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曦 高爾夫球場的兔子 紙本水墨
李白的《草書歌行》,是寫大書法家懷素的。其中一句“墨池飛出北溟魚,筆鋒殺盡中山兔”,只見一起一落,一黑一白,提按騰挪之間,天衣飛揚,兔走魚落,那種氣場竟與速度并存,隔了時空也撲面而來,如同舉重若輕的絕世武功。
文武之道果能相通,據說懷素和張旭一樣,正是在街頭觀看公孫大娘舞劍器,從而茅塞頓開,其狂草即在筆勢往復中強調了順逆頓挫的節奏感和高昂回翔之態。但李白卻說“古來萬事貴天生,何必要公孫大娘渾脫舞”,那回旋在字里行間的灑落筆意,本身就通于行藏無蹤的劍氣。
筆飛墨舞之際,如同劍氣所指,一只兔子倏然倒地。懷素手中的那支筆,正是犧牲了一只中山兔而得來。中山,舊屬宣州,《太平御覽》云:“宣州中山,不與群山接。中山有白兔,世稱為筆最精?!蓖豸酥舱f到制筆“唯中山兔肥而毫長可用”。用兔毛做筆頭的毛筆稱為“紫毫”,中山草竹茂,泉澗清,兔美毫長,“中山紫白毫”名冠一時。
我初學工筆之時,喜歡用朵云軒的“紫毫線條”,當時并不知道那是兔毛,因為印象之中兔毛該是纖細柔軟的,而紫毫柔韌勁健,很適合拖長線條。其實紫毫用的是秋天兔子換毛后的背上健毫,強韌有骨。筆工們精挑細作,一只肥兔也換不來幾支好筆。
我是屬兔的,不禁有兔死“胡”悲之感,不知是誰最先動起兔子的腦筋?溯其源頭,竟然可以追到大將軍蒙恬。據記載,公元前223年,蒙恬南伐楚國,路過中山,意外得到毛純質佳的兔毫,遂制造出第一批改良的秦筆。就像傳說中張飛也能繡花一樣,驍勇善戰的大將軍亦能制作柔軟的毛筆,確實讓人稱奇。后人便稱蒙恬為筆工之祖師。但考殷墟出土之甲骨片上所殘留之朱書與墨跡,系用毛筆所寫,可知毛筆起于殷商之前,而蒙恬實為毛筆之改良者。他的更大功績,可能是因為發現了中山兔毛這種優良的制筆材料吧。
兔,在十二生肖中位于龍前虎后,可謂“人小鬼大”。馬王堆一號漢墓帛畫,月亮上的小白兔身上繪有虎皮,果然至柔至剛,卻也逃不出人的五指山。人類具有無窮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幾乎可以把任何動物都拿來做實驗。早在宋代,就有四川的筆工嚴永,善于用稀有毫料制筆,據黃庭堅《筆說》記載,他就用過取獺毛和高麗猩猩毛做的毛筆,特別好用。連人類的近親猩猩都用做毛筆試驗了,也就不必嘆惋兔子們的命運,況且用來制筆,總比制成毛線或皮衣風雅些。
曾經為朋友的書法寫過一首七律,其中有:“細草平沙心底住,驚鴻脫兔腕中連。物生有象風雷怒,大字無言斗筆懸?!币蔡岬搅送米?,寫到書法與自然萬象的關聯。
懷素最善于從大自然的生化天機中體悟草書的筆意,如飛鳥出林、驚蛇入草、拆壁之路、屋漏雨痕等,都像公孫劍舞一樣,帶給他書寫時的一脈靈光。他用兔毫寫字在箋麻素絹之上,那時的紙常以五色染成,或砑光或用金銀泥描上花樣,更不消說那些神采奕奕的素絹,配合他刀光劍影般的書寫,稱得上是一場視覺盛宴,難怪李白直看得飄風驟雨驚颯颯,落花飛雪何茫茫了。
很早以前和友人陳鵬舉說到這句“筆鋒殺盡中山兔”,覺得“中山兔”挺像他的筆名。他原籍廣東中山,又屬兔,雖然此中山非彼中山,卻也好玩。轉念他又說不好,那不是被李白或者懷素殺死了嗎?我說筆下死堪比花下死,一般風流吧。他之前出過一本《北溟有魚》,還可以配一本《中山無兔》,一自韓孟歸去后,誰人敢把兔毫拈啊。
(作者系中國美術學院博士、上海大學美術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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