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市場混亂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呼吁中國藝術市場要樹立藝術經紀人制度的聲音逐漸形成了一個不確定的共識。之所以說不確定,是因為沒有人能保證有了經紀人后就解決了一切問題。而且,更為殘酷的是,我們在藝術市場的實際運作中,不是看到經紀人把畫家“玩死”,就是畫家“玩死”了經紀人,而且,經紀人的參與者也不僅僅限于畫廊老板、藝術評論家,更有大公司、海外集團等投機者,以大量的熱錢熱炒畫作,然后獲取巨額暴利!在這樣的氛圍下,我們還真分辯不出藝術經紀人和股票掮客的區別來。
經紀人把畫家玩死,是基于投機目的的運作。 對于一個急于成名、或者急于獲利的畫家來說,他被經紀人看重是因為他具有可運作的市場賣點,而這個賣點很有可能被無限地方大,以致最后會有泡沫破裂的那一天,畫家屆時不僅會失去市場,甚至在藝術上也不會再有什么進步,或許唯一能有的就是一些物質金錢吧!而實際上經紀人不會有什么損失,他們的運作程序往往是流程性質的,不同的畫家在他們眼中卻沒有什么本質不同,只是商品的附加值會有所不同,所以,他們也是賺了錢的,而且很可能比畫家掙的錢還多,吃虧的只是那些盲目投機的收藏家而已。 但人不是動物,吃一塹,長一智,吃的虧越多,對于藝術家的信任就越少,直到哪一天,無論怎么宣傳,藝術家都永遠被市場所拋棄了,經紀人就會拋棄畫家,然后尋找下一個經濟增長點。
畫家也不可能坐以待斃,在總結經驗之后,或者對經紀人采取避而遠之的策略,自給自足,或者采取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把戲,挖個坑,把經紀人“埋”了。要相信畫家的智商,尤其是那些混跡江湖的畫家,生存的壓力讓他們對于市場非常敏感,在不同經紀人之間的逢迎周旋,不同收藏家中的聯絡培養,乃至不同藝術市場環境下的宣傳鼓動,他們都有很好的辦法。而且,鑒于他們是藝術家的身份,人們也往往愿意越過經紀人跟他們直接聯系,這個契機就是畫家變被動為主動的轉折點。當經紀人為畫家聯系了客戶,不可能杜絕客戶與畫家交換聯系方式的行為,于是,他們往往會基于對經紀人的不信任而直接接洽,甚至,有的畫家會直接打電話給客戶,以較低的價格賣出作品。于是,經紀人的苦心經營就成了空談,所有先前的投資就成了水泡。
所以,當前藝術市場中的經紀人和畫家,不是一種互惠互利的關系,而是互相斗爭,搶奪時間差,以獲取最大利益的關系,這就造成了秩序的混亂。而呼吁雙方罷斗,進行友好合作的呼聲此起彼伏,恰恰反映出這種混亂實際傷害了藝術市場的各個方面,不僅包括畫家和經紀人,還有藝術收藏者,廣大的藝術愛好者,乃至藝術媒體的等等,也反映了公眾對于藝術市場混亂根源的認識不足,對經紀人制度的不了解。
回顧溯源 制度是保障
我們相信經紀人制度在西方是一種良性循環的制度,并且為西方藝術市場的繁榮和穩定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經紀人制度對于藝術的發展有相當地限制和規定,它實際上存在剝奪畫家創作的自由,改變繪畫藝術的本質。這種特質使其與中國繪畫藝術的特質是水火不容,中國藝術市場中所有的混亂和斗爭都源于此。
自希臘藝術開始,我們就看到西方藝術家們的創作,往往是在客戶下了訂單之后才開展的,這是因為石料的置辦、工人的工資等先期投入巨大,不是畫家個人所能承擔的,只能由客戶先付定金,然后由藝術家開始創作,這就成了一種雇用關系。但由于最初客戶基本屬于貴族或者政府,而且他們對于藝術的認識,往往是把藝術品當成自己生活的點綴,或者炫耀的工具,于是除了大方向外,基本不會干涉藝術家的創作自由,這就客觀上幫助了藝術家,在無后顧之憂的情況下,進行藝術創作。這種現象在西方藝術發展史中是最好的狀態。
到文藝復興之后,西方中產階級的興起,使藝術的收藏者市場逐漸從貴族擴大到地主、資本家和平民,于是藝術的收藏就不是可有可無的點綴了,而成了一項商業活動。這反映了西方藝術和商業之間的緊密關系,體現的是藝術家和客戶之間的契約關系,一旦一方背離契約,就是“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都由違反合約的一方承擔”的情況。荷蘭著名畫家倫勃朗在創作《夜巡》時,沒有按照顧客的要求把其安排在畫面的前面,客戶拒絕接受作品,并告倫勃朗違約,要求他賠付定金。而同時,倫勃朗也因為違約的名聲,再也沒有像樣的客戶上門求畫,萬貫家財也擋不住坐吃山空,以致最終窮困而死。而這種結果不是每個藝術家都勇于承擔的,所以,西方藝術發展史中,藝術評論家的地位逐漸上升,超越了藝術家和收藏者,成為藝術市場中不能缺少的部分。
