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萬章
曾接到過一個電話,說其祖父是民國政府某要員之隨從,曾追隨政府從北平將故宮(微博)重要文物南遷。文物抵達南方時,其祖父開小差,將其中一件宋代馬遠的山水畫偷將出來。后來歷經數次政治運動,他們都視此畫為生命,千方百計保護下來。直到今天,其祖父、父親均已不在,而他成了這件作品的“持寶者”。近年來書畫拍賣市場如火如荼,他遂動心,準備將此畫拿出來,或者有償捐贈給博物館,或者以一個億的“低價”轉讓給私人或國家。一般聽到此類故事,我們第一感覺便是:故事新編。等看到這幅署款為“馬遠”的山水畫以后,果然不出所料:作品是近二三十年來新做的低仿品。然后再仔細問“持寶者”,這件“寶物”到底是怎么流傳到你手上的?他最后不得不說,其實是在某古玩市場花幾百元淘的。由于他對美術史略知一二,以為撿大漏了。為了增加作品的“可信度”,遂杜撰出以上繪聲繪色的故事。
在書畫鑒定時,遇到此類“動人”、“離奇”的故事可謂不勝枚舉。如果要一一陳述出來的話,真可編一本二十一世紀的“拍案驚奇”。其實,這些故事新編無論多么“真實”,無論多么曲折,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都是為了增加手中作品的可信度。我們在書畫鑒定時,最重要的是先不去管故事的真偽,而是直接看作品本身。只有作品,才是最具發言權的。也許某些故事的確如藏家所言是真實的,但作品本身卻是假的,這類例子也并不鮮見。曾經有個老人家就拿過一件文徵明的書法來,自稱是其家傳數代的寶貝,書卷上面也有其高祖和曾祖的鑒藏印章作為輔證。但一看作品,是明代后期的贗品。此卷是從其高祖傳至其手上的,他高祖所處的時代大致在清代中后期,當時可能受眼力所限,收藏了這件贗品。這是很正常的事。因此,即便“故事”的真實性得以確認,在書畫鑒定中的本體——作品,永遠是放在第一位的。
書畫鑒定中,我們所關心的應該是作品本身的時代風格、作者筆性,這就是通常所謂的主要依據。其他任何流傳故事,最多只是輔助依據,是在確定了作品本身的真實身份后作為進一步參考、研究的依據。如果作品本身已經確定是贗品,一切故事新編也就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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