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藝術家劉小東的一幅《戰地寫生:新十八羅漢像》油畫,藝術品經紀人伍勁以50萬美元買進,一年后以150萬美金轉手。在今年4月9日香港蘇富比春拍中,這組油畫以近6200萬港元高價成交,價格比3年前翻了將近20倍(詳見7月12日《南方日報》)。
當然,這不是當今中國藝術品市場的全部,只是其中較好的一個案例而已。因為當下的中國藝術品市場充滿了濃重的商業化怪味。既然是高度商業化,就必然會有贏也有虧。但是,不管怎樣,贏是一定的。用伍勁的話來說:“我只是在幫助我的客戶賺大錢,我有兩個客戶在買劉小東的作品上獲利豐厚,一個賺了1億元人民幣,另一個至少賺了8000萬元?!?/P>
這不禁讓人聯想到10年以來一直追逐暴利的房地產市場。中國當代藝術是不是成了文化人追逐暴利的另一個房地產?
不妨先來比較一下中外藝術品拍賣的規則。在國外,有著250多年歷史的歐洲拍賣巨頭公司蘇富比,它有兩個信守了百年的傳統:拍賣行不直接從畫家本人手里拿(訂)畫;拍賣的藝術品至少都已創作出來10年時間,有足夠的時間在藝術史中獲得評判和定論。
而國內的藝術品拍賣市場卻非如此,可以用一個詞來形容:骯臟不堪——投資者先找個有一定知名度并且市場價格在10萬左右的畫家,跟對方簽個3年協議(比如包下他三年100張作品),每張以30萬到50萬左右收購。一年后就在拍賣會上炒作,每張30萬收購的畫,拍賣價標到100多萬,兩年后再標到500萬,甚至1000千萬。如果沒有人買,就安排“自己人”混在真買家中,甚至“假拍”下來。
此時的藝術,一個清晰而不堪入目的形象就展現在人們眼前——一個清純無暇的姑娘,在現實中,心甘情愿地成為了以賣淫為獲利手段的妓女!這不能不說是我們文化傳承中一個丑陋的現象。
而國內文化的另一個現實卻是,大量文化遺產沒有得到很好保護,以至于現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到了:“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钡牡夭?!搞文化的不好好搞文化,而成了驅逐暴利的另一個“房產大亨”!這不免讓人對文化的傳承多了層擔憂!
《說苑·指武》說,“文化不改,然后加誅”,《文選·補之詩》又說,“文化內輯,武功外悠”。這是說,“文化”本是指“以文教化”,即文化是指對人的性情的陶冶,品德的教養,本屬精神領域之范疇。然而,文化之一種——藝術卻成為了當下搞文化人驅逐暴利的工具,文化的本義已盡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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