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產業變動是文化產業(產學研)最需要關注的事情。當前,文化產業已經是跨界服務與創新的業態組合,我們既可以圍繞農業做主題公園,也可以做文化電商和旅游娛樂傳媒;所以,建議政策上要適應業態的變化,比如,工商局和證監會應該考慮文創跨界、文化科技融合以及業態交織的特點,不要再用傳統的方法規定公司名稱、經營范圍和主營業務。
其次,需要從企業和企業家的視角來看待文化產業的商業模式。文化企業家是文化產業最核心的資源。企業家和商人的區別是,企業家做好企業和賺錢一個都不能少,商人只要賺錢就成功了;企業家和職業經理人的區別是,企業家是領導者,職業經理人是管理者,企業家做抽象的事情,職業經理人做具體的事情(也有一個人同時體現企業家和職業經理人的特點),企業家創新,職業經理人規范。
再次,文化產業發展需要依靠企業整體價值的提升,而不是一般的差異化策略和獲取外部資源。換句話說,對于文化產業來說,好的商業模式、企業內在能力和自我突破(的核心資源)能力、無形資產積累的組合就是文化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陳少峰簡介:福建漳浦人,先后就讀于福建師范大學、南京大學、北京大學和早稻田大學,現為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國家文化產業創新與發展研究基地副主任,浙江工商大學中國互聯網文化產業研究院院長,民建中央文化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峰火文化創意中心主任;研究倫理學、社會正義、企業家管理哲學與文化產業商業模式等,發表專著多部,主編《中國文化企業報告》等;先后參與多項文化產業國家級重點課題研究與大型文創項目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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