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創作講究的是創意,不能不承認,舒勇的上述設想太富于創意了。我絲毫不懷疑藝術家創作“生命之花”的善良動機和意圖,對此,他作出了充滿詩意的闡釋:“若干年后,或許人們會逐漸淡忘這段歷史,然而死難者的骨灰可以以花為載體,靜靜地,淡淡地向我們重訴這段歷史,讓我們在刻骨銘心的體驗和凄美中,永遠銘記這次災難?!彼脑挵岛狭笋R克斯·韋伯提出的意圖倫理:一個行為的倫理價值在于行動者的信念、意向的價值,它使行動者有理由拒絕對后果負責。意思就是只要動機是美好的,意圖是正確的,目標是正義的,那么,什么手段都可以使用,而且要求大家都容忍由此而來的各種手段。
在此,藝術家忽略了一點,即上述意圖倫理挑戰和顛覆了生命倫理。舒勇先生罔顧中國的國情,以為國人在生死問題上的認識已經大徹大悟,以至可以放棄傳統的喪葬習俗,將親人的骨灰交給一位陌生人自由支配。國人還未覺悟到這個程度,他們可以不相信鬼神,但仍有許多人迷信靈魂,以為人死靈魂不滅,死亡只是肉身的消失,靈魂則升入天堂了。他們相信輪回說,因果報應說,故從來就是將死看做是生的一部分,對逝者及其遺物(包括骨灰)懷抱一種敬畏之心。在他們看來,用隆重的葬禮來祭奠死者,不僅是在表達對逝者的一份追思,而是寄予了他們的一份希望:去世親人的在天之靈會護佑他們歲歲平安。
按唯物主義的觀點看,人死即魂滅,世界上不可能存在不滅的靈魂,遺體和骨灰與一般物質毫無兩樣。但受二千多年傳統文化的影響,國人并不這么認為,他們即使知道人死不能復生的道理,也寧愿相信去世親人的靈魂仍然在護佑他們,故絲毫不敢怠慢假想中的亡靈,總是要用約定俗成的繁文縟節來表達對死者的敬畏。與其說他們這么做是在自欺欺人,毋寧說這是在完成一種精神寄托。所以說,國人從來就是把供奉骨灰當作一種神圣的儀式來奉行,將其當作是生命倫理的一部分來恪守,否則就要被人詛咒為大逆不道。
而藝術家本乎意圖倫理,只想著他的動機美好,全然不顧在實現其美好意圖時必須采用的手段:將各災民家屬捐獻出來(有沒有人愿意捐獻還是個問題)的骨灰湊合在一起,再注入掉料,搗碎拌勻,然后按照藝術家的構思,將它們當作爛泥一樣涂抹到框架上,最后雕塑成“生命之花”,待干燥后,再陳放到國家博物館或者汶川大地震紀念館供人憑吊欣賞。用這樣的過程和手段來完成藝術家的構想,在親人看來是否太過殘酷,在我等外人看來是否心有不忍?
最后,我想提醒舒勇先生一句,在意圖倫理之上還有生命倫理,并不是只要動機是美好的,意圖是正確的,目標是正義的,就可以不擇手段,將骨灰拿來做塑像的材料。須知,手段和途徑的不正,將直接導致意圖的走樣,結果會全盤皆輸。藝術家用來紀念汶川大地震的藝術方式多種多樣,何必一定要選擇這種讓人心生恐懼的方式去紀念呢?還是趁早放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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