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窯是一個相對廣義的概念,歷代由朝造專設的瓷窯均稱“官窯”,所產瓷器稱為“官窯瓷”。“官窯瓷”分為兩大類,狹義的指朝廷壟斷,專窯專燒的,叫御窯瓷。廣義的則是由朝廷設定標準,用窯不限,即民窯也可燒造,最后由朝廷派專人按統一標準驗收,合格者統一采辦,稱官窯瓷。
由于兩種瓷器均由“官家”督造和采辦,所以對民間而言,統稱為官窯瓷。但就管理而言,則有非常大的區別。

御窯瓷
所謂御窯瓷,是指專供皇家使用的瓷器,在器型、紋飾上均有嚴格的禮儀規定,等級森嚴,均與《車服制》嚴格對應,錯用或擅用均為重罪。
御窯瓷在嚴格的等級規范下,作為皇家專用的瓷器,其下細分為:
一、皇家瓷:比如清雍正的“正黃瓷”,就是皇家專用色彩,僅皇帝和太子可以使用。紋樣方面,皇帝所用為五爪金龍,親王則只能用四爪行龍,且稱為蟒。
二、王府瓷:型制設彩依例專燒,供包括親王在內的其他皇室成員使用。文物中著名的“樂道堂瓷”即是王府瓷中的典范之作。
三、一品宮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多作帝王賞賜之用。早期的宮瓷題材多取自官服上的補服元素,比如武一品的麒麟,文一品的仙鶴等。
值得一提的是:民窯瓷用龍多將爪藏于云水之中而不現,可以說是一種皇家禮制與民俗的相互妥協。《清史稿》記載:皇家御窯燒造,歸養心殿造辦處負責,即由養心殿造辦處提供型、制、紋樣、工藝要求,很多樣品均在京城試燒,這一點在康熙一朝尤多。逢皇家盛典,則會專門指派高級官員(往往是皇室成員)督辦。

官瓷
官窯瓷,主要是龐大的官僚君體使用,型制要求相對較低,多限于花鳥蟲魚神話等“禮制”之外的題材,有時皇家會作為“趣味”把玩器采購,但多為官員、富商使用。這一類瓷器,一般由內務府采辦,在景德鎮設有專門的督陶官,長年燒造。
清末后停產,于2008年10月28日由中國官窯陶瓷國際集團正式恢復制作。

此款瓶洗口,長頸,圓腹,高圈足。通體施黃釉,釉層肥厚。器身布滿大片紋,縱橫交錯。此瓶仿漢代銅器式樣,線條簡潔雅致,凸起的弦紋改變了造型的單調感,增強了器物的裝飾性。釉色給人以凝厚深沉的玉質美感,細致淡雅,為官窯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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