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談最近的短篇小說》
中國現代著名作家茅盾先生的一份手稿被拍出1200多萬元的“天價”,而茅盾先生的后人對拍賣一事毫不知情。為此,近日,他們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將南京某拍賣公司告上法庭。此案的原告是茅盾之孫沈某寧(美國國籍)、沈某燕和沈某衡(美國國籍),被告則是南京某拍賣公司。涉案手稿為茅盾毛筆手稿《談最近的短篇小說》,總計30頁,共9000多字,全篇都是茅盾先生毛筆寫成的瘦金體。手稿紙張保存完好,是茅盾先生一篇評論文章,發(fā)表于1958年《人民文學》第6期。
2014年1月3日和4日,南京某拍賣公司對該手稿進行了拍賣前的預展,手稿最終拍出1207.5萬元,打破了當時中國文學手稿的拍賣紀錄。拍賣公司從中獲利157.5萬元。
然而,對于手稿被拍賣一事,茅盾后人并不知情。原告認為,他們是茅盾先生所有作品著作權的合法繼承人,拍賣公司對茅盾先生手稿進行展示、制作成宣傳冊,侵犯了著作權中的復制權、發(fā)行權、展覽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和發(fā)表權。茅盾后人們要求拍賣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相關費用50萬元。
被告拍賣公司則認為,茅盾先生手稿是他們合法取得,如果認定是文字作品就不存在侵權也無爭議,除非認定是書法作品,但原告沒有證據加以證明。于是,涉案手稿是否為書法作品,成了本案的焦點。現代快報記者在庭審現場了解到,目前對于書法作品尚沒有嚴格的評定標準。
原告方認為,手稿本身也有著很高的書法藝術價值。手稿能夠以1207.5萬元高價拍出,足以證明其藝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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