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人類誕生之初,就有在江河湖海中游泳和沐浴的天性和本能。沐浴原本是一種清潔身體的行為,對于身心而言,人泡在水中確實是一種最好的平和狀態。西方人的洗浴文化在過去的幾千年里經歷了反復的演變。在人的想象中,“理智屬于堅實的土地,它總是執拗地推擋著水,只給水留下岸邊的沙地。而非理性則自古以來就屬于水, 它總想漫過岸邊”。沐浴作為一種在水中的文化,也始終游走于理性和非理性之間。
自公元前8世紀,希臘人開始記載他們的洗浴文化。面向地中海的炎熱天氣,沐浴在古希臘人的生活中是一件美妙之事。希臘人發明了引水技術并將山泉引入城邦。公共浴場成為時尚,迄今所知的最古老的浴盆就是在公元前1700年克里特女王克諾索斯(KnossoS)的寢宮里發現的。
希臘時期男女同浴還未成風。但若來了客人,洗浴是一種禮儀,沐浴時需有未婚女子伺候,在客人身上澆潑溫水。不論男女,希臘人沐浴時都喜歡用一種刮膚器,刮去身上的污穢和死皮,然后用橄欖油來清潔身體。
公元三世紀,羅馬引水的渡槽非常成功,并在全歐洲各地推廣。這些雄偉渡槽的殘存,在今天歐洲的路旁仍然可見。龐大的引水工程,將水送到了成千的公共浴池和千家萬戶。古羅馬的豪華浴場是羅馬城市的代表性建筑。浴池的建筑群包含有健身房、會議演講廳, 藝術畫廊,圖書館,和宗教的冥想室,還有治療美容,以及無數“私人”經營的小商業。浴池高暢明亮,其華麗的裝飾與多樣化的用途融合得完美無缺。有的可容納多達 6000位浴客。公元4世紀的羅馬城內擁有浴場400 座。社會精英帶著他們的仆人,食物和按摩師,人聲鼎沸,熱鬧無比。公共浴場也是公共會議場所。人們喜歡在裝飾豪華的浴池中洽談業務和吃喝閑聊。那些受傷的,或身心疲倦的士兵在重返社會之前也經常逗留在浴場。浴室有很好的治療師,能關照他們的傷口和健康。有時會有多達7個治療師共同會診一個浴客。他們每個都有特定領域的專門知識,如草藥,精油,拔火罐和按摩。

在羅馬,男男女女的同浴由社會上層擴大到了整個社會。可以想象王公貴族在豪華的浴室里與他們的寵婦和侍女們同浴的情景,如奧維德(Ovid)在《愛的藝術》里的描述:“雖然姑娘的監護人能在浴場外看住姑娘的衣服,但是能防得住她們與情侶在里面偷情嗎?”男女同浴之風的大盛也與當時羅馬婦女的解放有關。主宰家庭的父權隨著第二次布匿戰爭的結束而破裂,使得羅馬婦女獲得了包括進出浴場的自由。
中世紀初中期的沐浴,是一場全民參與的游樂。對于下層平民,沐浴的樂趣莫過于在河流里的游泳和做禮拜的沐浴。那時的受洗無論男女都是坦然的裸身,所以年輕的神父常有面對不著寸縷的美女,尷尬而跑的詼諧記載。
對于騎士階層,沐浴是相伴一生的事,授予騎士稱號的儀式要先沐浴,意味著必須清除污垢使自己靈魂無暇。甚至在騎士追求貴婦的傳奇中,也是以澡盆子發誓 :“劍刃未飲仇人之血,有何顏面沐浴潔身。”騎士歸來要洗去征塵。女主人準備的沐浴熱水和侍浴的侍女比精美的食物更加重要。不少地區還有女主人親自陪同客人沐浴的風俗。

