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筆者最近讀到廣東旗峰山藝術博物館館長何志鋒的一篇議論掮客的博客,其中提到了故宮“專家”楊丹霞。前不久鬧得沸沸揚揚的侵犯名譽權官司上,她被法院判令公開道歉并賠償原告。這次則因到私人博物館做“顧問”,卻遭到“甲方”的質疑,拿來與“掮客”相提并論。
筆者注意到,這位“專家”在此事中有多重身份,而其所作所為,令大家關注其每一個身份都涉及的道德底線:
首先:作為國家博物館的故宮“專家”,是否可以涉足藝術市場、為私人博物館做領取高額薪酬的顧問呢?想必故宮、文博系統的相關部門會有官方的規定,筆者在此無意多嘴,只是覺得大家還是有理由問一聲:這樣做符合故宮專家的身份嗎?
其次,身為私人博物館的“顧問”,也有一個如何謹守其職業底線的問題。正如當事人何志峰館長所指出的,顧問的本職應該是研究“東西真偽,藝術高低,歷史考據”。但是,這位專家卻偏偏執著于特定拍品的價格高低、價值多少,“拋棄學術而過多參與市場”。顯然,她的身份是顧問,但更熱衷扮演的卻是何館長所厭惡的掮客角色。
對于“掮客”,何館長則有自己深入的觀察。他說:“藝術行當里面的掮客,總結起來有以下特點:一、他肯定與委托方(物主)相識并串通。二、一般推薦你買的都是貴價東西。三、他鼓動你去爭奪購買的同時,也會鼓動盡量多的人來參與,以便抬高物價。四、肯定是你身邊最信賴的人。五、他都有漂亮的馬甲,一般是這行當里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是專家、學者等等,讓你覺得可信度高。”
顯然,在何館長看來,掮客以侵害客戶的利益為手段以謀取私利,是沒有什么職業操守可言的。對此,筆者卻要為“掮客”打抱不平。因為一般所謂的掮客,只是民間的傳統說法,用現代行業用語來說就是職業經紀人。何館長上面所刻畫的掮客的種種令人不堪的地方,恐怕都是這個傳統角色給人們留下的負面印象。
在今天,中國藝術市場已經趨于成熟,專業化的分工已經使職業經紀人成為不可或缺的角色而登堂入室,他們已不可與傳統的掮客同日而語。他們通過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讓客戶的藝術收藏增值,與客戶一起分享藝術市場發展所帶來的紅利。而他們的立身之本,恰恰是他們的職業操守。因此,何館長所總結的這五點,已為他們所不齒。筆者認為,在今天輿論恰恰應該為專業經紀人的這種職業操守大聲疾呼!
不幸的是,在今天的藝術市場,由于身份的錯亂而引發的混亂卻屢見不鮮,因此,何館長所批評的那種掮客在今天仍未銷聲匿跡,更有甚者,在利益的驅使下,竟然還有堂堂故宮專家熱衷于反串此類角色。根據何館長在博客里所揭露的事實,他們不僅利用“專家”和“顧問”的身份獲取客戶的信任和尊重,而且還利用信息與人脈關系的不對稱巧取豪奪,侵害客戶的利益。他們不僅玷污了“專家”、“顧問”的名號,也玷污了“掮客”的名號。
何志峰館長日志:
藝術行業的掮客
藝術行業的掮客——掮客,又稱“托兒”,原意是為別人扛東西上山的人,賺點辛苦費。實指替人介紹買賣,從中賺取傭金的人。也常喻指投機者。在日常生活里,為了糊口,掮客行為本也無可口非,但是,在藝術品行業當中,由于在交易過程中,往往數額巨大,評鑒復雜,掮客們往往也是購買者最親近最信賴之人,掮客的行為就不是那么簡單了。我們博物館先前也請過北京知名的楊姓專家為常年顧問,以便為館里購藏物品提供專業意見。開始的合作都非常信賴和友好,時間一長,就發現專家除了提供專業鑒定意見以外,更關心的是市場行為,經常有意無意的給你提供一些與專業鑒定不相干的信息,企圖左右你的決定。經仔細觀察,專家有嚴重的掮客可疑行為,嚴重違背職業操守。最終,我們也就與其解除了顧問關系。以下是我們在合作過程當中,認為有重大掮客嫌疑的幾個例子,說出來的目的,是誠心與同好者們進行交流和借鑒,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相互學習,共同進步。
