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國華
河南省委原常委、鄭州市委原書記王有杰自詡是一位“筆耕不輟”的書法愛好者,曾任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出版有《王有杰書法集》。他在臺上時,有評估其書法價格為每平方尺上千元。落馬后,某拍賣行曾通過網絡拍賣一幅王有杰的書法作品,起拍價僅30元,卻無人問津。(2月3日 《北京青年報》)
官員“人在臺上作品就值錢,下了臺便一文不值”,確實是一種吊詭的現象。“在臺上”作品值錢是因作品質量特別高、“下臺”后作品不值錢是作品質量陡然下降了嗎?似乎不是。對比官員作品值錢與不值錢的兩個時期,最明顯的差異是官員是否仍“在臺上”。“在臺上”是一句通俗的說法,但幾乎所有人都明白其內涵。用比較正規的語言描述,“在臺上”就是官員任職并掌握一定公共權力,“下臺”則意味著官員與權力的分離,不再占據掌握公共權力的有利地位。這就似乎容易理解了。
在社會資源的價值序列中,“權力”的能量是最巨大的,因而其稀缺程度也是最明顯的。權力這種社會稀缺資源的巨大能量不僅體現在其自身緊俏,而且體現在其他得以與權力掛鉤的普通資源上,比如書法、繪畫、攝影、收藏等個人“雅好”。對普通人的“雅好”而言,價值衡量標準主要是質量,而“雅好”一旦傍上了權力這種稀缺資源,即便其質量一般,身價也會水漲船高的。
權力魔杖所到之處,官員的書法每平方尺賣上千元,官員的攝影作品掛在地鐵站供人們觀摩,官員坐擁35項專利發明專利而成為“官員發明家”。一旦附著在官員身上的權力被抽空,原先每平方尺上千元的書法作品如今起拍價30元也無人問津,掛在地鐵站里的攝影作品紛紛撤下,“官員發明家”的35項專利被披露存在特殊利益勾連。是否可以這么說,真正能夠衡量官員書法、繪畫、攝影、收藏、“發明專利”等所謂“雅好”價值的時刻,應該是在官員脫離公權力的特殊蔭庇之后。
“每平方尺上千元”與“起拍價30元無人問津”,巨大的落差之下,權力的“附加值”就凸顯出來了。在兩個懸殊的數字之間,我們似乎也能隱約覺察到從公權力中所獲得的“特殊”利益。本應以質量論英雄的書法、繪畫、攝影等“雅好”,本應致力于維護公共利益、增進公共福祉的公權力,在一些官員身上達成了神奇“合體”,這種狀況是如何造成的?公權力“附體”之后的官員“雅好”,及其背后的利益勾連和權力出軌,究竟是什么力量促成了公共利益的蛻變,以及官員對不當利益的貪得無厭?
書畫圈里“官帽”多,官員“雅好”中暗藏“雅賄”暗門。利用假畫收錢、擊鼓傳花行賄、拍賣炒作行賄、在“權力轄區”操弄“發明專利”,等等。究竟是官員“雅好”給權力侵入預留了利益輸送的暗門,還是權力不由自主勾連利益的老毛病瞅準時機就要發作?從數十名“副主席”的書法協會,到35項發明專利的“官員發明家”,在“雅好”幌子下利益勾連、權力尋租的影子隱約可見。如果說官員“雅好”和權力資源是互相利用的話,那么兩者之間本應存在的防火墻究竟是如何打通的?書協等社會團體的行政化色彩固然是制度慣性留下的痼疾,但既然權力的公共性不容侵犯,權力尋租與利益輸送之間的防火墻、隔離帶本應是“作為公平的正義”之制度的自覺設計,為何總是留有漏洞?“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改善權力制度結構,完善權力制約監督機制,不僅從制度上更從現實中擴大公眾在制約監督權力中的公共參與,都是提升公共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不竭動力。
官員書法作品的權力附加值去哪兒了
官員書法作品的權力附加值去哪兒了
官員書法作品的權力附加值去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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