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晉東南
【南腔晉調】 藝術品也是商品,你去菜市場的時候,總不能說:這蘿卜送給我好不?
五一小長假,不去擠人海了。微博上信馬由韁,過眼煙云之中,一段話從博山信海之中脫穎而出,曰:“近來索畫者日眾,回絕顯無情,不回絕又違我意。畫自有價,每平尺人民幣二千。畫廊收藏視量面議。文朋詩友熟人八折。本人不嗜煙酒而愛真金白銀,謝絕以物易畫。特告。王十月”。
耳聞目睹書畫家們關于潤格的吐槽并不少,但這一條卻格外讓我矚目。因十月主要是個作家,和我算是同道。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對于十月的遭遇,我就多一絲同情和理解。作家要和出版商斗智斗勇,因版稅之事而糾結。臺灣的劉墉就專門寫過他和出版商之間的曲徑回廊,深圳的美女作家猗蘭霓裳也曾因稿費的事情而紅顏大怒。如今不幸又多了一門手藝,也就多了一道煩惱。俗語所謂:“你擁有多少便被多少所擁有”。
十月此舉,讓我想起了18世紀的名畫家鄭板橋在揚州的言說:“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書條、對聯一兩。扇子、斗方五錢。凡送禮物、食物,總不如白銀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送現銀則中心喜樂,書畫皆佳。禮物既屬糾纏,賒欠尤為賴賬。年老神倦,亦不能陪諸君于作無益語言也。畫竹多于買竹錢,紙高六尺價三千。任渠話舊論交接、只當秋風過年也。”板橋所言“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與王十月的“謝絕以物易畫”好似一個模子里倒出來的話,其中的辛酸和無奈卻并無二致。在這件事上,時光仿佛凝滯不動。
和過去相比,書畫家們的遭遇倒有不如過去之嫌。清代吳敬梓的《儒林外史》開篇說了王冕的故事。王冕原是單喜歡讀書的,某一日雨后放牛時感嘆于荷花之美,自此“積聚的錢不買書了”,買了胭脂鉛粉學畫,三個月后便小成氣候。鄉間人不但田種得好,還有令今人汗顏的文化產業意識,“鄉間人見畫得好,也有拿錢來買的”,以至于后來浙江諸暨一縣都爭著來買。王冕先生有這么好的環境,當然可以端著身板,寫出“我家洗硯池邊樹,朵朵花開淡墨痕”的低調情懷。他是幸運的,沒有王十月“索者日眾”的煩惱。果若如此,恐怕一個大畫家要被活活“索”死。齊白石老先生名滿天下之前,也是在鄉間為人作畫,雕刻。沒有這等積累,如何有日后之成就?
民間如此,那么《儒林外史》里所說的官場呢?單從藝術的價值體現來說,同樣沒有給人潑冷水。時姓知縣要給朝廷的人送禮,送的是王冕畫的二十四幅花卉,他花了白花花的二十四兩白銀,要知道,按照書中的描述,當時一個教師一年的館金(代課費)僅僅十二兩白銀。當然,王冕到手的只有一半,另外一半被知縣的頭役翟買辦給克扣了。頭役的手腳不干凈在道德上是說不過去的,但從現代眼光來看,算作中介居間費用并無不妥。至于知縣給上司送禮涉嫌腐敗行為,那是另一個范疇的問題了。
吳敬梓的作品在通說里屬于譴責小說的范疇,魯迅先生評價其“說部中乃始有足稱諷刺之書”。他或許不會想到自己捎帶著還描述了一個時代切面里的文化環境,這或許正是名著之所以為名著的秘笈之一。時至今日,文化產業是各色人等眼中的寵兒,政策上有傾斜,媒體上是焦點,似乎是一片火熱。但從藝術家們具體的遭遇來看,還有很多值得檢視和改進的地方,王十月的遭遇,也正是李十月,張十月們的遭遇。
有個老段子,說曾有一位著名的相聲藝術家去小販那里買東西,小販非得讓老先生現場來一段兒,幾番推辭小販仍不識趣。老先生心里怒了,表面上卻不動聲色,站在檔口開始翻篇兒,滔滔不絕講個不停,人流很快把檔口圍了個水泄不通。小販方才醒悟,這一天做不了生意啦!趕忙向藝術家道歉。這故事聽著提氣,可并不是每一個藝術家都有這樣的手段和智慧啊,所以還得靠規則和秩序。
藝術品也是商品,你去菜市場的時候,總不能說:這蘿卜送給我好不? (作者系深圳作家、文化學者)



皖公網安備 34010402700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