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佳士得拍賣慣例,在拍賣落槌后,拍得者需在一周之內付款(即到3月4日)。一周后如未支付款項,佳士得及原拍品持有者將決定是否繼續(xù)拍賣或留存拍品。蔡銘超在公開表示不能支付款項后,佳士得處理時十分低調,既不評論也不口出惡言。
佳士得表示,作出這個決定并非例外,當拍賣金額達到一定數(shù)額時,通常都會給買家多一點時間以籌集款項。這一事件的特殊性是蔡宣布不付錢,但是這兩天他被政府否認授權后,也許會重新思考他在這一事件中的角色和立場。目前,蔡銘超對此尚無回應。
此前對于蔡銘超稱不付款是國家文物局緊急下發(fā)的《關于審核佳士得申報進出境的文物的通知》而導致獸首將無法合法入境,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回應說:“有關競拍行為純屬個人行為,文物部門在其召開新聞會前毫不知情,國家文物局的通知要求采取更為嚴格的管理措施僅限于對佳士得提交的文物進出境申請行為。這并不會影響被劫掠文物回歸中國。”
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羅哲文、謝辰生此前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認為,獸首只是罪證,根本算不上國寶。中國人根本沒必要參與炒高這一藝術價值極低的銅像,參與競拍等于默認佳士得拍賣的正當性。謝辰生還對中華搶救海外流失文物專項基金發(fā)布佳士得拍賣及蔡銘超個人競拍行為的消息表示費解,并認為很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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