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物保護單位也需要陽光監督
近日有媒體報道,有關部門收到匿名舉報,稱天安門城樓出現藏畫丟失現象,匿名舉報中,羅列出丟失的8幅上世紀90年代由7位書畫家贈送給天安門城樓的書畫作品。據稱,2007年北京市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有關部門發現天安門管委會管理的藏畫中,程十發、王成喜等5名著名書畫家的8幅作品下落不明。還有許多作品因為管理方法不善,發生長毛霉變情況。
針對近日有關媒體報道的“天安門城樓藏畫丟失”事件,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專訪時稱,目前正組織工作人員對藏品進行整理和核查。同時據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就天安門城樓藏畫的管理而言,目前無論是從作品征集、登記還是到保管、使用和檢查均有嚴格的制度程序。而且,天安門藏品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下外借藏品,須經管委會主任辦公會研究決定。
既然有這些章程、制度,為何還會被匿名舉報藏畫丟失,而且被舉報之后,天安門方面非但沒法提供及時的資料來反駁舉報信,反而是組織工作人員核查和整理,這不禁讓人懷疑天安門藏畫以及管理的嚴謹性。
據報道,丟畫的事,早在2007年政府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時就已發現,那么匿名舉報又發生在什么時候?如果匿名舉報在資產清查之前,那資產清查在舉報材料的引導之下,可以循著定向目標進行;如果匿名舉報是在資產清查之后,那么查了4年仍沒結果,或許是令舉報者感到不滿。無論哪種情況,有關部門都難逃“不作為”之嫌。
天安門,是中國的重要政治地標,是海內外華人心目中的圣潔之地,堪比美國的自由女神像和法國的埃非爾鐵塔。而天安門竟發生了丟畫這種事,既令人氣憤,也令人不解。八幅名畫去向不明,天安門方面卻沒有合理的解釋,是丟棄?還是損壞了不敢見人?抑或是有其他不明用途?
丟棄?似不可能。天安門城樓當初接受捐贈的是8幅名畫,不是普通的繪畫作品,既然是名畫、接受捐贈的單位有這么特殊,它們的市場價值肯定很大,且會持續攀升,稍有市場意識的人肯定不會做出丟棄之舉,更何況是天門城樓呢?
損壞不敢示人?似有可能。既然故宮收藏的千年前的無價文物都難逃損壞的厄運,天安門城樓的藏畫也很有可能重蹈覆轍,舉報中稱還有許多作品因為管理方法不善,發生長毛霉變情況,被損壞的藏畫自然就只能被藏于秘密陰暗之處,不能公眾于世了。
總之,不管是誰動了天安門城樓的藏畫,8幅名畫的去向不明是不正常的。不管是文物還是藏品,對他們的不善管理是對歷史和捐贈人的不尊重和褻瀆,試問,如果這種情況還有存在的話,誰還會把文物或藏品捐獻出來呢?捐獻出來也就等于要了文物和藏品的“命”,收藏人于心何忍?
文物和藏品的專門管理和收藏單位,應該制定相應的收藏保管機制,適時公開收藏和保管的文物和藏品的相關信息,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保管中出現的問題應該通報給公眾,并積極進行調查處理和對相關負責人的問責,給歷史、捐獻人和公眾們一個合理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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