對于大貴族階層,沐浴更是財富權勢的象征。是宴請嘉賓的重要禮儀。1467年勃艮第公爵(Burgundy)在款待薩瓦王后夏洛特(QueenCharlotte)時,讓她們享受了四次美好而奢華的沐浴,清洗不同身體部位的各種沐浴液就有數十種。還有五道佳希供她們沐浴時享用。男人甚至把浴室當作客廳接見客人。瑪麗-安杜瓦耐特王后的導師維爾蒙神父就是在洗澡時接見大臣和主教的。王后的貼身女傭康邦夫人很討厭這個暴發戶,因為他把“高層人物當作與自己平等的人物對待”。而“杰出的愛彌兒”夏特萊夫人(Émilie duChâtelet )在男仆面前脫衣服沒有絲毫不好意思的感覺,她的男性仆人隆尚說:“漂亮的夏特萊夫人讓我給浴盆里加些熱水,盆里的水清徹透明,夫人她一絲不掛,把腿分開,以免倒水時燙著她”。

古典主義盛行時期,要想在油畫中展現淑女裸露的身體,讓親朋好友進入主人正在洗浴的房間是屢見不鮮的借口。十六世紀的繪畫中經常看到的貴婦人沐浴場景,都是借洗浴展示裸體。為了不過分的暴露身體,畫家往往讓水變成“牛奶浴”,或加上些玫瑰花瓣。因為直到十八世紀,女人在洗浴時見客并不失禮。德.日尼夫人在羅馬召見伯爾尼主教時,她的一只腳已經邁進了澡盆。在德.日尼的城堡中有可供四人入浴的大浴盆,德.日尼人就是這個浴盆中加上牛奶和玫瑰花瓣與她的小姑子共同入浴的。

埃德加·德加(Edgar Degas 1834-)是浴女作品最多的畫家之一。德加的色粉畫充分發揮了他的素描功底,同時取得了豐富的設色效果。《盆浴》就是一幅光與形的色粉畫杰作。十多年以后,德加的另一幅《出浴》,色彩更為豐富深厚,既創造了他所特有的形體,又利用彩點克服了形體的孤立。而油畫《浴后》則戲劇性的強使裸體達到一種難以達到的平衡,表現了他的自由創作精神。

13世紀的歐洲城鎮公共浴室林立是最繁榮的行當。洗浴設施通常包括公共浴池、干和濕的蒸汽浴室,還有單坐或雙坐的木桶,人們可以坐在木桶中享受美食和美酒。
數百年間無論是鄉下的簡陋浴室,還是在神圣的教堂浴池都是男女混浴。盡管人們視其為自然行為,但男女混浴的“游樂”效果在城市的公共浴室中越演越烈,以致15世紀的公共浴室已經有了情欲色彩。很多貴族公子的浪漫獵艷之旅也是在各個城市之間的沐浴之旅。
羅馬天主教會大肆搜刮民財,很容易的擁有巨大的權勢和財富。脫離了勞動的生活自然的會導致不那么高尚。教士和修女的獨身并不要求守身如玉,一旦體會到其中的樂趣就會滋生更大的欲望。中世紀后期,隨著羅馬天主教會的世俗化,僧侶和修女成了公共浴池的常客。教皇養了很多情婦。允許下層教士淫亂,是為了從中撈取教士買贖罪券的錢。教皇和紅衣主教為白己修建了極其奢華的浴室,最有名的就是梵蒂岡比比耶納紅衣主教(Bibiyena Cardinal)的那間裝有拉斐爾壁畫的浴池。
“性”在十六世紀宗教改革之前尚未被視為禁忌。由民間集體同房或同床裸睡的習慣可知當時社會對裸體的概念。浴池生活的風俗使姑娘們不覺得裸體有什么可恥:“為了避免衣物的丟失,城市居民在赴公共澡堂前通常在家即脫光衣服,爾后一家大小赤裸地沿街走向澡堂。”
新興市民階級財富的增加,家庭浴室也越來越多成了娛樂場所。主人同朋友們群浴,妻子常常成為主角。男女同浴的形式反映在婚浴中。作為整個婚禮慶典的高潮,新人在賓客的簇擁下去浴池,與新人一起裸體洗浴的還有陪同的男賓和女賓。其過程十分的乖張大膽。
在文藝復興時代,洗浴成了當時的一種社交形式和極致娛樂。一幅1470年的手抄本裝飾畫,描繪了當時法國公共的浴室一景:浴女們在浴盆里洗澡,走廊上有樂手彈琴,主教站在門口收錢,而國王則在窗口窺視。在走廊一側的房間里,浴客摟著浴女。

