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古籍數字化研發的重鎮,十多年來國學網陸續對6000多種近20億字古籍完成了數字化,在眾多專家學者的參與和支持下,進行了分段標點等整理工作,形成了具有知識產權的大型古籍全文檢索數據庫——《國學寶典》。《國學寶典》開創了一個研發方與使用方“共建共享”的新模式,填補我國大型古籍數據庫的空白。2009年底,中華書局起訴漢王科技,認為其電紙書產品中所預裝的選自《國學寶典》的“二十四史”內容侵權,由此展開了長達一年多的訴訟過程。時至今日,本案終于塵埃落定,中華書局一審、二審皆告敗訴。
自去年以來,國學網作為被告方的委托代理人,投入了大量精力對中華本“二十四史”和國學本“二十四史”進行了比對。二者不僅分段和標點均有差異,國學本作為電子產品,經過多年不斷校改,質量日臻完善;相反,中華本作為廣為流傳的通行本,錯誤之多,超乎意料。如中華書局出版的簡體字橫排本《南齊書》,全書708頁,約60萬字(正文實際字數299067字,標點符號63759個,用字量4638個),其中錯、訛、衍、漏等校對錯誤和標點錯誤多達一百多處,茲略舉一二:
例一:第193頁,卷十五,“郡陵郡”中的“郡”應為“邵”。
例二:第234頁,卷十八,“舊有涌井二所,廟祝列云舊并北忽聞金石聲”中的“并”應為“井”。
例三:第610頁,卷五十二,“約等文皆用宮商,以平上去人為四聲,以此制韻”中的“人”應為“入”。
例四:第707頁,曾鞏南齊書目錄序,“昔者,唐虞有神明之性,有微妙之德,使由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名。以為治天下之本,號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設,其言至約,其體至備,以為治天下之具。”此段正確標點應為:“昔者,唐虞有神明之性,有微妙之德,使由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名,以為治天下之本;號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設,其言至約,其體至備,以為治天下之具。”
諸如此類,散見于全書59卷中。如卷十八,在不足12頁的篇幅中,錯別字即達9處。
有鑒于此,國學網已于日前就所抽查之《南齊書》,向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出版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正式投訴,書中差錯也將陸續在國學網上刊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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