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過申通快遞寄過來的兩張畫,剛剛簽收就被送貨員不慎劃破,這讓湯先生相當郁悶。而隨后發生的事情更令他氣憤不已,申通快遞只同意賠償一千元。可這兩張畫,卻是他花1.8萬元買的。這樣賠本的事情,誰遇上能不大喊倒霉呢?
花1.8萬元買的畫,被快遞送貨員劃破
前段時間,湯先生委托朋友從山東買了兩張淑女畫。“我特意托他向山東畫院高級畫師金亦成購買的,金亦成是一位很有名的書畫家,他的畫我很喜歡。這兩張畫一張是1萬元,另一張是8000元。”
8月2日上午,這兩張畫通過申通快遞送到湯先生所在的公司時,他正好不在,就讓同事幫他簽收。
“結果,簽收完以后,申通快遞的送貨員用刀割取塑料袋上的回執單時用力過度,不但將塑料袋割破了,里面的兩張畫也都破了。”湯先生說,當時簽收的同事馬上撥打了電話給申通快遞,也讓送貨員當場在電話里確認是他割破了兩張畫。
當天下午,申通快遞的工作人員和湯先生進行了第一次協商。
然而,申通快遞最后只同意賠償湯先生1000元。對他來說,這樣的賠償實在沒有意義,他當場拒絕了。
申通快遞:最多只能賠一千元
20多天過去了,湯先生和申通快遞進行了多次協商,可每次都是不歡而散。
昨天,湯先生很無奈地說,這兩張畫雖然沒有保價,但價格是很容易證明的。因為金亦成的知名度很高,畫的價格也很透明,他還是托了點關系購買到的,應該說1.8萬元兩張畫的價格還算是便宜的。
不過,申通快遞江干區有關負責人林先生卻不這樣認為。“既然沒有保價,畫的價格就很難判斷。哪怕能證明是1.8萬元,也無法按照原價給他賠償。根據申通快遞公司的內部規定,沒有保價的貨物如果出了問題,最高賠償額就是1000元。”
律師:快遞公司應按照實際損失來賠償
浙江君安世紀律師事務所陳俊華律師指出,不管有沒有保價,托運人與貨運公司之間都形成了貨物運輸合同關系,此貨物運輸合同是貨運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對加重對方責任,免除自己義務的條款無效。在這件事情上,快遞公司送貨員劃破了畫,快遞公司不得依據托運合同免除、降低自己的賠償責任。
因此,如果湯先生有證據能證明貨物的真實價值,完全可以要求快遞公司按照實際損失來賠償。
陳律師提醒消費者,快遞行業目前還不夠規范,容易出現問題。如果是重要物品、信件以及文件之類的,最好使用郵政局的特快專遞,會更有保障。如果是體積較大的貨物,可以考慮快遞公司。選擇貨運公司時要注意以下幾點:1.為避免此類糾紛的發生,遵循行業習慣,托運人在托運比較貴重的物品時最好進行保價。2.托運人同時也應保存好托運物品的相應清單,以證明物品的價值。3.由于簽訂的是運輸合同,所以約定一定要明確,應在委托合同中寫明權利義務,托運人有什么要求的話可以單獨約定,不一定非要按照格式合同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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