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鑒定泰斗史樹青、原故宮(微博)博物院副院長楊伯達等5名頂級鑒定專家,為一公司老總自制的“金縷玉衣”、“銀縷玉衣”開出24個億的天價評估,老總據此騙貸10億。事情曝光后,公眾輿論嘩然。
整個事件中,最令人費解之處,是頂級專家們何以會錯得如此離譜?是無心之失,還是有意為之?由于史樹青先生已經作古,而其余四位當事專家統(tǒng)統(tǒng)將責任推給他,使得此事件像羅生門一樣,真相無望大白。由于所貸之款已被空殼老總揮霍殆盡,銀行損失更無望追討。欲望的盛宴過后,留下的是一地道德與良知的雞毛。
無疑,事件首先打擊的是鑒定與收藏行業(yè)的公信。根據央視報道,天價般的評估結果,評估過程卻近乎兒戲。拿了幾萬評估費的專家們,連“金縷玉衣”的玻璃罩子都沒打開,只是圍著玻璃柜子看了會兒就做出了判斷。如此粗疏的鑒定過程,不能不令公眾質疑專家們的專業(yè)精神與學術操守。而專業(yè)精神缺失下的“豆腐渣”鑒定工程,無法不累及收藏業(yè)的聲譽。公眾自然要問,連頂級專家們的鑒定都如此不靠譜,文物收藏業(yè)還能信任嗎?
專家學者這一群體的社會聲望,也受累于此事件,再創(chuàng)新低。近年來,一些專家學者放棄專業(yè)精神,為公權力與市場利益背書之事多有發(fā)生,引發(fā)社會對這一群體的污名化趨勢,“教獸”、“磚家”成為大眾對這一群體的蔑稱。大眾的行為固然有非理性的色彩,但知識者尊嚴的崩塌,責任首在自身。學者專家們的行為,如果像評估“金縷玉衣”一樣,沒有對專業(yè)精神起碼的堅守,其社會信任的不斷流失,就只能是一個必然的結果。“金縷玉衣”事件也提出了銀行監(jiān)管的新課題。僅憑文物的估價,能否作為抵押的標準?這一事件中,有沒有銀行腐敗的因素?有關方面應該對此展開深入調查,給公眾一個可信的交待。
目前社會對“金縷玉衣”事件的反思還在進行中。其中呼聲最高的,是改進中國傳統(tǒng)文物藝術品的鑒定方式,從靠專家學者們的學識、眼光和經驗為主流的做法,轉向依賴更加客觀的鑒定方法———比如碳14測年法、成分分析法和熱釋光測年法。這些成熟的文物鑒定方法,受制于中國文物市場的生態(tài)——泛濫的贗品滋養(yǎng)下的利益中人,需要保持混沌的市場環(huán)境以套利,而遲遲無法得到推廣,令人感嘆腐敗文化對制度文明的制約之力。
同時,對藝術品鑒定進行某種規(guī)范也該提上議程,比如,至少可以規(guī)定,鑒定專家應該對自己的鑒定結果負責,如果專家無法肯定,要在鑒定報告上聲明此報告不得作為向銀行質押、貸款的憑證之類。
交了巨額學費之后,希望政府監(jiān)管部門能下定決心,推進這些帶有制度改良意義的舉措,為文物市場的良性發(fā)展奠定制度基石。而在制度文明建立之前,市場的良性運作,只能寄希望于個體的道德與心性,包括獨立思考,不迷信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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