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老先生在起訴中稱,1964年,自己創作了國畫作品《稻香季節》,該作品是一幅工筆花鳥畫創新的代表作品,被收入《中國現代美術合集》、《中國現代花鳥畫全集》、《當代工筆畫家百名》等畫冊,且曾數十次被刊載在《人民日報》、《美術》、《美苑》、《收藏界》等媒介。今年,發現在北京溫特萊酒店營業大廳內的顯著位置,以較大篇幅復制了自己的國畫作品《稻香季節》。同時,在酒店宣傳冊頁的封面及其網站上也多次使用這幅畫作為背景。
楊老先生稱曾就此與北京溫特萊酒店進行多次協商,但是問題至今沒能得到解決。
楊老先生認為,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其著作權,故訴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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