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像獎“造假”風波,緣于已退休的《人民日報》高級編輯許林的一篇博文。該文章披露,第八屆攝影金像獎獲得者、吉林省攝影家協會副主席桑玉柱的10幅獲獎作品中,有3幅作品與吉林省安圖縣長白山攝影家協會理事孟鐵于2003年發表的作品相同,另一幅與長白山管委會工作人員溫波的作品相同。舉報者認為,桑玉柱涉嫌以別人的作品冒名頂替。但中國攝影家協會在此后的調查中,卻獲得了相關者迥然相異的證詞。孟鐵和溫波都否認被剽竊,并稱相似的作品是桑玉柱與他們“共同創作”的。
攝影造假,并不是新鮮話題。最近幾年來,攝影界多次曝出造假丑聞,其中讓人記憶深刻的,就有《青藏鐵路為野生動物開辟生命通道》、《廣場鴿接種禽流感疫苗》等獲獎作品。但是,這一次的造假風波仍有許多特別之處。首先,金像獎被譽為中國攝影的最高獎,它理所當然應該是審核最為嚴格、藝術要求最高的獎項,最高獎出現如此紕漏,多少讓人有點驚訝。此外,桑玉柱作為吉林省攝影家協會的領導,竟然以他人作品申報金像獎,不能不讓人感嘆攝影界“中堅”人士在藝術與道德方面的瑕疵。更耐人尋味的是,被盜用者反過來為桑玉柱開脫,更進一步反映出攝影界的奇特生態。
倘若把金像獎“造假”看作一個孤立的事例,它其實并無太多可說之處。多方面的材料已經形成了一個證據鏈,足以證明桑玉柱的4幅作品并非出自他本人的原創。所謂“共同創作”,在藝術攝影領域基本上也是笑談。事實如此清楚,無論官方結論如何措辭,并不能改變人們的常識判斷。如果要給它找到一點“意義”的話,恐怕還要從整個事件的神秘演進中,透視攝影界到底存在什么樣的問題。
其實早在去年11月份,已經有人向中國攝影家協會反映桑玉柱的剽竊問題。原吉林畫報高級記者、83歲的攝影家郎琦,把孟鐵和溫波畫冊中的相關照片復印,隨說明信函快遞給攝影家協會,結果卻如石沉大海。直到許林在博客中披露此事,又經過多家媒體報道之后,攝影家協會才做出了反應。金像獎組委會閉門論證并出臺結論之后,不僅未能平息攝影界的“眾怒”,反而又引來了更多的抨擊,郎琦就公開宣稱,“這不是一次認真負責的調查,而是掩人耳目的小把戲”。所有這些細節,似乎都在說明,金像獎“造假”只是攝影界問題的一個表征,還有更多的深層問題需要去正視。
在一個全民攝影的時代里,攝影作為一門藝術本來就面臨困境。攝影的門檻低,藝術標準模糊,所導致的必然結果就是攝影領域的魚龍混雜,每個攝影人都可能是“五分鐘的藝術家”。作為攝影領域的專業性團體和半官方機構,攝影家協會負有維護藝術標準和正本清源的當然使命,而評獎正是一個很重要的引導途徑。金像獎所出現的“造假”問題,不僅反映出有關機構的藝術判斷失誤和視野不夠,還顯示出評獎程序存在故障。如果這種重量級的藝術獎項不能以透明和公正的方式進行,就很難成為攝影藝術的指針,反而容易成為少數別有用心者獵取名利的工具。桑玉柱獲獎在攝影界所引起的地震,似乎足以說明,不僅金像獎評選方式存在改進的必要,攝影家協會也應該正視自身工作的失誤。以“共同創作”的名義容忍顯而易見的假冒行為,恐怕很難澄清造假事件給金像獎帶來的疑問,也無法維護攝影家協會的名聲。
鑒于桑玉柱在攝影界的特殊身份,以及金像獎自身的重要性,對造假事件的追問顯然不能到此為止。真與假需要厘清,是與非必須做出判斷,在此基礎上,還應該對當事人做出適當的問責。這不僅是對攝影藝術負責,也是對社會誠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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