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吳冠中在《池塘》上寫下“此畫非我所作,系偽作 ”
昨日報道賈平凹設置層層防偽標志對付書法偽作的消息,其實相比較于書畫拍賣,賈平凹書法所遇到的造假問題可以說是小巫見大巫。而贗品書畫拍賣無法杜絕的原因,則在于拍賣市場的管理與利益糾葛。
現象一
吳冠中確認是偽作打官司卻敗訴
2005年12月,上海收藏者蘇敏羅參加了北京翰海拍賣有限公司的秋季拍賣會,并以230萬元的價格拍下一幅吳冠中的油畫《池塘》。加上拍賣行收取的傭金,蘇敏羅共花了253萬元。時隔半年,有拍賣行找到蘇敏羅,說吳冠中的畫大幅升值,建議她出手。于是蘇敏羅拿出了這幅畫,卻被拍賣行發現作品“有問題”,建議她與翰海交涉。為了確定真偽,蘇敏羅找到了吳冠中本人,吳冠中大筆一揮,在畫作上寫下“此畫非我所作,系偽作”。有了這樣的權威結論,蘇敏羅原以為就能討回損失。不料她多方奔走索賠,依然是維權無門,甚至在法律訴訟中落敗。
現象二
上百萬買來張大千的贗品
“上百萬的血汗錢啊,就換了這張沒用的假畫!”近日,福州的張先生因拍到一幅張大千的贗品而叫苦不迭。
張先生是個生意人,前幾年在朋友帶動下開始涉足收藏。去年,他在一次拍賣會上看到這幅張大千的山水圖,還附有一份鑒定證書,便當機立斷,慷慨解囊。名畫到手后,張先生視為至寶,日日把玩不盡。不料前不久,一位頗有名望的鑒定師竟然告訴他,說這是一幅偽作!
為了維權,張先生四處奔走。然而,拍賣行堅稱從不保證拍品的真偽,鑒定師不肯為他出證明,張先生只能放棄。
文化旁白
少點貪念多雙慧目
收藏江湖,波譎云詭,拍賣內情,更是狀況頻出,風云變幻。當然呼喚法律去力斬造假鏈條,而上當諸君的行為,也并非全然無可指摘。比如,想通過拍賣而大賺一把的那位仁兄,若當初頭腦稍為清晰,那十余位大師級,類似張大千等人,單幅作品價格即在一千萬元上下,自己卻總共十余幅“才”花掉一千余萬,也不想想個中有無貓膩。經常有拍賣中人,左手賣右手買,把看客當傻子哄的,也真就有人鉆套,一回回當傻子,騙子固然可惡,傻子也因貪婪而自食其果,并不值得過分同情。遍觀上當者,多數是為了低價吃進而高價拋出,翻手覆掌間,賺個盆滿缽滿。在過街地道里的幾十塊錢一幅的所謂名人字畫,其貨色如何,真是可想而知。
如果,在物欲之前,少點貪念,面對偽作,多雙慧目,那人世間會“蒸發”掉多少笑話。真要搞收藏,不會不知道收藏行情,不會不看重或懂點藝術品鑒別的粗淺知識,否則,那真就是錢多了“燒”的。要知道,在“全民收藏”汪洋大海的沖擊下,時下的書畫古玩收藏領域,早已無任何“撿漏”的可能,想憑一單生意而暴富者,趁早收手歇了吧您吶。一方面敦促相關方面健全打假機制,另一方面,丟掉幻想,葆有一顆平常心,且在收藏之前,鑒定先行。幾天前央視曝光的那種只要出錢就能鑒假為真的“專家們”,近年來更是大行其道,滿大街蠕動了。尤其惡心的是,有無數潛規則在拍賣公司盛行,如,聯手把誰“動一動”之類,那些看似紅火熱鬧的天價拍賣,有多少實際是在自吃自貨,旁觀者眼熱跟進,往往被套牢,欲“割肉”時,已經血本無歸。愿收藏者理性為上,少點貪念,多雙慧目。王鋒
現象三
富商花千萬買了14幅假名畫
3月15日,薛小姐向江蘇當地報社反映,去年10月,她跟隨富商親戚前往蘇州一家拍賣有限公司買畫。“在拍賣會前,我們花1425萬多元從拍賣公司私下買了14幅畫,然后拍賣公司又將這些畫拿上拍賣會走過場。后來,我們發現這批畫全是假的,就找拍賣公司討說法,可一直沒結果。”
從薛小姐提供的材料上看到:14幅畫的作者分別是史國良、陳大羽、陸儼少、張大千、黃君璧、錢松喦、黃冑等人,價值從10多萬至260多萬元不等。其中,“張大千”的作品最多,達3幅,每幅的價格均超過250萬元。薛小姐稱,這些作品全是山水或人物的國畫。據《現代快報》
認清書畫拍賣潛規則
“所有人的字畫、藝術品都被說成是真的,哪有這么多真的?”書畫鑒定專家、福建博物院積翠園常務副館長樊萬春告誡收藏愛好者,進入藝術品市場一定要睜大眼睛,留心拍賣的潛規則。
潛規則之一,交易規則有貓膩
拍賣行在拍賣前都會發布書面的交易規則,只是很多人認為無關緊要,一掃而過,事后維權時才發現被卡在這里。“他們常常用很小很小的字,寫明"不保證拍品真偽"之類的話,簽字前別只顧著看藝術品有多么精美,一定要仔細看清交易規則。”
據介紹,拍賣行往往還會為拍賣品出具一些證明,例如鑒定證書。但是,拿到法庭上,這些證明根本不能作為法庭上的證據,該鑒定的還是得重新鑒定。
潛規則之二,拍賣前“洗白”偽作
很多藏家買到假貨后不甘心承受經濟損失,于是千方百計尋找一些渠道為自己的藏品“洗白”,以求日后能轉手出去。樊萬春對此也深有同感,因為常常有藏家找到博物院,希望能在博物院辦展覽。如果要求被滿足,日后就會成為他們宣傳的說辭,無形中給作品貼上“真跡”的標簽。
還有人想方設法出書、上電視,甚至“假拍”,目的都大同小異。2009年,吳冠中的一幅《松樹》在香港拍賣。其實拍賣前,吳冠中已經親自告知拍賣行此系偽作,孰料拍賣還是照常舉行,并以158萬港元成交。業內人士揭露:買家其實就是拍賣行自己,目的是留下成交記錄,等風頭過后再以真品的面目出手。
潛規則之三,假的藝術品都有一個看似可靠的來源,或者好聽的故事
前兩年,香港蘇富比春拍拍出林風眠作品《漁獲》,成交價高達1634萬港元。畫作來源表明,此畫為1960年丹麥駐華大使彼得森(LorenzPetersen)所收藏,大使與林風眠于北京結識,1960年回國時將此畫帶回丹麥相伴半個世紀。然而,有人到丹麥駐華大使館查證時發現,歷任駐華大使中根本沒有LorenzPetersen這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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