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說: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論語·為政》)。依此推斷,89歲高齡的吳冠中幾乎可以真正地無所拘束、敢作敢言了。從最早他提出倡導抽象美、筆墨等于零的理論開始,到批判抨擊美協、畫院,吳冠中的言論始終激烈、前衛、直率、過火、甚至有些偏頗。近年年事漸高,吳老先生言論的打擊面越來越大,即使不經意的話都能成為新聞媒體的頭版頭條。同時,吳冠中也身體力行制造話題,隨著作品的市場價格的逐年攀升,他對于自己數量豐厚的作品的處理稱謂藝術界關注的焦點,他大批地將價值畫作捐獻給各類美術館和機構,最近一批對新加坡美術館的捐獻多達113件,這些捐獻成就了吳冠中的理想,樹立了他在公眾和政界的形象。但也是因為作品價值連城,吳冠中作品的真假問題也引發了一系列的官司,原本簡單的鑒定問題連帶上人際關系就變得更加,這觸怒了剛正不阿的吳老先生,他不愿再過問市場狀況,在采訪中也提出不可涉及市場問題,甚至為了保證自己作品市場的純正和品牌毀掉不滿意的畫作……。最負盛名者最遭物議,這是一條普遍的規律,透過這些新聞事件,我們也得以觀察到一個真實的、不拘泥規則的、敢作敢為的、勇往直前的、充滿血性的吳冠中。
一.解放思想、革新傳統
·形式美和抽象美
回放:1979年,在中國美術館舉辦了個人畫展的吳冠中,在當年的文代會上當選為中國美協常務理事。在第一次理事會上,吳冠中對“政治第一、藝術第二”開火,整個會場沒有人敢接他的話茬兒。之后吳冠中把自己多年對美術的思考寫成了并寫成《繪畫的形式美》、《造型藝術離不開人體美》、《關于抽象美》、《內容決定形式》等文章,系統地闡述自己的觀點,提出要打一場“創造新風格的美術解放戰爭”。這在美術界引發了一場大討論。
說法:我并不認為外國的月亮比中國的圓,但介紹一點他們創作方法之一作為參考總也可允許吧!
·筆墨等于零
回放:1992年,吳冠中所寫的《筆墨等于零》在明報周刊上發表以后,在美術界引起廣泛關注,還有人寫了《無筆墨等于零》來反駁,不過這次美術界的爭論過了一陣子也就過去了。又過了幾年,吳冠中的老友張仃寫了一篇名為《守住中國畫的底線》的文章,對“筆墨等于零”再次提出看法。這篇文章被一個記者注意到了,吳與張的觀點差異被這名記者在報紙上加以渲染,然后又被其它報紙轉載,因此“筆墨等于零”這個被重提的“舊話”又一次熱播開來。
說法:脫離了具體畫面的孤立的筆墨,其價值等于零,正如未塑造形象的泥巴,其價值等于零。作為一種藝術,你不能總重復前人,沒有改變沒有獨創性。兒子孫子應該比爺爺強嘛,不能老是不如爺爺,那太沒出息了
二,質疑美術體系和現狀
回放
“以獎代養”:2007年7月18日,吳冠中在《文匯報》發表《獎與養》一文,對國內的美協等藝術家協會提出質疑。
“批美協”:2007年7月23日,吳冠中在接受《青年周末》記者采訪時,闡述他所發現的美協、畫院、文聯、作協等單位的“協會弊端”——美協的權力太大,制約了畫家的創作,而美協也成為了畫家們的進身之階。
“取消美協、取消畫院”:2008年1月10日的《南方周末》刊登了關于吳冠中的一篇訪談,他在訪談中話鋒直指中國美術界存在的問題,指出教學評估是一件勞民傷財的事,美協和畫院就是一個官僚,養了很多不下蛋的雞……中國當代藝術水準落后于非洲……而所有問題歸結起來都是體制的問題。
說法:將養“作者”、“協會”的皇糧收回,轉用于獎,獎作品,獎杰出的作者,獎杰出的某個展覽或作出了成績的某個協會,收購作品,多建美術館,讓真正優秀作品必有出路,作者只須為創作奮斗,流血……我這么一把年紀了,我要說真話
三.捐獻作品
回放:2006年8月17日,吳冠中向故宮博物院捐贈了自己的三幅重要作品:油畫長卷《一九七四年·長江》及水墨作品《江村》、《石榴》。
2008年4月 向上海美術館捐贈66件,吳冠中自己說這次捐贈是他歷次捐贈中最重要的一次,捐出的數量最多,也是最精華的部分。
2008年9月2日,吳冠中向新加坡美術館捐贈了113件作品,包括63幅水墨畫、48幅油畫、兩幅書法。作品的創作年份從1957年跨度到21世紀初,全面表現了吳冠中的藝術成就以及各個時期的風格。
