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之一,自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演藝界明星“走穴”之風盛行,近些年書畫圈內“走穴”之舉也早已是公開的秘密。試問當今書壇畫苑,從赫赫有名的“大家”到藉藉無名的“小輩”,哪一個沒有“走過穴”(有償筆會)?在我國,北方某省就是書畫家“走穴的天堂”和淘金的“快樂大本營”。據悉,全國各地的書畫家從該省拿走的“潤筆費”竟高達億元!像公款追星一樣,這其中就有相當一部分是公款買單。某些地方要員利用公家的銀子,一擲千金,肥了書畫家的腰包自己又得了價值不菲的藏品,一舉兩得,何樂不為呢?這大概也是“走穴”之風日盛,書畫家爭先恐后樂此不疲的原因所在吧。說到底,書畫家“走穴”就像演員唱堂會一樣,“拿了人家的手短”,其最終目的就是為了賺幾個銅板。如此一來,遑論藝術質量?
表現之二,大概是受風靡全國的“超級女生”、“快樂男生”等選秀節目的影響,近幾年書畫篆刻界的選秀之風也開始勁吹。什么“十佳書家”、“十大畫家”、“畫壇百家”、“藝術大師”、“海選社員”等等五花八門近似作秀的評比活動搞得如火如荼,不亦樂乎。受此啟發,下一步不知“兩院院士”是否也要面向全球“海選”?果如此豈不是更吸引眼球,也更具“轟動效應”嗎……
表現之三,在一個沒有大師的時代大概人人都想向大師靠攏,所以爭做所謂的“領軍人物”便成了書畫界一道獨特的風景。君不見出席書畫活動的“排座次”、展覽和畫集中的排序都是“很講究”和“很有學問”的。那排在前面的一定是頭銜滿身和充滿光環的“腕級人物”,至于書畫水平如何自然是另當別論了。影視劇中經常會出現“領銜演出”的字樣,近聞書畫界也時有“領銜展出”之舉,似乎“領銜”之外的人都是在“陪太子讀書”!更有甚者,某些書畫家如果不是“人來瘋”,那一定是有極強的“表現欲”,動輒在大庭廣眾之中、眾目睽睽之下,揮著一把大掃帚般的如椽巨筆“活力四射”地進行現場表演,那揮毫潑墨的勁頭不亞于“行為藝術”!又仿佛在向世人宣示:書畫藝術不僅是一個“腦力活”,有時還是一個出大力、流大汗的“體力活”!嗚呼,書畫家成了“書畫表演藝術家”,書畫都可以“娛樂大眾”了,普天之下還有什么不可娛樂的呢?!
自然,適度的、健康的娛樂不是不可以,但凡事有個度,如果為娛樂而娛樂或不分對象地瞎娛樂,不僅“娛樂”會變成“愚樂”,而且對藝術發展而言,也是弊大于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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