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緒年間戶部執照紙很舊了 但依然還清晰 南安羅東鎮潭溪村民黃先生意外發現,自己家里珍藏著兩件清光緒年間的“捐監”執照,經鑒定,這執照就是當時的“文憑”。泉州市文物工作者劉志成說,這兩份執照的發現,對研究清代捐納制度和國子監史有一定的價值。 (信息來源:海峽都市報 李賢斌、田米 )
調皮小孩撬地板地里木箱藏執照
執照是前些時候意外發現的,在黃先生家的百年祖屋里,幾個小孩玩過家家游戲,有個調皮的小孩把一間偏房的木地板撬開,意外發現了執照。
執照共有兩份,一份兩張,分別是“戶部執照”和“監照”。這兩張“文憑”上的字跡絕大多數清晰可辨,從時間上看,一張是清光緒四年(1878)的,一張是清光緒五年的,持有者都是“福建省泉州府南安縣人”。
劉志成逐字辨讀后說,這是當時的戶部為“籌餉”而“捐監”,同時做這事的還有國子監。戶部和國子監分別把各省上報清冊所列的內容填入“戶部執照”、“監照”,經辦人員對填寫的姓名、金額核對時用朱筆畫圈,填上三代祖宗名字和日期,無誤后,蓋上“戶部之印”、“國子監印”,并在中縫蓋章或畫押,填發后分發到各省轉至捐監者收執。
“戶部執照”是戶部發給納監者交銀的正式收據,捐納者憑“戶部執照”,可以到國子監換“監照”。“監照”是國子監發給納監者的監生執照,也是監生的資格證書、學歷證書。
父子花錢買文憑填上祖宗三代名
令劉志成特別感興趣的是,執照上寫有三代人的名字。比照兩份“文憑”上的祖宗三代姓名,他發現,清光緒五年的那份執照,持有者叫黃廷元,花了43兩銀子買了個“文監生”,清光緒四年的那份執照,持有者叫黃清芬,也是花43兩銀子,不過買的是“武監生”。兩份執照的持有者為父子關系。
劉志成查閱有關資料后介紹,捐監與在我國延續1300多年的科舉制度無關,是朝廷為緩解財政困難的無奈之舉,從中可看到封建王朝消極腐朽的一面。
□名詞解釋
監生與捐監
清代國家最高學府國子監的學生。捐監是地主、商人、富家子弟曲線進入仕途的捷徑,如未取得秀才資格欲應鄉試考舉人,或未取得科名而欲捐官者,都必須先捐監生作為出身。有了監生文憑和名號后,一是具備了捐納官職的資格,二是可直接參加三年一次由布政使司舉辦的鄉試,走正常渠道入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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