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畫家、全國政協常委吳冠中非常不解地說:“國外大的畫廊和拍賣行,如果遇到假畫,一個月內可以退畫,政府執法部門對假畫來源會法律介入,如果發現畫廊和拍賣行造假,除了坐牢等法律責任,還會把它罰得傾家蕩產,為什么我們打假畫這么難呢?”
“這張畫是假的”
“假的,這張畫是假的。”5月11日,吳冠中在家里用手指著南方周末記者的電腦屏幕上一幅名為《池塘》的畫說。在接聽記者的現場電話時,上海的藝術投資者蘇敏羅終于接受了這個現實。
和許多企業家一樣,蘇敏羅在股市、樓市不景氣的時候,開始進入藝術品市場。2005年12月11日,蘇敏羅從上海飛到北京,參加北京瀚海拍賣有限公司在嘉里中心舉辦的秋季拍賣會。進入藝術品市場才4個月的蘇敏羅,在這次拍賣會上買了一張吳冠中的油畫《池塘》。
當時,這張《池塘》放在瀚海的拍賣宣傳冊的封面第二張,另外還有一套八張安徽人民美術出版社1984年第1版的明信片,其中一張是這幅吳冠中的《池塘》。
“前面拍賣的畫小的都要四百多萬,吳冠中的這張畫很大,尺寸是90×60cm,起價才180萬,價格很便宜。”蘇敏羅很幸運地撿了個“漏”。以230萬元的價格拍到這幅畫。加上拍賣行收的傭金23萬,蘇敏羅共付出了253萬元人民幣,高高興興把畫捧回了上海。
讓蘇敏羅高興的是,《池塘》買回來半年,一家拍賣行就找到她,說吳冠中的畫大幅度升值,建議她出手。蘇敏羅同意了,把畫提供給這家拍賣行做拍賣手冊的封面。她沒想到,對方看到畫以后告訴她,這幅名為《池塘》的畫有問題,建議她與瀚海交涉。
蘇敏羅馬上找到當時瀚海公司主管經理李亞俐交涉,對方的答復是“很難判斷畫的真假……因為吳先生太出名了嘛,假畫泛濫,吳先生也不可能對每幅畫作鑒定”。感覺不妙的蘇敏羅找了許多行內人做鑒定,結果“好多人都說是假的”。
在拍賣行業里,翰海公司是相當知名的一家拍賣行。成立于1994年的這家公司,不僅是中國拍賣行業協會常務理事單位,還是中國拍賣行業最高資質AAA級拍賣企業,為北京市工商管理局認定的守信企業。
“這么大的公司怎么可能造假呢?”蘇敏羅不敢相信這個事實。不久,另外一家拍賣行到蘇敏羅家里收畫,看到《池塘》,希望她能夠把這幅畫拿去拍賣。心里有疙瘩的蘇敏羅說:“你就別拍了,我是253萬拍回來的,你幫我按這個底價賣掉就可以了”。這家拍賣行的人很高興,直接聯系了專門收藏吳冠中作品的收藏家郭瑞騰。
沒過幾天,《池塘》被拍賣行退回來了。雅昌藝術網上還出現了郭瑞騰的文章,開頭就說《池塘》是“偽作”,而且“偽作《池塘》”有許多漏洞,如年份、地點、風格、題材、題字、尺寸、材質,但最大的漏洞是畫的質量,是一張難看的畫。如果排除投機、撿漏的心態,有眼力的收藏家是能辨出真偽的。
至此,蘇敏羅想通過私下交易挽回損失已無可能。她只能重新回過頭再找翰海。這次接待她的是翰海公司董事長溫桂華和總經理勾惠賢。“他們在去年遇見我的時候都說會幫我解決這件事情”,可是,直到現在,這個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
在蘇敏羅聘請律師準備將瀚海公司告上法院以后,瀚海方面終于派人與她的律師見面,談了幾次的結果是,瀚海方面提出的解決方案是“退拍賣傭金”,提供假畫的索卡畫廊的老板蕭富元則愿意“退給她一半畫款”。最后,此事只能選擇通過法律解決。
假畫越打越多
89歲的吳冠中現在很少鑒定自己的作品。原因很簡單,因為藝術市場上關于他的“假畫太多了,忙不過來”。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即使他鑒定是假的,造假者和拍賣行也得不到法律的追究。
這讓吳冠中很無奈。他已經記不清見過多少次自己的假畫了,各種手法造假的都有,而且假畫的質量越來越高,有時候不看原畫,根本無法辨別真假。前些年是私底下的交易和街頭的小畫廊造假,現在則是國內的大的畫廊和拍賣行也卷入造假,甚至直接參與造假。
“我現在只能是在家里看一些大拍賣行的畫冊和目錄,遇到假畫,我告訴他們是假的,他們不再拍賣,也不會追查,拍賣目錄也不會回收毀掉,幾年以后,這個目錄都可以成為賣假畫的證據,為以后的人賣假畫提供了機會和可能,因為他們收了假畫的廣告費;那些小的拍賣行和畫廊賣我的假畫,我根本管不過來。”
不是吳冠中不想打假,而是他發現在國內無法打假。“我只能起阻止拍賣的作用,不能夠追查假畫背后的黑手。對藝術品市場的經營和管理既沒有完善的法律,也沒有鑒定機構和執法機構,造假者和拍賣假畫的畫廊、拍賣行沒有任何法律責任,所以畫廊、拍賣行和那些造假人聯合起來造假。”
根據南方周末記者調查,現行拍賣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這條聲明在任何一本拍賣目錄中都可以找到。
也就是說,如果蘇敏羅要追究拍賣公司的刑事責任,必須有“專家”在“拍賣前”向拍賣公司指出“假貨”,但另一個問題卻是,誰才是專家,書畫的真假誰說了算?法律上沒有任何解釋。
這些年來,因為法律空白,“誰是書畫鑒定主體”的爭論在藝術品市場沒有停止過。北京畫院藝委會主席楊延文說,當前藝術品鑒定既沒有標準,也沒有一個法定權威鑒定機構,目前只有靠研究專家、畫家家屬、畫家本人鑒定。
