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木雕——澳門神像雕刻”作為“民間美術”類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之際,1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文化局向社會公布了《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評定暫行辦法》,以建立本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全面加強此領域的保護和傳承工作。
由澳門文化局澳門博物館制定完成的《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評定暫行辦法》,由今年7月1日起接受對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暫行辦法》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而制定,旨在推動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傳承和弘揚;加強居民的文化自覺;尊重和彰顯有關社區、群體和個人對澳門文化的貢獻,展示澳門人文傳統的豐富內涵;鼓勵居民、社團、傳統行業及文化教研機構積極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等。
《暫行辦法》共有19條項目,包括具體評審標準、評審制度、申報者應當制定的具體保護計劃、如何申報、所需材料等等。凡是澳門的個人、團體和單位等,均可作為申報主體向澳門文化局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申請。申報項目應是具有杰出價值的民間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具有典型意義;或在歷史、藝術、民族學、民俗學、社會學、人類學、語言學及文學等方面具有重要價值。列入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可由澳門文化局上報國家,申請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的提出不設時限,全年皆可進行。
除了推行《暫行辦法》外,澳門文化局還將積極鼓勵社團、文化組織、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及專家學者等,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研究,征集本地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資料,予以妥善保存;并與相關政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珍貴的實物和數據流失。
對于已列入澳門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尤其是瀕危的項目,文化局將采取激勵和扶持的方式,鼓勵相關的傳承人進行搜集、研究、傳習和弘揚的活動。通過社會和學校教育,使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后繼有人,并將會加強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的保護,發揮博物館和圖書館等公共文化機構,加強青少年的教育和對公眾的傳播展示。
澳門博物館作為具體執行單位,將協助開展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評定、協調及跟進各項保護工作細節;同時,建立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專家咨詢機制和評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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