獲獎專著
《中國書法批評史·元明編》以三十萬多萬字的篇幅析論從13世紀下半葉到17世紀上半葉的書法批評史。全書的敘述框架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從13世紀下半葉到14世紀上半葉,包括南、北方文人書法批評觀念的異同、“古”的議題與批評視野的擴展兩章,主要圍繞“古”的議題及其引申話題來展開討論。通過比較13世紀下半葉以來南、北方文人書法批評觀念的異同,探究“古”的議題產生的原因及其演變的過程,并審視這一時期書法批評的狀態對書家的品評、書法發展狀況的影響。
第二部分是從14世紀下半葉到16世紀70年代,朝廷官方批評話語與文人批評話語的對立、消長以及融通成為此一時期的主要話題,批評知識的建構與傳播、書家身份的變化、規矩法度意識的強化、朝廷趣味與文人趣味的異同和分合等書法批評史的重要議題得到充分討論。
第三部分是從16世紀70年代到17世紀上半葉,分為書法批評生態的變化:批評視角、標準與方法的調整和書法批評的異動兩部分,其中書法批評的異動分別從風格與趣味、群體與流派、統系與個人、規矩與心性等角度展開敘述。此一時期的書法批評生態與前期有巨大不同,通過對批評視角的拓展、批評標準的變化、批評方法的調整等方面的梳理,從風格、流派、統系等方面展開概括與敘述,把握這一時期書法批評所發生的異動和批評觀念的流變脈絡。
《中國書法批評史·元明編》將書法批評當作“學”而非“評”,對書法批評及其歷史脈絡中的各個因素進行敏銳追問和研究,體現出鮮明的問題意識與學科立場,在取材范圍、章節安排、議題設定、論點闡釋等方面多具創新性,是對中國書法批評史研究范式轉型深入思考的直接成果。
中國書法批評史寫作范式的現代化轉型
——方波教授《中國書法批評史·元明編》書后
全文發表于《藝術工作》(魯迅美術學院學報)2024年第1期


書法批評的主導線索是批評者以書法創作者之外的身份與視角對書法價值的評價與闡釋。書法批評的效用可簡單概括為:總結、干預、引導,即總結前代書家和作品的特點,干預當下書法的風氣,引導書法的趣味表現和發展方向。

方波,湖北英山縣人,美術學博士。中國美術學院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書協學術委員會委員、浙江省書協學術委員會副主任。
1.《宋元明時期“崇王”觀念研究》,南方出版社,2009年。
2.《中國現代書法大家·沙孟海卷》,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5年。
3.《北宋以來的書法知識、觀念與社會文化》,湖北美術出版社,2016年。
4.《詮釋與重塑——基于社會文化學的王羲之及其書法接受史研究》,中國美術學院出版社,2016年。
5.《中國書法批評史·元明編》,江蘇鳳凰美術出版社,2022年。
學術獲獎:
1.《北宋中后期及南宋文人對隸書的品評與實踐》于2007年6月獲全國第七屆書學討論會三等獎。
2.《宋元文人對王羲之政治、道德形象的建構》于2009年10月獲全國第八屆書學討論會二等獎。
3.《宋元明時期“崇王”觀念研究》于2009年12月獲第三屆中國書法蘭亭獎理論獎三等獎。
4.《民間書法知識的建構與傳播——晚明日用類書中所載書法資料》于2012年5月獲全國第九屆書學討論會二等獎。
5.《書家·工具·作品·媒介·觀眾——當代語境中的新型“書法關系學”》于2014年9月入選全國第十屆書學研討會。
6.《民間書法知識的建構與傳播——以晚明日用類書中所載書法資料為中心》于2013年4月獲第四屆中國書法蘭亭獎理論獎三等獎。
7.《中國書法批評史·元明編》于2024年9月獲第八屆中國書法蘭亭獎理論獎銀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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