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新聞發布會上,當主持人介紹郭富城為“表演藝術家”時,立刻引起臺下一陣笑聲。有記者問郭富城對此有何感想,郭富城就說:“我的確是一個藝術家。”當記者問他心目中藝術家的評判標準是什么時,他說:“首先要熱愛表演工作,熱愛演藝事業,尊重演藝事業,才能變成表演藝術家。我覺得我對我的工作很熱愛,很有熱情。當然,也需要有天分。”(6月16日《現代快報》)
藝術家其實并沒有精確的定義,不過,這并不是說誰都可以自稱藝術家。人們普遍認同的是,藝術家指具有較高的審美能力和嫻熟的創造技巧,從事藝術創作且有一定成就的藝術工作者。
作為一名藝術工作者,郭富城從前留給人們的印象,或者是一個唱唱歌、跳跳舞、演演戲的偶像派,但是自從參演了電演《三岔口》之后,他的演技已經得到肯定。而他也正是憑借著在這部電影中的精彩演出,獲得了“影帝”的獎項。顯然,這也是對他藝術成就的肯定。更何況,就從郭富城擁有眾多影迷、歌迷可以看出,他在藝術領域的表現還是有目共睹的。
演了幾個小品的能叫小品藝術家,講過幾段相聲的可以叫相聲藝術家,跳過幾支舞的叫舞蹈藝術家,甚至于搞行為藝術的都自稱為行為藝術家……既然如此,為什么郭富城就不能是表演藝術家呢?再說了,郭富城自已也表示,“我對工作有熱情,也有天分,真的是藝術家”----低調、上進、對自已有清醒的認識,這樣的藝術工作者非但不應該嘲笑,反而值得尊敬。難道不是嗎?
讓人搞不懂的是,出了幾本書,被指抄襲后承認卻不道歉的人,能叫作家;滿嘴跑火車,甚至于不惜做利益集團吹鼓手的人,敢稱專家……和這些人相比,我看郭富城太有資格稱為表演藝術家了。
為什么郭富城就不能是藝術家
為什么郭富城就不能是藝術家
為什么郭富城就不能是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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