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如
與其他鑒定學派相比,謝稚柳的鑒定方法和觀念有著與眾不同的非常鮮明的特征,就是以書畫本身的筆墨特點、風格形式的比較分析為最本質的鑒定方法。他還特別指出,從印章、題跋、著錄、別字、款識等作為鑒別所依據的種種,其根本缺點在于拋開了書畫的本身,而完全以利用書畫的外圍因素為主。
對書畫本身的認識,他認為:“從古典書畫的筆墨、個性、流派等方面來認識它的體貌與風格,是完全從鑒別的角度出發的。” “畫法歷代都有發展和不同,使用這些畫法有不同的側重點和愛好,各個畫家有不同的風格面貌。鑒定就是要了解、剖析其不同的風格特點。每個鑒定者對于作品的某種技巧及精神內涵各有不同的感受,但都可以加以歸納和保留。鑒定與欣賞的不同在于前者不單以審美上的好惡評判作品的高下,而是對作品進行仔細的考察、研究,并由此持久地保存對作品的理解和感受。反復地重溫感覺,在深入研究并形成感覺后,鑒定者就能獲得鑒定的基礎。在書畫鑒定中,形成感覺的基本因素有:筆墨、個性、流派和時代性。”(謝稚柳主編 《中國書畫鑒定》,東方出版中心,1998年1月,第194頁)
關于謝稚柳先生的鑒定方法理論,我們可以從他在鑒定古書畫的具體實例中加以印證。一是對張旭草書《古詩四帖》的鑒定。經過謝稚柳的研究,他贊同明代董其昌的觀點,認為《古詩四帖》為唐張旭真跡。并為此著文《唐張旭草書<古詩四帖>》和《宋黃山谷<諸上座帖>與張旭<古詩四帖>》,論證了他的判斷。他所憑借的論據就是:首先從筆法看,以典籍中所記張旭之筆法,他對董其昌所認為的《古詩四帖》與張旭所書《煙條詩》、《宛陵(溪)詩》為同一筆法持贊同態度:“以論這一卷(按張旭《古詩四帖》)的書體,在用筆上直立筆端逆折地使鋒埋在筆畫之中,波瀾不平的提按,抑揚頓挫的轉折,導致結體的動蕩多變。而腕的運轉,從容舒展,疾徐有節,如垂天鵬翼在乘風回翔。以上述的一些論說來互相引證,都是異常親切的。”“董其昌提出的《宛陵詩》與《煙條詩》,在明詹景鳳《東圖玄覽》中有明確的論述,他對《宛陵詩》寫道:‘字大者如拳,小者徑寸,……其筆法圓健,字勢飛動,迅疾之內,優閑者在;豪縱之中,古雅者寓。以故落筆沈著,無張皇倉卒習氣,雖大小從心,而行款斐然不亂,非功夫天至烏能。’以這樣的敘說來引證這一卷的風骨情采,真是如出一轍了。”(謝稚柳著《中國古代書畫研究十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5月,第42、43頁)
其次是從張旭新的草書風格對顏真卿、懷素、楊凝式、黃山谷等后學的影響來看。謝稚柳從黃山谷《諸上座帖》的風格中找出了與張旭《古詩四帖》風格的承接之處,從而證明了《古詩四帖》確為張旭所書。在對《古詩四帖》與懷素狂草《自序帖》和顏真卿《劉中使帖》筆勢結體的比較分析中,也非常具體地體現了謝稚柳以筆墨形式風格分析為主的鑒定方法:
“從顏、素的法書來辨證與這一卷(按張旭《古詩四帖》)的相互關系,似不失為探索張旭消息的另一途徑。懷素的筆跡,除一些簡短的書札而外,從能使人窺見全貌的狂草《自序》卷,可以領略到那種細勁如鷺鷥般的風格,與此卷是截然殊途,然而其中如‘五’字、‘煙’字則與此卷中的‘五’ 字、‘煙’字是同一結體,同一筆勢,而‘兩’字,是從這卷的‘南’字而來,至于筆勢,很多地方都與這卷脈絡相連,條貫相通,明確地顯示了兩者之間的淵源關系。而顏真卿行書,如《祭侄文稿》也與此卷的形體不同。獨有《劉中使帖》卻與《祭侄文稿》情勢有別,它的特異之點在于運用的是逆筆如‘足’字,完全證實與此卷書勢之一脈相通。而在‘耳’字和‘又’字的起筆,與此卷中的‘難’字和‘老’字的起筆,不僅形體上,即在意態上也是完全一致的。這種形體和意態,從未在晉唐之際的其他書體中見過。董其昌所援引的《煙條詩》、《宛陵詩》已絕跡人間,懷素《自序》卷和顏真卿《劉中使帖》從淵源而言,顯示了它追風接武、血脈相連的關系,以之辨證此卷為張旭真筆,是唯一的實證。” (謝稚柳著《中國古代書畫研究十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5月,第44頁)
最后從張旭草書的時代風格特征來進一步論證其可靠性。在以上所引征的判斷依據中,謝稚柳反復提到的就是筆法、風格、形式。這里的筆法、風格的淵源關系和時代風格特征,就是謝稚柳在書畫鑒定中所倚重的書畫本身的內容,它反映出畫家鑒定家審視書畫真偽的獨特視角,也充分體現了謝稚柳與其他鑒定家所用鑒定方法的巨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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