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有名氣的畫家,幾乎都遭遇過冒充自己作品的假畫。如我省知名畫家喻繼高、傅小石、賀成、蓋茂森等,都發現過大量署上自己名字的劣質書畫。全國的名家就更不用說了。吳冠中作為我國在世畫家拍賣價格最高的一位,更是造假者集中仿制的對象。
既然是假畫,那就打官司好了。當買者蘇敏羅找到北京瀚海拍賣公司時,公司負責人理直氣壯地說。那架勢表明,拍賣公司并不懼怕打書畫官司。
外行人對此很是費解,拍賣公司賣了假畫,為何不退還畫款,相反還敢振振有詞?答案很簡單,書畫官司往往都是不了了之,拖的時間再長,對拍賣公司也是毫發無傷,而買家最后都是自認倒霉。所以對拍賣公司來說,這個官司打與不打,沒任何影響。
書畫官司為何不分輸贏,難有結果?背后原因有二:一是按律師的說法,書畫拍賣前,買家已在預展上看過畫作實物,再去購買就等于認同了作品的真實性。按《拍賣法》有關規定,作品賣出后,拍賣公司不再承擔相關責任;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中國書畫缺乏權威鑒定機構,司法判決也奈何不得。
對于古代書畫,國家文物機構有權威的鑒定委員會,但這些機構只對博物館內部收藏物進行鑒定,并不對外服務;而現當代書畫,并無鑒定主體,也沒有特別權威的專家。業內常用的辦法是,畫家在世的,請畫家本人認定;畫家過世的,請其家屬或親戚朋友認定;無后人或后人不擅長的,請有研究的美術評論家認定。然而,這三者的認定在法律上都沒有法律效力,因而得不到法律的認可。
有人說,畫家本人鑒定不是最權威嗎?為什么不認呢?在現實中,確實有些畫家出于某些原因,把真的說成假的,或把假的說成真的。如有畫家未成名時送友人作品,多年后,看到作品高價拍賣,心理不平衡,故指真為假。所以,畫家本人的鑒定同樣存在漏洞。
實際上,為了證明畫作的真實,一些收藏者會千方百計找到稍有眼力的美術評論家,請他們題字證明是真品。而一些美術評論家看中高額的鑒定費,置職業道德于腦后,故意認假為真,隨意在畫上蓋章簽名。
鑒畫無權威、法律難下手、假畫滿天飛。如何終結書畫收藏市場上這種混亂局面?建立一個科學權威的書畫鑒定機構,一直是書畫市場的呼喚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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