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先生展示他與翰緣公司簽訂的合同附件
三個月前,在東莞石龍工作的唐先生東挪西借12萬元,在江西南豐買了四個剛剛出土的元明時期瓷盤,又花了2000元的鑒定費、1.8萬元的服務費,委托上海翰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翰緣公司)進行拍賣。
雖被上海翰緣公司鑒定專家在拍賣會上稱之為“內涵豐富,有較高的收藏價值”,但沒找到買家。唐先生覺得自己被騙了,花兩萬塊錢就拿了一本書回來,他想要拿回1.8萬元。翰緣公司的朱經理表示,根本不存在詐騙行為,不可能給他退基礎服務費。
發財夢破
收藏者稱拍賣公司涉嫌詐騙
今年4月中旬,唐先生去上海出差,與朋友曹先生聚會,兩人談起古董話題。剛巧,唐先生春節前回江西老家,同村一村民就從地下挖出了幾個古代的瓷盤。
“他老婆做古董交易,說只要是真的(古董),在他們公司成交率達95%以上。”想著能從中賺一筆錢,唐先生趕回老家,東拼西湊了12萬元,買了四個瓷盤。
4月21日,唐先生來到上海,在朋友妻子的指引下,找翰緣公司的專家做了權威鑒定。“他們說我的瓷盤是高古瓷盤,每個盤子賣個八九萬是沒有問題的,拍賣會上成交也沒問題。”有此承諾,唐先生很快就交了2000元的鑒定費,還簽訂了“服務合同書”。
合同書上顯示,翰緣公司負責拍賣等相應工作,唐先生要支付1.8萬元給翰緣公司,當做基礎服務費(即展覽展示、圖錄、宣傳推廣服務費等)。
6月26日上午,在上海的一場拍賣會上,唐先生的四個高古瓷盤沒有找到買家。
“一邊說成交率那么高,結果收了我那么多錢,還沒有拍出去,這不是玩人嗎?”唐先生心生怨氣。
他帶著翰緣公司關于拍賣會的雜志,在東莞找了十幾個古玩商和鑒定專家。有專家表示,這四個盤子總價值也不過五六萬。
公司回應
可以理解 但決不退錢
得知自己的那些東西只值五六萬,但服務合同卻顯示四個高古瓷盤的總定價接近86萬。唐先生覺得自己好像被人耍了一樣,他想要對方把錢退回來。
昨天下午,翰緣公司的朱經理則表示,公司絕無詐騙行為,雙方簽署了合同,就要按合同辦。
“唐先生花那么多錢買到高古瓷盤,沒拍出去,這是他情緒上的障礙點。”朱經理說,若放到自己身上也會產生情緒,“因此我理解他的心情,但這錢我們是不會退的,當初我們也沒有勉強他。”
唐先生得到這樣的回復并不滿意。“不是詐騙是什么?我四個盤子收了1.8萬的費用,平均一個4500元,他們雜志上的拍品一共有656件,算下來那可是差不多300萬啊!”
對此,著名收藏家、古玩鑒定專家李靖先生表示,收取基礎服務費等確實與行業規則相悖。“這樣一來,即使是一件都拍不出去,拍賣公司也賺了一大筆。”李靖說,根據拍品件數,其印刷總成本也沒有多少錢,“為了保護收藏者的利益,讓市場良性循環,一般情況下有資質并有責任感的拍賣公司只是在拍賣成功后,按協議收取傭金。”
而朱經理表示:“這是運營模式的不同。”
專家聲音
拍賣出土文物違法
昨天下午,多位收藏界人士表示,國家早已有法律規定,禁止拍賣出土文物。
“他們明知唐先生收藏的高古瓷盤為近期出土,還收取相關費用為其拍賣,明顯是違法的。”李靖表示,目前,有不少文化傳播公司從事藝術品、古董拍賣,他們借著為收藏者進行宣傳、包裝、高價拍賣的旗號,進行另類‘文化傳銷’。對于這種亂象,國家缺少法律依據進行規范。”
李靖同時提醒,收藏者切忌暴富心理。“來路不明的、地下出土的、國家禁止的文物,是國家禁止拍賣的,這三類收藏者要謹慎對待。”李靖呼吁對藝術品有興趣的市民,可以先找當地的古玩商、收藏家協會、文物局鑒定部門,對自己的收藏品先進行真偽鑒定,以及市值估計。“特別提醒的是,不是說越古老的東西就越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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