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收藏家郭慶祥和美術評論家謝春彥在上海《文匯報》發表的兩篇未點名的批評文章,引來著名畫家范曾的不滿。范曾認為兩篇文章貶損自己聲譽,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將郭、謝及《文匯報》告上法庭,索賠精神損失共520萬元。
昨日,昌平法院開審此案時,3名被告代理人稱,文章是正常的文藝批評,且并未點名,不同意賠償。本案未當庭宣判。
原告指文章充斥“侮辱詆毀”
昨日上午,在昌平法院,范曾、郭慶祥和謝春彥3人均委托律師出庭。
范曾起訴稱,去年5月至6月間,《文匯報》先后發表《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說話》和《錢,可通神,亦可通筆墨耶》兩篇署名文章,作者分別為郭慶祥和謝春彥。兩文主觀武斷,橫加指責,使用侮辱、詆毀、刻薄的語言,直接攻擊自己的人品、藝術才能、作畫方法、創作意圖和作品價格。文章沒有任何事實依據,隨意貶損自己名譽,侵犯自己名譽權。
范曾向郭慶祥和謝春彥分別提出精神損失賠償500萬元和20萬元,要求《文匯報》道歉并承擔訴訟費。
被告稱文章針對書畫界浮躁現象
郭慶祥的律師當庭宣讀了郭寫的答辯意見。郭稱,自己進行的是正常的文藝批評,文章針對的是書畫界浮躁現象,沒有點名,也沒有針對范曾,沒有使用侮辱性語言。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求。
謝春彥方認為,藝術家應有接受批評的雅量,“不能因文中有否定性意見,就上升到侵權的高度”。
《文匯報》認為,兩文刊登在報紙的鑒賞專刊爭鳴欄目,屬正常藝術爭鳴,原告有不同意見,也可投稿反駁。文章內容屬實,報社盡到了審核義務,不應擔責。
昨天庭審,雙方各自提交的證據都多達十多份,庭審持續了近4個小時。
本案沒有當庭作出判決。
■ 涉訴人物簡介
范曾
生于1938年,是著名畫家、南開大學教授。去年12月,范曾出任北京大學中國畫法研究院院長,被稱為中國當代詩、書、畫巨擘。
郭慶祥
大連萬達玥寶齋掌門人。被稱為中國拍賣市場最強勁的買家。據稱他的藏品從任伯年到吳冠中、囊括了近現代中國書畫的眾多大師精品。
謝春彥
美術評論家,上海中國畫院高級畫師。主要從事中國畫、漫畫、文學作品插圖創作和美術評論。
■ 焦點
文章批評對象是否指范曾?
范曾認為,兩篇署名文章雖然沒指名道姓,但使用了“現在有一位經常在電視、報紙上大談哲學、國學、古典文學、書畫藝術的所謂的大紅大紫的書畫名家”、“范某人”等字眼,這已能讓公眾推定出被批評的就是范曾。
庭審中,法官詢問被告郭慶祥和謝春彥,兩篇文章中批評對象是不是范曾?
郭慶祥稱,自己的文章是批評文藝現象,對事不對人,文中寫的確實是范曾,但沒點名。
謝春彥表示,自己批的也是范曾,但未點名。文中“仗勢霸氣,硬而實軟,華而不實,稀缺內養……哪里還有什么好靈魂在耶”是針對范曾的用筆用墨和結構,非人格侮辱。
文章是否降低范曾社會評價?
范曾的律師李景芳認為,盡管兩名被告文中沒有點名,但種種表述足以讓公眾推定出所批評的就是范曾。
李景芳稱,這些不屬實的批評,已經在網絡上廣泛傳播,降低了范曾的社會評價。72歲的范曾,因看到這些文章,出現精神煩躁睡眠不好,曾3次到醫院就診。
3名被告則認為,范曾就診和文章內容并無關聯,文章發表后,范曾的社會評價并沒有降低,作品拍賣接連以高價賣出就是例證。
“流水線作畫”照可否做證據?
郭慶祥的文章中提到,自己在一書畫名家的畫室看到,這位名家將十來張宣紙掛在墻上,以流水操作的方法作畫。在每張紙上先畫人頭,再添衣服,最后草草收拾一番寫款,由他的學生蓋章。
昨日庭審時,大連一家畫廊經理趙某作為郭慶祥一方的證人出庭作證。他稱,1995年,自己曾去范曾畫室親眼見到范曾用上述方法作畫。
《文匯報》提交了據稱是范曾學生崔自默拍的照片,證明郭慶祥文中“流水線作畫”的表述是真實的。
范曾的律師李景芳表示,范曾本人從未就流水作畫表過態。每個人有各自的創作方法,即使是流水作畫,每幅畫作都是不同的,畫中人物的姿態、意境都不同,并無不妥。畫廊經理趙某當庭承認是郭慶祥的朋友,他的證言不足信。
李景芳稱,《文匯報》提交的照片,無法排除作假可能。
本組稿件采寫/本報記者 陳博 李健亞



皖公網安備 34010402700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