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謝丙勇
在我讀小學五年級時,母親為了給我買上海出版的數理化自學叢書,母親把家里唯一的母雞給賣了,并且把家里半舊的衣物都當廢品賣了,給我買數理化自學叢書,為這事父親湊了母親一頓,父親還說,人家文亞村那么多的人不讀書,不也過得好好的……現在我每次回家看父母時,每提起這筆老帳時,父親總是哈哈地笑,看在我每次都拿幾千塊錢給他們作生活費,他也就不跟我計較,樂著把話題轉開。我的本性是想要的東西不管花多大代價都要弄到,當時公社的供銷社書店是堂哥的太太的妹妹在當營業員,另一位是外婆鄰居的孩子,因為有這樣的關系,我經常去看書,他們也很喜歡我,故我陸陸續續偷了整套書回來,也免了母親再挨打。從此,只要是我看中的,就想方法去偷,當時我們大隊的小學老師陳育的老公為高州中學語文老師(姓周),他有一本初中古文翻譯很標準的書,能把古文翻譯得非常清楚明白,我們當時初一的語言老師舍太道,根本無心教學,成天掛著他家的六個女兒和百畝地的青瓜,故給我們翻譯古文時不倫不類。翻譯書是教師用的,是教學參考書,這本書對周老師可能非常重要,這本書是他當時從高州中學帶回來的(當年他調回我們島上民安中學),周老師沒有證據證明是我偷的書,但他估計是我,所以找我談了幾次話,并說以后我考上民安中學,他會照顧我……我就是不承認,所以他也不再勉強,就因為這本書讓我在考民安中學時,語文得了100分,記得古文翻譯為《賣炭翁》,人家是2個小時的考試時間,我不到一個小時就考完了,成了村里的佳話。在湛江十中學讀初三時,我經常到歐耀海叔叔家,因為他擔任湛江市新華書店總經理,故我經常跑到倉庫去偷,讀師范時在圖書館看書也有偷的毛病,偷書的毛病是從1985年當教師開始工作后改掉的,主要原因是自己有工資了,人格獨立了,為人師表了。現在丈母娘看著我每月用五、六千去買書,有時一個月發近一萬元去買書,她說自己絕對放心我以后對她的寶貝外孫謝天逸,在讀書上舍得花錢,相對來說,我對穿衣服和吃飯很隨便,很多人說我的畫像大師一樣,因為我這些年來都是在大師們書的海洋給浸泡長大的。兒子:你長大不要學爸爸以前的壞習慣,爸爸是在特殊條件下才這樣做的,它是有時代性的。
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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