中世紀公共浴室一景
公共浴池和妓院的合二為一成為普遍現象,男浴工只圍一領小小的圍裙為女浴客服務。而女浴工往往是妓女。浴女地位低下,一位巴伐利亞的貴族得知他兒子偷偷娶了一位浴室女仆時,馬上命人逮捕了她,并在1435年把她當作女巫沉入了多瑙河。這些出賣身體的女人也成為權力交換的抵押品:“就算是崇高的教士也無法在中世紀末期放棄享受這種充滿女性溫柔的浴室服務。在1417年康斯坦茨的宗教會議**有1400位美人作為尊貴的客人服務,其中有700位是浴女。”
1390-1400年間的一幅裝飾畫《旺澤的圣經》,說的是波希米亞國王旺澤四世被關押時,是浴女蘇珊娜幫助他逃脫,他們赤裸著坐船脫險。國王在重獲自由后娶了這個女仆,并在1405年使聲名狼藉的浴池獲得和其它行會同等的地位。
洗浴和浴池的繁榮,自十六世紀的基督教宗教改革,終于走向了式微。越來越多的新教人士直言不諱的批評人們花太多時間在各種浴池,而不是在教堂。威廉·萊基(WilhelmLeckie)的《歐洲道德史》說:“肉體的清潔是對靈魂的裹讀。最受人崇拜的圣人是那些衣服結成巴塊的穢身。”因為肉身的洗浴會引起性的沖動,基督教牧師們率先禁絕洗浴。“蔑視人體本身就是敬神的行為”。虔誠的修道士要避免與水的任何接觸以表現他對欲望的堅拒。為了嚇跑一位愛上他的狂熱女子,教士不惜自暴其丑,展示滿是虱子的身體。雷格那爾德主教也為他的身體沒有接觸過水而感到驕傲。令人敬仰的奧古斯丁努斯發布緊急法令,只允許每月一次的洗浴。而神圣的希爾尼姆斯徹底勸阻大家沐浴。他尤其迫切地警示處女們不要與水接觸:“她們會因此注意到自己裸露的身體并對她們的靈魂產生危害”。修道院則通過制度來貫徹,許多修道院允許修士們一年洗兩次澡,著名的克蘭尼修道院規定:“整個修道院只能有三條毛巾”。
基督教徒個個都非常的骯臟,因為清潔身體的過程過于性感,污垢成了一個人精神純潔的象征。“拒絕洗澡,證明了一個人的超越,不自私 或自我吸收的能力”。
基督教的理念影響到俗界的生活。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的廉恥觀也漸漸發生了轉變,男女分浴的原則在緩慢確立。至16世紀,城鎮公共浴室已經無法再接受男女混浴。各種禁令紛至沓來,公共浴室因此而式微。從事洗浴的人被社會鄙視。路德說:“其他社會階層的人士,如果不想危及自己的名聲,都不可與浴室經營者的女兒結婚”。
自16世紀末,并在以后的兩個世紀,沐浴失去了它的地位。直至整個19世紀,西方人不知道身體的清潔。沒有穿衣的身體是有罪的,“對身體的關注總是隱含著欲望”。市民也開始述說洗浴的罪過。并阻止女人脫衣洗澡。私下的海綿或“水花” 洗成為習慣。對圣潔的伊麗莎白來說,洗浴意味著把腳潤濕就為止了,即便如此,還得有人盡力地說服她。如果女人終于獲得一次洗澡的機會,必須穿上長及腳踝的浴裝,外加一頂帽子以掩飾體形并保持體面。她們一出水面,侍者們就會給她們套上長袍。直到19世紀還有人在用這種浴裝。 19世紀女性的泳衣更長度及膝,里面還有褲子和絲襪,其濕重可達30磅。



皖公網安備 34010402700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