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呼吁加強“非遺”保護法制建設
因制作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藥發木偶戲所需要的黑火藥,該項目的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周爾祿被當地公安部門立案刑拘,本報7月20日報道此事后,引起各界廣泛關注,浙江省文化廳和溫州市及案發地泰順縣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進行了調查。專家呼吁,應加快“非遺”保護的法制建設,在制定有關法律規定時應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特點和需要出發,同時加強對傳承人的保護。據了解,為確保藥發木偶能夠得到傳承,有關部門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具體辦法。
2008年5月17日,溫州市龍灣區發生一起爆炸案。為此,溫州市進一步加強了對制造火藥等安全隱患的排查和防范。5月29日下午,泰順縣大安鄉的周爾祿,因制作藥發木偶表演所需的黑火藥,被泰順縣公安部門立案刑拘。
泰順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獲知情況后,立即將有關情況向上級作了匯報。泰順縣委、縣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根據縣委書記陳浩的指示,縣政法委于6月1日、2日連續兩次召開專題會議,通過協調,6月3日中午將周爾祿取保。7月8日,周爾祿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人的陪同下參加縣法院開庭,法庭當庭對此作出一審判決,對周爾祿免予刑事處罰。
7月16日,泰順縣委常委、宣傳部長周秀松,副縣長雷全勉,縣文廣新局局長潘小平等一行前往大安鄉大后洋村看望慰問周爾祿一家。浙江省文化廳獲知此事后,廳長楊建新立即要求與相關方面進行協調,務必采取切實措施妥善處理好此事,并要求針對在“非遺”保護中有可能同現行法律規章相沖突的情況,研究制定特殊政策或法規,以確保“非遺”保護及傳承工作順利開展。省文化廳副廳長金庚初致電該縣有關領導了解處理情況,要求縣政府保護傳承人的權益。浙江省文化廳“非遺”辦負責人專程赴泰順縣調研,并看望慰問周爾祿與家人。溫州市委書記邵占維在上報該消息的內參上批示,要求抓緊研究,尋求既能滿足藥發木偶戲實際需要,又能符合爆炸物管理規定的解決辦法。
本報在報道此事后,中央電視臺法制頻道專門赴浙江采訪,光明日報、法制日報等媒體作了報道,引起社會各界關注。
泰順縣政府對藥發木偶的傳承發展極為重視,根據上級要求,多方關心周爾祿的身心,讓他卸下精神包袱,把藥發木偶戲這一國家級“非遺”項目傳承下去。目前,縣政府正在協調有關方面,爭取使傳承人周爾祿制作黑火藥合法化,按照有關規定生產藥發木偶所必需的黑火藥;并擬在該“非遺”項目所在村劃地設立泰順縣藥發木偶戲保護傳習所(藥發木偶制作廠房),使這一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得到合法、安全的傳承。
有關專家認為,通過藥發木偶事件,反映出在“非遺”保護傳承上,還需要加強法律保障和形成社會共識,希望能夠爭取盡快出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有法可依;同時,應針對在“非遺”保護中有可能同現行法律規章相沖突的情況,研制特殊政策或法規,以確保遺產保護工作及傳承人能順利地開展工作,并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各界保護意識。
藥發木偶傳承人遭刑拘引關注
藥發木偶傳承人遭刑拘引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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