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幅塵封近30年的復制油畫作品《引來銀河水》,因為文革油畫收藏熱的到來而浮出水面。作為原畫的兩名作者,兩名畫家為此對簿公堂,為該油畫能否復制和出售而唇槍舌戰。然而,在3月18日庭審的最后階段,昔日的兩名合作者又都同意調解此案。
一幅油畫為何出現“替身”
2004年,隨著文革畫成為市場寵兒,一幅在當年頗有名氣的油畫《引來銀河水》開始引起收藏家注意。該油畫是遼寧畫院兩位知名的畫家孫國歧和張洪贊共同創作的作品,曾參加1974年《慶祝建國二十五周年全國美展》。此畫原作已于2002年為前瑞士駐中國大使烏利·希克收藏。
當年中央新聞紀錄電影制片廠拍攝了這幅作品創作的全過程,拍成紀錄片《新時代的畫卷》。為拍攝需要,兩位畫家又重畫了一件單色線條的畫稿,作為完成這幅畫作的中間過程。沒想到此畫稿在20余年后竟引起一場訴訟。
孫國歧說:“為了證明自己有獨立完成大型主題畫的能力,我又歷時三年時間,于1978年把單色稿最終畫成了這幅油畫。《引來銀河水》從此有了兩幅一模一樣的作品。”
但張洪贊說:“當年的單色稿是為拍攝需要畫的,應該早已銷毀了。現在是孫國歧又復制了一幅贗品,以期牟利。既然已經流傳到市面上,就應該銷毀。”
畫作者之一稱有復制權
2006年5月14日,《引來銀河水》復制油畫在北京榮寶拍賣公司的春季大型拍賣會上,以150萬元落槌,更是引起了收藏界的關注。
張洪贊說:“我是在這次拍賣后才知道當年創作的作品有復制品的。作為畫作者之一,在未經我同意情況下,孫國歧無權復制我們共同所有的作品。況且他在復制作品的創作說明中只提他的功勞,將我的前期勞動成果歸他所有,損壞了我的名譽,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不好的影響。”
孫國歧辯稱:“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權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過協商一致行使;不能協商一致,又無正當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轉讓以外的其他權利,但是所得收益應當合理分配給所有合作作者。這個法律規定并沒有限制作品可以復制,因此,我作為著作權人之一,有對自己作品進行復制的權利,且已經署了原告名,并沒有侵權的故意。”
另一畫作者主張將畫銷毀
張洪贊反駁說:“對復制作品進行轉讓也是不合法的。在未經我同意情況下,2007年孫國歧又對違法復制的《引來銀河水》進行第二次拍賣,拍賣成交價132萬元。給我造成了極大的精神痛苦,嚴重影響我的正常創作。因此我要求他賠償我的名譽損失、經濟和精神損失共20萬元。”
孫國歧又給出了不同的解釋,“此畫我以40萬元價格賣給了經紀人馬某,是馬某通過第一次拍賣運作才賣出高價。這也提升了我們兩人的身價,張洪贊后來應該是同意該油畫拍賣的。只是2007年7、8月份,馬某將畫款全部付清后,在畫款的分配上,他不同意分配給他8萬元,雙方才產生了分歧。”
孫國歧還從南京請來馬某出庭作證。馬某證實拍賣此畫未經另一畫作者張洪贊授權,是孫國歧和他接洽的。第一次拍賣他請朋友出高價把該油畫買下來,后來又回到了他手里。張洪贊說對150萬拍賣價格表示高興,因為他的身價也抬上去了。
不過張洪贊還是堅持孫國歧單方面出賣該油畫,未經過他同意,侵犯了他對畫作的所有權,此畫應該銷毀。在庭審的最后階段,雙方同意對此案進行調解。



皖公網安備 34010402700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