2010年冬天,楊突然找來,說她自己在北京瀚海拍賣公司買了兩件好東西,總共要付一千五百萬元,找我們博物館借錢。我們問她買的是什么東西?為什么要那么多錢?她說分別是惲南田七開山水冊頁,和一件清代名家花卉立軸(館已購藏,暫且保密)。說兩件東西怎么怎么好,有多少著錄,將來市場會怎么怎么樣。按目前價格太值了,簡直就是撿漏。我們當時考慮了一下就對她說:既然好東西,干脆讓給我們博物館購藏算了,你也不用到處借錢(心想,你一個月拿幾千元工資的人借一千多萬?那怎么還啊)。不出意外,她也就欣然同意了。后來,那件惲南田冊頁拿回來展覽時有一些不同的鑒定意見,其山水風格和惲氏書法與平常面貌不同,她解釋說此乃早年面貌,而且上面有鑒定家謝稚柳先生的題跋。此事也就過去了。經無意間翻查,惲南田冊頁是瀚海慶云大觀夜場5824000元(含傭金)成交(估價是450—500萬元),另外一件是九百多萬。后來有謠言說這兩件東西實際未成交,也不知真假。按照估價,第一件表面數額也就低價僅僅成交,既然買了也就算了。直到2013年秋天,我們認為惲壽平冊頁面貌不標準,而且殘缺只剩下七頁,就拿出來交給了保利北京拍賣,定價六百五十萬。拍賣時這件東西居然現場流拍,是事后現場重拍,結果就以低價落錘成交的,預期根本沒有楊所說的那樣,不過賣掉僅僅不虧就已經不錯了。
2011年12月5日,北京保利秋季大拍有一個宮廷御筆專場,楊推薦讓我們買幾件皇帝御筆,說她看御筆獨到,能斷是否親筆。在圖錄里面圈了幾件,估價都要大幾百萬甚至一千多萬才可能買得到,其實這些御筆當時我也查了一下,大部分都是三幾年前,陜西趙姓藏家很便宜買的,又拿出來賣,而且還賣那么貴,當時我就不打算買,現場時她還是站在我旁邊,拍到那幾件時她見我沒有反應,還主動叫我舉,我當然沒有理會,沒想到她在眾人面前當場發飆,罵罵咧咧的對著她的徒弟(我的助手)罵,說:你們都不聽我的建議,叫你們買什么你們都不買,別的東西就瞎買一通!----直接都把徒弟罵哭了。我跟她講,天底下哪有這樣的顧問的?你的意見我認為對的就聽,也可以不聽,價格我們自己衡量,你著什么急啊?哪里輪得到你來指手畫腳啊!價格上還得聽你的?不理她還當眾罵街。后來才知道,原來那位趙姓藏家據說也是請她當顧問,與她關系也非常密切。
2011年北京瀚海秋拍,有一件0392好的徐渭水墨葡萄,底價是1000萬,楊和我都知道這件東西的委托方是誰。楊也一直不遺余力的推薦,說此東西是江蘇藏家徐羽平《玉蓮齋藏畫》里面的最最頂尖的一件----,是拍賣行最近幾年唯一的徐渭真跡----,價值無可估量等等。當時聽了她的推薦,再加上徐渭也是我十分敬仰的書畫宗師。拍賣現場時我的決心是志在必得。當時現場應該舉到兩千多萬時就只剩下我跟一個電話委托在競投,對方也是志在必得的架勢,最終,此畫以3400萬落錘,本人舉到了前一口。后面一打聽,頓時出了一身冷汗!原來買家就是那位競是請楊當顧問的趙姓藏家!心里想,她不定同時也鼓動了多少個買家參與了。幸好我們沒有買到。此件東西就市場論,我敢說,十年肯定翻不了身。
