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慶祥
9月6日,“范曾訴郭慶祥(微博)名譽侵權案”二審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雙方當事人均委派律師到場。庭審結束后,記者第一時間采訪到被告郭慶祥,談及范曾起訴一案,他再次表明觀點:無論官司輸贏,都要堅持把偽藝術從中國藝術界和藝術市場“踢”出去,“偽藝術品”就是藝術市場的“達芬奇”。
【新聞回放】
郭慶祥批范曾作品是偽藝術
2010年5月,郭慶祥以《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說話》一文,對藝術家流水線作畫現象提出了批評,認為藝術家必須有思想境界、藝術追求,不能以炒作和包裝來欺騙大眾。同年10月,畫家范曾提起訴訟,狀告郭慶祥的文章嚴重侵犯他的名譽權,索賠500萬元。
今年6月,北京市昌平區法院一審判決認為郭慶祥文中通篇對范曾的詩、畫、書法、作畫方式及人格分別做出了貶損,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虛偽”等,造成其社會評價的降低及精神痛苦,其行為已構成對范曾名譽的侵害,判郭慶祥向范曾書面道歉,并賠償7萬元。在接到一審判決書之后,郭慶祥即決定上訴。
【事件進展】
郭慶祥方面提出“無私人恩怨”新證據
昨天下午14時30分,“范曾訴郭慶祥名譽侵權案”二審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雙方代理律師出庭。庭審現場,原被告雙方爭論焦點依然集中在范曾作品是否為流水線作畫一事上,爭辯時間長達兩個小時。
記者采訪郭慶祥代理律師富敏榮了解到,針對一審判決中指出的郭慶祥與范曾有私人恩怨的說法,郭慶祥方面昨天當庭提交了新證據:范曾律師在接受《北京晚報》記者采訪中明確表示:“范先生和郭慶祥并沒有私人恩怨,郭慶祥收藏范先生的畫也是多年以前的事。”(載2011年6月14日《北京晚報》)這個證據也證明了范曾與郭慶祥不存在經濟利益關系。據悉,昨天的庭審現場并沒有宣判,郭慶祥方面表示,如果二審敗訴,還將繼續上訴。
【當事人說】
堅持將“偽藝術品”踢出
庭審結束后,記者采訪到被告郭慶祥,他再次強調:作為一個收藏家,他認為藝術家的創作態度決定了作品的價值。“畫眼就畫十只眼,畫腳就畫十只腳,范曾的"流水線"作畫方式已經算不上藝術創作,僅是在不斷復制自己,更大程度上是商業產品,因而他這些從"流水線"上出來的畫作根本不值幾百萬、上千萬元,也根本就不是藝術創造,就是徹底的"偽藝術",就是藝術市場的"達芬奇"。”
郭慶祥說:“一些人利用公共媒體炒作、包裝、粉飾自己,顛倒黑白,把自己生產的商品吹捧成藝術品,嚴重損害、誤導了民眾的美術教育理念和審美取向,極具欺騙性。”
對于當下中國的藝術評論界,郭慶祥也認為有太多的人不說真話,“給錢就說好”,誤導大眾對藝術的理解越發偏離,以致眾多藝術愛好者和收藏家根本不懂作品價值。“我們更需要有良知的知識分子站出來,大膽地揭露范曾這種偽藝術、偽國學,正確引導健康的道德價值觀以及審美價值觀。同時,希望這起官司也能給藝術創作和文藝批評帶來些思考,提醒藝術家自覺擔當起藝術創新的責任,創作出真正有生命力的藝術作品。”本報記者唐曉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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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慶祥簡介
收藏家,1962年生于大連市,1993年涉足書畫收藏,成立玥寶齋,1996年參加嘉德、瀚海、榮寶等拍賣會,主要收藏中國近現名家書畫,1997年成為大連萬達集團下屬收藏機構負責人。郭慶祥作為萬達玥寶齋的負責人,十分重視當地乃至整個社會的文化發展。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精心籌備過數次展覽,向公眾展示自己的藏品。藏品中有吳昌碩、齊白石、徐悲鴻、李可染、張大千、吳冠中等多位名家大師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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