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桂林”可能是最近一個月以來藝術界最“響亮”的名字,許多人都能說出他之所以名號響亮的緣由:畫廊、拍賣、會所一體化;借款10億元、潛逃、被捕……沈桂林在當初表面風光的背后,是用奢華偽飾著“藝術成功”,以藝術的名義給自己套上諸多光環,然后以此為掩護為砝碼,不斷增加借款的渠道,最后,資金鏈斷,債主報案,于是,東窗事發。
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高達10億元的詐騙數額表明這是藝術界近年來涉案數字最龐大的一個“局”且難以追回。媒體援引沈桂林身邊人的話說,他在2011年的時候,運作還比較正常,買畫、賣畫、搞會所、做拍賣、付利息,沒有一絲可疑之處。這表明,很可能在那時候,沈桂林還沒想過走上“惡意詐騙”的路。
但問題在于即使沈桂林的確是2011年之后才動了詐騙的心思,那也至少說明了兩點:其一,高端大氣上檔次的藝術買賣并沒有像吹噓中的那么好做;其二,高大上的藝術在一些人的高舉高打下,確實會蒙蔽許多人的判斷力。由這兩點還能推論出一個結果:當有人以藝術的名義高調行事時,背后極有可能存在著陷阱。如果沈桂林在開“美麗道”、開“泰達拍賣”之際就已經預想將詐騙進行到底,那就更說明他懂得:在藝術市場上,越是行走極端劍走偏鋒,就越是要高舉高打,越能讓人不敢懷疑。
藝術因為價值的難以理性化、數字化,在中國這個尚未有健全市場監管和規范運作的大環境里,很容易被包裝成為各種洗錢或訛詐的標的物。曾梵志作品賣一個億和畢加索的作品賣一個億,都能找出理由證明藝術價值“億元”是正常而有道理的。可是幕后的操盤手知道,錢是一樣的錢,指向的東西卻各有不同。然而這又怎樣?要的是名義,不是真正的藝術。局,是重要的,錢,是重要的,藝術,只是在這場游戲里的一塊顯得比較高大上的遮羞布。
所以在沈桂林之前,有民生系的何炬星,有農行的王耀輝,他們因做局事泄落馬在2012年,彼時正是沈桂林惡意詐騙的開始階段(如果媒體所引沈桂林身邊之人陳述屬實)。只不過,何炬星、王耀輝還假借著“信托”的名義做局,而沈桂林,則是徹底連金融、連融資產品都完全省略,更顯得草莽和江湖。
好玩就好玩在,三個月前,沈桂林的“金身”未破之時,上海美麗道閃亮登場,高調亮相上海當代藝術博覽會,而沈桂林在藝術經營上的“畫廊連鎖”戰略和畫廊、會所、拍賣一條龍策略也差點就被人捧為經典的成功策略。倘若他走的道并無差錯,那么,這真是可以成為藝術經營的美談。但細想之下,又不免讓人心生寒意:為什么在每個光環出現時,幾乎所有人都沒有發出理性而健康的懷疑之聲?而在出事之后,又幾乎所有人齊刷刷地倒戈相向?這背后指揮著聲音變幻的無形之手,是不是跟“利益”有關?在藝術上,正常而必須該有的“懷疑精神”,為何又突然集體消失了?
