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今日在此間舉辦“改革開放三十周年文化事業發展座談會”。
雷喜寧在會上說,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政府鑒于十年文革浩劫嚴重破壞民族文化遺產的深刻教訓,高度重視文化遺產保護和搶救工作。以《文物保護法》為基礎,中國建立起比較完善的文物保護法律體系和工作體系,確立了文物調查、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等系列保護制度,為文物保護提供了有力法律制度保障。
他介紹,三十年來,國家分別于一九八一年和二OO七年開展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大規模文物普查,公布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一百零九座,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共一百五十七處。此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展開,標志著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入新階段。二OO三年啟動“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以來,國務院已公布兩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一千零二十八項,初步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歷經全國十多萬文化工作者二十多年的努力,終于完成的中國民族民間十部文藝集成志書,被譽為“當代中國的文化長城”。
雷喜寧說,目前,中國擁有世界遺產三十七處,居世界第三位;昆曲藝術、古琴藝術、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以及與蒙古國聯合申報的蒙古族長調民歌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名錄。“國務院自二OO六年起設立‘文化遺產日’,表明中國政府和人民對祖國的文化遺產的認知和自覺保護達到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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