一部分藝術評論家看到了手中的權力,逐漸把它轉化成利益,就是壟斷了藝術的品評,使收藏者和藝術家之間的關系斷裂,把自己變成兩者之間的橋梁,這就是藝術經紀人。他們一方面對收藏者進行藝術培育,使他們認可他所推薦的畫家,一方面對藝術家的創作開始大量參與,從藝術風格到藝術內容,幾乎都有他的影子。這種關系在文藝復興之后隨著市場經濟的成熟而完善,最終形成了今天我們所看到的藝術經紀人制度。
因此,我們一方面要認可經紀人制度是一種科學思維下的社會分工,把藝術創作與其他環節緊密聯系了起來;一方面要認識到藝術本來應該屬于個人精神領域內很隱秘的部分,卻最終成了一種集體創作,藝術家的個性往往只是個形式存在。而藝術長期發展的結果,一定是藝術讓位于市場,利益追求勝于藝術追求,于是,很自然地在一切事物細化和專業化的趨勢之下,藝術經紀人就成了必然存在,一如股票市場不可能沒有操盤手。
在混亂的藝術市場飄搖行進
很遺憾,這種風氣目前竟成為一種不可逆的大勢,在中國,本土文化固有的自給自足的精神享受,如同農業文明的處境,受到了工業文明的強烈沖擊。但是,人總是要吃飯的,不可能靠汽油或者電力活著,中國繪畫藝術市場的混亂,即充分體現了中國文化對市場的認識和對工業文明的不妥協,事實上也體現了經紀人制度在中國藝術市場的尷尬境遇,它先天性地不適合中國藝術的發展和進步。
這首先體現在中國藝術的創作最初是非功利性質的,一如農民生產糧食,基本目的是為了自給自足,而不是為了拿到市場上交易,只有在剩余了糧食之后,才會到市場上換些生活用品,習慣性的以物換物,或者至少是通過金銀等貴金屬本位的貨幣體系,而不是紙幣。這保證了中國繪畫藝術的長期穩定存在和發展,杜絕了投機和貶值的風險,因此,經紀人的存在顯得多余和累贅。甚至,買空賣空的經紀人在中國藝術市場并不受到尊重和歡迎。但是隨著中國藝術市場的多元化發展,尤其是混亂程度的加深,大家又疾呼經紀人制度的出現,這是為什么呢?
中國藝術品市場的混亂根源于繪畫本質和社會現實的沖突,是傳統精神和當代意識的沖突,體現了文化發展過程中不斷面臨的文化交流和融合的問題,并不能隨意地加以否定或者肯定,我們只能做到盡量將兩者勾兌成一杯美酒,品味人生的樂趣,忘卻世間的煩惱。在很多人看來,這是不可完成的任務,在我看來,這卻未嘗不是一個新的文化發展契機,藝術市場經紀人制度可以借此獲得新的存在價值,并且為文化的發展做出巨大的貢獻。
我們應該認識到當前社會的趨商業化是一種大勢,物質的豐富已經令人們很難再堅守原來尊重文化、鄙薄富貴的風氣,這跟傳統價值觀的被摧毀有很大的關系。長期以來,我們對于傳統文化的不重視,乃至敵視的生活態度,已經使人們開始陷入了商業文化的陷阱,以價格代替價值,以市場來引領文化,促使社會不斷地飲鴆止渴,人們的生活隨著物質財富的增加,逐漸喪失了為人的樂趣,追求消費成了一種常態。這種情勢之下,如果強行扭轉社會風氣,要求公眾放棄物質追求,勢必會造成強烈的逆反心理,于傳統價值觀的回歸也無益處。所以,只能是引導他們,逐漸改變生活方式,增加藝術修養,增進文化理解,從而使其由內而外地認同永恒的意義,即不在于你擁有了多少物質財富,而在于文化的理解是否能讓我們生活更幸福。
藝術經紀人的重要性就體現了出來,他們可以引導社會逐漸恢復理性和理想,放棄物質的權利,而追求精神的自由。他們應該是這樣的一批人:自身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并且文化素質非常高;具有非常敏感的商業觸覺,卻僅僅是把商業當成達成文化責任的一個手段。《大學》上說:“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只要能把握住商業發展的目的和節奏,藝術經紀人一定可以為中國藝術市場的繁榮和穩定做出杰出的貢獻。而當前的藝術市場的混亂,給了藝術經紀人一個絕佳的入場機會。
自古以來,都是機會與困難并行,機遇和尷尬同步,只有克服了困難和尷尬,機會才能成為真正的機會,成功才會成為一種必然的現實。藝術經紀人不應該放棄自己的職責,試圖走成功的捷徑。事實上,在這條道路上,是沒有什么捷徑可以走的,只能遵道而行,只能在承擔社會責任的同時,去發揮自己的才能。只有如此,藝術經紀人這個行業在中國藝術發展史中才會留下堅實的印跡。
編輯:王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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