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藝術品行業商會副會長 陳綺雯
從業20多年,我學習到的理念是拍賣行不能只圖賺快錢,要持續經營必須謹慎防范拍假問題。
秋拍臨近,預期眾說紛紜,但不可否認市場仍處于調整的階段。這個階段,其實正是拍賣行業自我反省的時候。從業20多年,我之前接觸到的、學習到的理念是拍賣行不能只圖賺快錢,要持續經營必須謹慎防范拍假問題。買家如果拍回了一件贗品,只要拍賣行仍然存在,即使是100年后,買家也同樣擁有對拍賣行追訴的權利。
我就經歷過一件事。有一個朋友在一個大拍賣行買了好幾幅拍品,包括王雪濤、潘天壽、居廉的作品,一件就是數十萬元的價位,現在拿回去上拍,還說明自己在哪一年哪一場買到的,工作人員卻一口回絕是假的而拒收。在拍賣市場上,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這些信心受到傷害的買家還會繼續對這個拍賣行“捧場”嗎?肯定不會。
即使不討論責任心問題,拍賣行也很難杜絕贗品。在我們篩選和鑒定的過程中,往往出現專家意見不一致的情況。當兩個專家看真,一個看假,這樣的東西上不上拍好呢?沒有任何專家能對所有畫家每個時期的風格都熟悉。而且藝術品、尤其是書畫的鑒定有很強的主觀性。經過那么長的時間,如今沒有人敢說自己就是鑒定清初四僧、八大山人、石溪的權威。
歸納拍賣場出現偽作的原因有幾個,一個是知假拍假。由于拍賣行對作品真偽免責,故愿者上鉤,買家受騙,拍賣行或者他們的從業人員則短期內獲取暴利,造成行外人覺得這行水很深。但比例還是比較小的。二是拍賣行本身專業水平有局限,造成有些偽作分辨不出而流入市場。第三是拍賣行聘請的專家也有對作品沒看明白的,或者專家意見有爭議。行內人都知道,拍賣行或者書畫市場很難避免有爭議的作品出現。因為判斷受各種因素影響,有些作品也實在說不清。在這種情況下,市場對拍賣行要適度寬容,而拍賣行對作品要負責,在道德的基礎上具備專業素養,結合自己的觀察和理性分析,才能進行最后的判別。如果拍賣公司的人都在賣自己的藏品,或者明知是假因為有利而推向市場,最后就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賺了錢但后面的“手尾”源源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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