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關某喜歡收藏古董,也因此結識了古董商吳某。關某先后六次從吳某處購買古董,共花費了近12萬元,結果卻發現這些所謂春秋時期的古董都只是普通的工藝品。日前,昌平檢察院以吳某涉嫌詐騙罪依法提起公訴。
關某是一名古玩愛好者。2009年年初,關某通過古玩生意,認識了一名古董商吳某。2009年3月,吳某向關某表示自己手里有一些古董要出售,問關某是否感興趣。過了幾天,吳某拿著10件青銅器找到關某,稱這10件青銅器全是從河南老家古墓里挖出來的,是春秋戰國時期的出土文物。關某看過這些青銅器之后開始商討價格。最終,關某和吳某達成協議,關某付給吳某2萬元購買這10件青銅器。
此后,關某又五次從吳某處購買了春秋時代的青銅器,加上第一次,共計花費12萬元。
然而,這些青銅器經過鑒定,都是贗品,得知被騙的關某立刻報了警,并與吳某約定繼續“交易”。當吳某再次前來出售“文物”時,被事先埋伏的警察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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