2011年北京瀚海秋季大拍,一件圖錄號為0373,作者是項圣謨的湖山佳序圖的山水立軸,拍前楊是極力推薦,說東西怎么這么真,怎么這么好,什么著錄幾次等等。當時我也認為值得購買,現場時我一直舉到八百來萬才停下來,覺得價格到位了,楊站在我旁邊還極力鼓動我繼續舉下去,我說太貴了不能太高了,她聽后立馬臉黑,扭頭就不理我了,她這無名的發飆,也真夠莫名其妙的,此畫最終當然也沒有買到。后來無意中得到證實,此畫乃上海顏姓藏家提供的,楊與其關系可是非同一般,最終也不知道是不是她推薦的其它買家買走了,反正價格是夠貴的,也幸好我們沒有買到,無意中又當了一次托。
藝術行當里面的掮客,總結起來有以下特點,1.他肯定與委托方(物主)相識并串通。2.一般推薦你買的都是貴價東西。3.他鼓動你去爭奪購買的同時,也會鼓動盡量多的人來參與,以便抬高物價。4.肯定是你身邊最信賴的人。5.他都有漂亮的馬甲,一般是這行檔里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是專家、學者等等,讓你覺得可信度高。
我也不止一次提醒過這位專家,應當專業于學問上做文章,不要老在市場上飄。東西真偽,藝術高低,歷史考據,這些是學者的研究本職。價值多少,那是市場行為決定的,學者拋棄學術而過多參與市場,是沒有一個有成就的,希望她乃至同行引以為戒。
調查附記:
據媒體記者就此文對何志鋒采訪后證實,他的博客中所說的“北京知名的楊姓專家”,就是故宮博物院的楊丹霞。
他對記者表示,旗峰山藝術博物館從2007年間起開辦。收藏的作品包括書畫,瓷器,玉器與雜項。他們從2008到2009年之間開始與專家合作,之前就認識但沒有那么密切,是松散的。拿過報酬,到2011年,按照楊的要求一年付給她60萬元顧問費,另外,去香港,到廣東出差,還負責機票與住宿等。據楊說,國內別的機構給她的待遇是一年100萬元,由于我們一直合作不錯,優惠我們才收60萬。
他說:“她干預我的決策和關注市場價值的事例較多,只是我寫到的這幾件事情是最典型的,而且細節也很清晰。因此我們非常懷疑,到底她(在那些交易中)得到了什么好處,但也只是懷疑。”
他表示:“對此,我們一開始的態度,做了我們的顧問,本來也不干涉她與別的機構和個人來往,但后來發現有利益沖突,有時候推薦或者知道我們有意競投某一東西同時也推薦別人參與競投。而且推薦的東西往往后來了解都是與她有一定關聯的東西,這就難免讓人對她的動機產生懷疑。她的本職責應該是向我們提供專業的資訊,而非具體做買賣的決策,我們有最后的拍板權。但她更感興趣的是影響我的決定,尤其在價值上面,買什么作品,按什么價格買。她的興趣不是提供專業的咨詢意見,而是竭力推薦我買那些作品,而且盡可能讓我多出錢。”
他還說:“她在徐渭的水墨葡萄拍賣時還幫賣家的忙,拼命推薦我們的同時,偷偷還鼓動別人參與競投,讓我們和趙先生一起競奪,而相互不知。這是不應該的,她知道我們和趙先生都對這件作品感興趣,應該最好讓我們和趙先生一起商量,或者提個醒交換個意見也行,我認為這樣是對我們不負責任,也更對不起那位趙先生。而且類似情況不止一次兩次。”
對專家的特殊身份,他表示:“其實國家有明文規定,除了參與國家項目,只能以個人身份出面。但是畢竟這種個人身份很特別。我認為她的職責應該只限于提供專業意見,不應參與交易,更不要說有涉嫌掮客的行為。就好比專業醫生一樣,你只應該盡心的拿出你的專業水平為病人看病,看病只拿你應得的診金,千萬不要同時拿出口袋里的藥了忽悠賣給病人,這是嚴重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到今天我把這些寫下來,就是想給新老買家提個醒,也告訴她和其他專家,有則改之無則加冕,共同維護公平的交易市場和行業誠信!”



皖公網安備 34010402700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