吳冠中不愿意鑒定畫的真假與當年的那起《炮打司令部》案有關。1993年10月27日,上海朵云軒與香港永成拍賣公司聯合主辦中國近代字畫及古畫拍賣會,吳冠中在拍賣前印刷的拍賣目錄中發現署自己名字的《鄉土風情》和《炮打司令部》都是假畫。他馬上通過文化部藝術市場司要求上海朵云軒撤下假畫,結果對方不僅沒有撤畫,反而拍賣出52.8萬元港幣的高價。
無奈之余,很快,吳冠中在媒體撰文《偽作〈炮打司令部〉拍賣前后》,對此事進行揭發,而上海朵云軒卻一口咬定此畫確是吳冠中所作,并宣稱畫作無須作者本人鑒定,拍賣行自己的員工可以鑒定真假。
后來,吳冠中委托中央工藝美術學院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向上海法院提起訴訟,沒想到這起官司一打就是3年時間。1996年,最終吳冠中勝訴,但朵云軒不肯向吳冠中公開道歉,也拒絕向社會聲明所拍是假畫,最終,只能以法院向媒體發布公告了結這起官司。
1999年北京翰海“99迎春拍賣會”油畫專場上,當拍賣第6號拍品、署名為吳冠中的一幅《風景》作品時,吳冠中的委托人在觀眾席上起身向買家聲明,吳冠中說這幅畫是假的。但這件假畫最終以22萬元人民幣落槌成交。
即使身為全國政協常委,吳冠中也不能阻止假畫的拍賣。大受刺激的吳冠中,從此不再對外鑒定畫作真假。
“一鍋粥”的市場
針對藝術市場的混亂,許多身為全國政協委員的藝術家,連續幾年在全國政協會議簽署提案,呼吁國家有關職能部門就此完善法律,組建執法部門和監管機構,保障藝術品市場健康發展。但遺憾的是,目前,這些提案都沒有起到實質性的效果。
南方周末記者了解到,在今年春天召開的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上,就有6個與藝術市場有關的提案,而這6個提案中,涉及假畫的就有兩個。
如徐慶平委員就《關于規范美術品市場,建立國家鑒定機構的167號提案》,建議由國家成立權威的藝術品鑒定機構,像嚴打音像造假窩點一樣,嚴打假畫制造者和販賣假畫的單位,并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一個是何水法、吳為山等13名委員聯名的《抓住機遇大力發展中國藝術市場的2209號提案》,建議國家出臺規范中國藝術市場發展的法律法規,建立藝術品鑒定機構,打擊泛濫成災的偽劣作品,保護著作者知識產權。
和中國作家協會有作家權益保障中心不同,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中國美術家協會說他們沒有鑒定假畫的職能部門和人員,“很多人打電話給我們問假畫鑒定,我們一律推薦去了榮寶齋和中國藝術研究院做鑒定”。
去年提交打擊假畫提案的河北書法家協會副主席陳茂才說,當前藝術品投資已被公認為是繼股票、房地產之后的第三大投資領域,越炒越熱的市場需求為造假行為提供了市場基礎,藝術市場充斥著魚目混珠、以偽充真的現象和陷阱。
陳茂才認為,假書畫泛濫成災與腐敗有關,隨著國家反腐力度的加大,行賄送錢的形式已流于庸俗,有些人便改換手法,改送高價、顯高雅的書畫藝術品,這就為假書畫提供了更大的市場需求。另外,市場失范,缺少有效的監管機制,打擊乏力,也使得造假者有恃無恐。面對巨大的利益誘惑,他們鋌而走險,令書畫造假大行其道,出現了規模化、集團化、專業化的隊伍,并漸已形成了一個產業鏈。
中國畫研究院的李延聲曾在2006年全國政協會議上提交了一個《規范藝術品市場管理之我見》的提案,針對當前的贗品泛濫,提出規范藝術品市場、保護著作權,完善《拍賣法》等一系列建議。
“我希望國家能夠修改《拍賣法》的相關規定,明確拍賣行有鑒定真假和保證拍賣品真實性的責任和義務。其次,對于參與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藝術品的單位或個人,適用刑法中有關侵犯知識產權罪和著作權法中侵犯著作權的相關規定,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這個提案提出后,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給他的答復中解釋說:“1997年的《拍賣法》除文物等特殊商品外,并沒有對文化藝術品拍賣做出規定,2003年國務院第二批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中,取消了文化部門對藝術品拍賣企業和藝術品拍賣活動的審批職能,文化部實際上喪失了藝術品拍賣的管理職能——文化部曾與商務、工商部門多次協商,一再強調藝術品的特殊性,希望將藝術品作為特殊商品,制定關于藝術品拍賣管理的細則,但一直未成達成一致意見。”
但時間已經過去兩年,這個問題仍然無法解決。因此,吳冠中非常不解的說:“國外大的畫廊和拍賣行,如果遇到假畫,一個月內可以退畫,政府執法部門對假畫來源會法律介入,如果發現畫廊和拍賣行造假,除了坐牢等法律責任,還會把它罰得傾家蕩產,為什么我們打假畫這么難呢?”
吳冠中:為什么打假畫這么難?
吳冠中:為什么打假畫這么難?
吳冠中:為什么打假畫這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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