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有三種境界:一是為社會保存物證、傳承文明,二是為個人提高修養;三是為投資理財。三種都合理合法,無可非議,但有文野之分,高下之別。這也涉及藏品的三種功能:一是人類文明的物證,具有文字所沒有的力量。如青銅器,起碼可以幫助我們研究造型藝術、冶煉技術、文字發展、歷史事件。又如《清明上河圖》,是美術也是科學。二是成人的玩具。陶冶性情,提高人的審美能力。三是貨幣等價物。但收藏家是人類文明物證的守護神,指的是他的前兩種功能,而絕不是做生意的本事。
我最佩服張伯駒先生,一代收藏大家,在亂世中傾其所有收入《平復帖》、《游春圖》,但解放以后,看到故宮沒有頂尖藏品就全部捐給國家。徐悲鴻、張大千,都是如此。有人說窮時那么做不稀奇,捐的成本不大。但我們也看到上海的王一平、劉海粟、程十發,香港的楊永德先生,新加坡劉作籌先生等,都生活在改革開放年代或市場經濟環境中,藏品已經很值錢了,也都捐給了國家和社會。“武將不怕死,文官不貪財”,這就是收藏的人文精神,不在于自己個人擁有,而在于讓社會共享。這是收藏家的核心價值取向,是超越其他任何價值的。
收藏行為還有一個特殊性,就是藏品交易允許有真偽。因為人類還沒有手段完全解決真偽問題。所以,這是一個法律和行政還不能完全管到的地方。《拍賣法》留下了一個空間,也是這個道理。但是《拍賣法》的本意是拍賣贗品只要不聲明擔保不必負刑事責任,不是說賣假也成了公道合理。這就涉及收藏家、拍賣行、古董商、媒體人、鑒定家的道德問題。當前主要反映在誠信方面。盡了努力看不出真偽沒有關系(當然也要改進,不能永遠看不懂),但不能主觀上犯錯,良心上犯錯。藝術品還有優劣問題、價格問題。誠信也與此相關。古人說童叟無欺,又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們面對這么復雜的市場和這么復雜的商品,如何正確對待呢?對我們大家的道德是一個考驗。道德誠信是行業的基礎。現在文化部市場司說中國收藏市場總營收已經超過1500億,拍賣總額也超過580億了。市場紅紅火火,千軍萬馬齊上陣,連不懂行的老百姓也來加入,如果誠信機制不建立,是很可怕的。
這使我想起兩個范例:筆者所見的一位長者,在東南亞收藏界很具名望,眼力和道德俱佳。有一次一市民賣給他一件乾隆官窯瓷器,當時交割未看清,便以數萬元成交,回去細查資料發現是件精品,能值數十萬元,他感到虧了物主,想方設法找到那人,補了他一筆錢,一時傳為佳話。上海有位藏家,一次路過一家民宅,發現這家糊窗的紙是一本《唐歐陽詢九成宮》的碑帖,版本很珍貴,便出高價收購,并不以這家人的無知而壓低價格。
在當今收藏界面臨制假售假、拍假、假拍、舉牌不付錢等幾重挑戰的情況下,有識之士更應倡導正確的收藏理念和行為,身體力行、率先垂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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