之前,吳冠中一直沒有間斷捐獻自己的畫作:2005年9月,向上海美術館捐贈6件; 2002年3月,向香港藝術館捐贈10件;1999年11月 向中國美術館捐贈10件;1997年7月 向山美術館贈《黃土高原》;1992年11月 捐《蛾眉勁松》1件;1992年5月 向大英博物館捐贈(件數不詳);1991年8月,捐《老墻》1件。
說法:現在我89歲了,來日無多。自己的這些作品就像是自己最疼愛的兒女,想在自己有生之年為它們找個好的歸宿。藝術并不高貴,應該在人民中間。
四.假畫事件”
回放:炮打司令部
1993年,上海朵云軒和香港永成古玩拍賣公司在吳冠中提出否認與抗議的情況下,依然拍賣了一幅假冒吳冠中名義的毛澤東肖像偽作《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拍得港幣50余萬元。吳冠中委托中央工藝美術學院向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官司一直打到1996年,最終結果是: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吳冠中勝訴。這場曠日持久的訴訟有了結果,但被告朵云軒和香港永成古玩拍賣公司拒絕向吳冠中公開道歉并聲明所拍是假畫,最終此案只能以法院向社會發布公告了結。
回放:池塘
2005年12月初,蘇敏羅以253萬元在某知名拍賣行的秋季拍賣會上拍得吳冠中作品《池塘》。半年后一家拍賣行找到蘇敏羅勸其將畫作送拍,蘇敏羅把畫拿出來,對方仔細看貨以后告知畫有問題,建議她和當初的拍賣行交涉。而某拍賣行給她的建議是把這張畫藏起來,千萬不要曝光,等吳冠中去世后再拿出來,有可能賣個天價。等到第二家拍賣行找上門來的時候,蘇敏羅想通過私下交易將畫出手,拍賣行的人聯系了新加坡“好藏之美術館”主人郭瑞騰。幾天后拍賣行退回了《池塘》,蘇敏羅則看到了郭瑞騰發表在雅昌藝術網上的文章,得知自己已然成為“假畫受害者”。經過一年多的個人交涉無果,并加之2008年7月1日吳冠中先生看到了原畫并寫下鑒定:“這畫非我所作,系偽作。”7月初,蘇敏羅向法院以合同糾紛提起訴訟,將《池塘》送拍人和某拍賣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五.毀畫
回放:吳冠中保留著定期焚畫的習慣。50年代吳冠中創作了一組井岡山風景畫,后來他翻看手頭原作,感到不滿意,便連續燒毀,但當時應井岡山管理處的要求復制了一套贈送作為藏品陳列的那套復制品近來卻一件接一件在佳士得拍賣行出現。之后兩次大規模的燒畫經歷,一次是1966年,“文革”初期,他把自己回國后畫的幾百張作品全部毀壞后燒掉;另一次是1991年,他的畫在市場上價格已經賣得很高了,他把自己在二十多年里不滿意的作品集中起來,一次燒毀二百多張作品。他自己毀不過來,便叫上兒媳和小孫孫一起幫忙,太多的廢紙就抱下樓去燒掉,惹來鄰居的圍觀,他仍然勸不能舍不得。
說法:一時盛名之下,往往不夠藝術價值的劣畫也都招搖過市,欺蒙喜愛的收藏者,被市場上來回倒賣,互相欺騙。我早下決心要毀掉所有不滿意的作品,不愿謬種流傳。
六.“剽竊”事件
回放:2007年7月7日,《北京娛樂信報》刊登了一則消息:36歲的貴州農民鄭維江來到北京,將87歲的著名書畫家吳冠中告上法庭,稱其抄襲自己作品。近日,海淀區法院受理了此案。鄭維江說吳先生于2006年展出的書畫作品抄襲了自己2001年就創造出的“抽象文字畫”,但網上稱是吳冠中獨創了此模式的文字畫。吳冠中說他對此事感到啼笑皆非,他沒有看到過鄭維江的信。并說,將書法和繪畫融合的創作方法,并不是什么新鮮而獨特的事情,早就有藝術家探索過,自己也僅僅是探索者之一。吳冠中將此事全部交由律師來處理。有人評論道:昔年吳老因為別人‘抄襲’自己而上訴,今日吳老因‘抄襲’別人而被訴。這場被過度渲染的事件,可看作是吳冠中的盛名引發的鬧劇,權作飯后笑料,沒有值得討論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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