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春曉
胡適稱“歷史就像一個任人裝扮的小姑娘”時,很多人不以為然,并義憤填膺。為何?因為在他們看來,“歷史”是神圣“事實”,不容“戲謔”。然而,胡適因此被責難,卻很冤枉,因為,他根本沒說過這句話。那些義憤填膺的人們,著實上了“事實”的當—他們憤然捍衛“歷史作為真實”的教義時,他們認為“真實”的“敵人”卻是虛構。“小姑娘”在胡適口中,并不指向“歷史”,而指“實在”,是介紹實驗主義哲學時打的比方:“實在是我們自己改造過的實在,里面含有無數人造的分子。實在是一個很服從的女孩子,她百依百順地由我們替她涂抹起來,裝扮起來。好比一塊大理石到了我們手里,由我們雕成什么像。”1于是,所有義正言辭批判胡適的人,在捍衛信仰的同時,卻身陷充滿悖論的陷阱—他們所反對的“觀點”,恰是他們“反對行為”產生的基點。
因為胡適這個“小姑娘”,也是經過后人“裝扮”才成為“批判”對象。其中,最著名的“裝扮”是1955年馮友蘭在批判胡適思想運動中的“戰斗檄文”—《哲學史與政治—論胡適哲學史工作和他的反動的政治路線的關系》中有論云:“實用主義者的胡適,本來認為歷史是可以隨便擺弄的。歷史像個‘千依百順的女孩子’,是可以隨便裝扮涂抹的。”2自此,胡適成為“歷史求真論”批判的靶心。當然,經此解釋,有人又會義正言辭地為胡適“平反”,并將批判轉向馮友蘭,給他戴上一頂“栽贓嫁禍”的帽子。
“事實”果真如此?馮友蘭的“栽贓”與胡適沒有絲毫關系嗎?情況并非如此“非黑即白”。如果我們將歷史理解為先驗存在的真實,就可以將之置換胡適口中的“實在”,就可以將之理解為可以被裝扮的小姑娘。就此而言,馮友蘭的“發揮”絕非“栽贓”,而是“歷史求真論”思想的合理演繹,抑或“描述”。他之所以如此發揮,也僅是因為和后來批判胡適的人一樣,具有認知論的共同信仰—歷史求真。至此,顯然的悖論出現在我們面前:如果我們認為歷史是先驗真實,胡適的話就是我們批判的對象,但胡適確實沒有這種表述。
一個沒有“被表述”的胡適,卻成為顯性的批判對象。原因何在?僅取決于以怎樣的認知原則面對他。如此結果,恐怕是所有“栽贓”、“批判”胡適的人始料未及的“荒誕”。更有趣的還在于,一個詭異邏輯隱藏其后:首先,胡適并沒有說過歷史的裝扮問題不能構成批判對象;其次,“栽贓”胡適的人,亦非空穴來風,而是自己認知論的合理推演;最后,“批判”胡適的人,要么面對沒有“過錯”的“批判對象”,要么面對被虛構的有著“過錯”的“批判對象”。多么具有戲劇色彩的邏輯—“批判對象”并非“對象”本身,而是我們自己丈量的結果。正如用“歷史求真論”去量,“沒有說過的話”就合理地成為“批判對象”,因為這把尺子可以重新描述“胡適”。但是,當我們用自己的尺子重新表述“胡適”的時候,這把尺子還是不是我們原先認為的尺子呢?這,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而非身陷其中的人孰是孰非。應該說,這個充滿糾結的爭論中,所有人都沒有錯,因為他們的判斷源于自身的認知邏輯,可以得到表述的合理推演。那么,問題到底出現在哪里?到底是什么導致我們如此糾結?
答案,不在判斷結果,而在判斷前提—我們認為歷史是先驗存在的真實,而歷史學就是對于這種真實的揭示。只要出現這一前提,我們就不得不面對“批判”胡適的悖論,身陷糾結。而消解這一糾結的唯一通道在于:懸置歷史的先驗真實,承認歷史僅作為描述狀態的顯現。
注釋:
1 、《實驗主義》,發表于1919年《新青年》第6卷第4號。
2 、《胡適思想批判》第6輯,三聯書店,1955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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