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訴訟的原告分別是齊秉頤、齊良憐、齊良芷等齊白石的9位后人,索賠總金額近千萬元。其中索賠金額最高的一筆達到300多萬元,而索賠金額最少的也有10萬元。之所以選擇大多在沈陽立案,原因是涉案的侵權作品一部分在沈陽市銷售,原告的律師取證也在沈陽。
據齊白石的孫子齊秉頤介紹,這次齊白石繼承人首次聯合集體索要版權費,是在齊白石作品50年著作權保護期即將超過時采取的行動,在較短的時間內,就已收集到24家單位的侵權證據。總的數量有百余種,包括書籍、金幣等。
根據起訴書,2007年12月,原告通過查詢,發現被告未經合法授權擅自出版《齊白石篆刻精品賞析》《中國書畫冊頁精選——齊白石》等齊白石的作品。各家被告均未經原告合法授權,私自非法制作、發行、銷售齊白石作品,且并未向原告支付稿酬,構成侵權,應該承擔民事責任。
25日的庭審在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持續了一天,共審理了4起案件。原被告就作品是侵權還是合理使用、賠償多少合適等展開了激烈的法庭辯論。法院將會擇期對案件進行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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