也許這正是當今藝術界最悲哀的地方。多年來藝術也窮怕了窮瘋了,一旦有了暴發戶發跡的苗子,藝術市場就立刻變得“只有市場沒有藝術”,藝術家、批評家也都集體為市場為利益站臺背書,獨立思考的懷疑精神完敗在人民幣美元之下,于是,給沈桂林們留下了巨大的空子。
在今天談獨立的懷疑精神,似乎有些不合時宜。王耀輝當年的《砥柱銘》拍出4億多元尚有人提出質疑,何炬星當年的藝術基金也因動用某大型美術館站臺而招致批評,但在今天,藝術市場上已再沒有類似的“不和諧”之聲。不再有強大的聲音對類似做法提出質疑,假拍做價、美術館參與藝術基金運作等等都似乎變成了藝術市場要想做大做強的常規打法,不作價、不利用公益性藝術機構參與市場運作,反倒成為了“傻帽”和“稀罕事”,甚至都會被認為“不懂做事”。這種種不健康的風氣,歸根之源頭可以與體制、與人性、與監管掛鉤,而在實效的推動上,這些已經落馬和走偏的尚未浮出水面的大佬們,實在是“功不可沒”。在本質上,這些大佬們是生意人不是藝術推手,更準確點說是“不守規矩”的生意人。為什么不守規矩的生意人可以在藝術界叱咤一時?藝術界本該有的懷疑精神和獨立傾向之缺失,是很重要的漏洞,藝術界有必要對此反思。
藝術市場上走偏的大佬,遠不止這些,更多沒有浮出水面的,還在各自地盤上興風作浪。此種景象有時候也頗令人感到糾結:從個體上說,興風作浪的大佬也攪動了藝術市場的各種可能性,使它們得以成為一個個或成或敗的案例,與藝術創作一起共同構成藝術史;而在寬泛的市場建設概念上,他們又在不斷破壞著良性游戲規則——雖然事發之前的表面都很良性。但不管怎么說,藝術市場的構建,必須得以龐大的藝術消費群體作為基石,而后再產生相對少量的藝術投資群體,是亙古不變的原理。走偏了的大佬們推動著的,是以“投資”作為主要目的的群體,使得藝術品參與群體變得頭重腳輕,這個遺毒,目前正在流傳,還將繼續流傳下去。
藝術消費群體之所以要龐大,重要性不言而喻:每年都有數以百萬計的藝術品產生,這些作品如果不是被藝術家或其他人銷毀、破壞,那就得進入千家萬戶,藝術消費群體正是這些藝術品的終端,使這些作品不再出手或只有少量出手,最終能把每年的藝術品消化掉。正如商品交換中的零售業和投資業,參與零售消費的群體一定遠遠大于參與投資的群體,這個游戲才能玩下去,即便中國的股民是世界上人數最多的,但他們同時也是消費者。走偏藝術市場大佬們的毒害,除了對直接受害者構成經濟上的損失,更主要的是在他們不斷動用著利益武器和話語權武器,鼓吹“投資升值”的神話,屏蔽“藝術消費”的萌芽發展,使得許多界外人士誤解成“藝術可以迅速發家致富成土豪”,殊不知,在這些謊言的背后,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真相。
中國目前的藝術市場通常有個法則是:只要能賣掉的,都是對的;只要買得起的,也都是能承受的。這本來沒什么錯,買賣均自由,一個愿打一個愿挨。但中國人的“聰明”往往是在,用一個正確的普遍真理,來粉飾過程中刻意制造的貓膩。在過程透明或者并沒有貓膩的前提下,愿賣愿買是真實意愿的體現,無可厚非。而在很多時候,“貓膩”才是目的本身。
平心而論,藝術市場中如果沒有一些混濁的浮游物,那也不健康,水至清則無魚。事物的格局和最后能否能將結果“圓”起來,是衡量是否走偏的重要判斷標準。何炬星們當年的做法,放在現在、或者再過幾年,它也許正是值得借鑒的。所謂做局需倚仗“時”和“勢”,正是表明在某些狀況下浮游物不能超過清水一定比例。如果操之過急為時過早而又高舉高打,勢必會引起雜物的泛濫。沈桂林如果也能將作品售賣成功將借債補上,亦不失為“開頭很好中途危險結局不錯”的傳奇故事,但遺憾在,或因為時勢未能把握好、或因為結果未能良性化,最終成為了反面案例。
除了個體案例外,我們還能聯想到前兩年曾經風靡一時的“文交所拆分藝術品交易”模式,作為標的物,藝術品自然可以整體售賣或拆分售賣,跟常規的商品并無二致。方式本身沒有對錯,只是在那方式之后,該模式并非真正想要健康地創造新型交易模式,而只是利用“新型噱頭”忽悠對藝術品抱有一定興趣的愛好者,到最后無法收場讓投資者損失巨大,這種黑洞式的“局”在當今是藝術市場的大敵,也是所有專注于藝術市場、并想通過正當手段從藝術市場中牟利者所要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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