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貿圣佳2021春拍 | 明永樂十年內府敕諭論述
日期:2021-05-22 21:48:03 來源:中貿圣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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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展:5月18日-19日
拍賣:5月20日-21日
北京國際飯店會議中心
(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9號)
萬卷—名人信札 古籍善本專場
5月21日 09:00 二層C廳
中國封建社會皇帝制、詔、誥、敕、諭、旨、批等命令總稱“圣旨”,其內容多為是皇帝對臣僚或賜予官階或封贈爵號并賦予一定特權的憑證文書,明代皇帝最常用的兩種公文則是詔和敕。凡重大的、需要百姓周知的事情用詔書,一般的事情如指示和任命則用敕。敕作為帝王封爵和告誡官僚使用的文書,始于西漢。明沿用唐宋之制,同時又吸納了元代的做法,從封贈人員的條件、范圍、品級、稱謂、襲次,到誥命敕命的顏色、圖案、質地等等,都做了詳細規定。明人葉盛《恭題家藏敕書外封后》記說:“皇朝凡敕旨下頒,出自圣制親御翰墨者有數,褒嘉封贈誥敕有定制,此外多詞臣代言,中書舍人報筆,用內造金龍箋書,御寶各因其事而不同。制諭,方白紙書,識‘制誥之寶’,次則皆龍文緣邊黃紙書。敕諭識‘敕命之寶’;敕識‘廣運之寶’,而敕諭紙稍寬……”。據社科院歷史所明史研究室陳時龍先生《明代的敕和敕諭》考證,明代帝王所頒與“敕”有關的文書有三種:一為敕命,即官員考滿封贈父母、祖父母及妻子的文書,一般六品及以下官員為敕命,以“奉天承運皇帝敕曰”起首,其載體多為縑帛,有編號,署“某字多少號”,押“廣運之寶”半印,因為一般為家族榮光,保存量大;一為敕,即任命或差遣官員時用以規定其職權范圍的文書,識以“廣運之寶”,以龍文緣邊黃紙書,由于任畢繳進,現存量少;一為敕諭,用于賞賜、優獎、戒飭、準許承襲、約束與保護等一般性事務,載體或為金龍箋,或為龍文緣邊黃紙,或為其他紙張,識“敕命之寶”或“廣運之寶”,現存十份左右。另可以附加一些內容如賞賜的物品之類的內容;現存的敕諭的用途比較廣泛,凡申明保護、戒飭、褒獎、命令襲職、外交均可使用;在用寶上,護敕、褒獎的敕諭均用“敕命之寶”,而戒飭、賞賜、命邊疆少數民族僧人襲職的敕諭則均用“廣運之寶”;在用紙上,護敕用金龍箋,而命人襲職、授職的敕諭用龍文緣邊黃紙,但賞賜性的敕諭既有用金龍箋的,也有用龍文緣邊黃紙書的。據考,明清兩代可以得到皇帝封贈的人員可以分為四類:一類是皇家宗室成員,包括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主、郡主、縣主、縣君、鄉君及駙馬等等;二類是逐步升職得到封爵的文武官員;三類是邊疆少數民族王公首領和各宗教首領;四類是有封貢關系國家的王妃、世子、世孫。1368年明朝建立后,在處理與西藏宗教界的關系方面實行了“多封眾建”、“朝貢賞賜”的特殊政策,即對西藏的各主要教派和地方勢力首領均予以分封,受封的法王和國師等僧官都會得到皇帝頒賜的印鑒、寶物,并允以世襲延續,定期朝貢。用以賞賜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僧人的敕諭,現存兩份,一正統十年賞賜哈立麻巴敕諭;一成化十二年賞賜葛哩麻巴敕諭。正統本用金龍箋,成化本用龍紋緣邊黃紙。
此件永樂十年敕諭名為“敕高僧領占扎等,今賜爾等茶,已敕戶部于所司支給,爾等就彼領之,故敕。”其內容是賞賜領占扎等茶葉的敕諭,由漢藏兩種文字書寫,用“內造金龍箋”,鈐“廣運之寶”。領占扎之名見于《西番譯語》來文十七,文稱“烏思藏輔教王差使臣都綱沙加星吉等奏:上位金體安然,圣意公平,無間遐邇,我烏思藏僧俗人等,時常祝延圣壽萬萬歲。今赴京進貢,望朝廷可憐見,給與全賞賜。都綱沙加星吉乞與禪師職事領占扎、遠丹羅竹二人乞與都綱職事便益。”其余資料無考。剌麻領占巴,15世紀藏族高僧。河州衛番僧綱司第一世都綱端月堅藏之后裔。原系甘肅河州普綱寺、永昌寺僧人,受明封為第二世都綱。該家族掌管河州衛番僧綱司教權歷12世,效力明廷,頗多貢獻,并以教權控制該地政權。后被迎至北京大慈恩寺(即西長安街北之原雙塔寺)。明正統六年(1441),受封“真修禪師”,兼河州都綱。同年出資助緣興建北京西郊翠微山法海寺,并以“開山喇嘛”身份親自參與籌建。因功刻名于寺碑,以示紀念。藏語姓名漢譯偶有直音,未知領占扎是否與領占巴有關。明代茶馬貿易體制確立,洪武初,規定河州地區茶馬比價:“凡上馬每匹四十斤,中馬三十斤,下馬二十斤。”洪武中期“上馬給茶八十斤,中馬六十斤,下馬四十斤”,這種情況發展到永樂時期則更甚。該敕中賜領占扎茶巴500斤,在當時已屬于非常貴重的賞賜,據《中國西藏基本情況叢書—西藏歷史》記載,洪武十二年(1379)二月丙寅,“烏思藏指揮同知監藏巴藏卜、宣慰司官朵兒只令真、前都元帥索南藏卜、賞巴前司徒羅古監藏、仰思多萬戶公哥帕遣鎮撫汝奴藏卜、僧哈麻刺來朝,貢兜羅帽、鐵驪綿等物。”永樂十一年(1413),成祖封僧人領真巴兒吉監藏為闡教王,賜以印誥、彩幣,命其管理止貢地方。依據本敕與歷史記載相對照,藏文與漢文的互譯為音譯,同一名字的音譯會略有不同,此敕中所提及的幾位受賞者極有可能就是歷史中所記載的扎巴藏卜、羅葛落監藏或其后人。現存最早的敕諭是永樂八年皇帝賜給剌麻失家攝聶敕諭,以漢藏兩種文字書寫,現存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此件永樂十年敕諭存首尾完整一卷,是目前存世第二件永樂年敕諭,也是賞賜邊疆僧人年份最早的敕諭,對研究僧官制度以及明朝時期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關系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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