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央視每周質量報告聚焦了書畫造假,其中潘家園市場管理人員的一番話讓人深思:“哪個市場不公開賣,拍賣行還瞎拍呢。”古玩市場的管理人員對于銷售假冒名人字畫的行為心知肚明,但是對這種售假行為卻是視而不見、疏于管理,這無疑目前假畫橫行的重要原因之一。
隨著近年來藝術品投資市場的火爆,贗品問題也越來越成為收藏者詬病的話題。然而,在古玩界自古就有不負責真偽的說話,這也給了許多不法者造假的理由。值得注意的是,現在的書畫造假以“流水線”形式完成,不僅大肆利用電腦放大和噴繪工藝,手工也十分拙劣,而此在業內卻根本是個公開的秘密。
雖然我們目前并沒有一部法律能夠直接對于書畫造假予以制裁,但是我國現行的《著作權法》就是為了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其中包括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美術、攝影、文字等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要想復制和出售書畫作品需要經作者的同意和許可,否則制作和銷售復制品牟利的人就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權。
面對著目前書畫市場造假愈演愈烈,我們并非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有關管理部門應該切實負起應有的責任,讓造假者沒有生存的土壤,切實維護書畫收藏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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