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看了嗎?”據說這是目前最新的流行語。今年春節前后,在討論得最火的天涯論壇上,網民們戲稱除了被雪災困在路上的人們以外,其余都守在“搜網”的陣地上。在論壇上,一個從1月28日就從香港網站轉來的帖子引來了如潮的留言和回復,至今高居建站以來的“第一高樓”。截至昨日為止,半個月間一個帖子已有逾3000萬的瀏覽量和17萬多的回帖量。
“讓討論回歸到事件本身的原點吧。”有學者提出。日前,北京網絡新聞信息評議會在本年度召開的第一次會議上,強烈譴責近期個別網站借有關香港藝人所謂“艷照門”事件的報道及信息傳播之機,肆意傳播相關色情乃至淫穢照片的行為,并責成百度網就其在“艷照門”事件中的表現向社會公開道歉;而就在同日召開的重慶市公安局長會議上,當地宣布將對網絡色情和不良信息網站進行嚴查。
最新的行動在昨日,北京市公安局首次明確表態,向朋友贈閱“艷照門”圖片屬違法。 如果是通過網絡打包傳播,且數量在200張以上,贈與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與此相對的是,大批網站早已經在事件傳播過程中獲得驚人的利潤,有視訊網站自稱由于事件提高訪問量20%半個月就增收了數萬元的廣告費。從那扇從1月底開始喧囂至今大半個月的“艷照門”中,越過紛紛擾擾種種關于娛樂圈和明星道德的討論,人們也許都忽略了一種在瘋狂傳播幕后的商業角力,以及一直在躍躍欲試的互聯網營利模式。
“在這個秩序良好的文明社會,在網絡上用散發艷照的不道德行為去攻擊另一種不道德的行為,難道不是一種惡性循環?”昨日,記者看到一位網友發帖說,他在自省。一起網絡事件,不僅以驚人的速度和廣度席卷著現實社會,也促使現實社會必須以更新的角度來審視反省其發生和演變本身。
“北天涯”、“南高登”崛起
用天涯資深網友“紫吡咯”的話來說,在“艷照門”事件中,天涯論壇可謂“憑借完美操作成為事件中最大受益者”。他認為,事件發展至今,已連續10多天占據香港各主要報章的頭條。因此造就了兩大網絡社區的崛起——人稱“北天涯”、“南高登”。
事實上,在整批照片最初流傳的時候,天涯論壇并不是唯一發布這個消息的論壇——“黃不過貓撲,正不過新華,快不及高登,牛不過色情論壇。”網友們說。
2008年1月29日,天涯小區會員以“香港討論”的名字轉貼有關資料,此后大陸網民大量留言,高峰時期達到3分鐘一頁,成為天涯小區建站以來回帖速度最高的主題。截至昨日點擊率超過3000萬,回帖數超過17萬,成為天涯小區建站以來最熱烈的一個討論帖。其間也并非沒有“風波”——2月8日近下午6時至8時,該帖子一度被刪除,頁面顯示“此帖不存在,請確認!”對此,版主“喜碧”于晚上8時13分澄清版主并無刪除主題,翻查紀錄也未能找出是誰進行有關操作,天涯網友則推斷是天涯小區管理層、小區編輯或黑客所為。不久后版主“喜碧”恢復討論帖子,再次引發激烈討論。
因此“紫吡咯”認為,在風波中“斑竹(版主)的操作簡直是鬼斧神工驚天動地,實在可以作為實例,上教科書,作為優秀論壇斑竹必須進修的課程。”
“高登”論壇則是另一個借事件大放異彩的網站。本報記者在香港了解到,2008年1月30日,在事件剛開始不久,“高登”已成為雅虎香港搜索數量排行榜第三名,是全港最高排名網站,而第一及第二名則分別為事件的主角陳冠希及鐘欣桐。“高登”門下本來名不見經傳的兩個頻道分別出現超過每日10萬的瀏覽量,高登討論區更因為流量過大造成阻塞而頻頻“熄登”(暫停運作)。
網民瘋狂“搜網”致昏迷
成千上萬的網民成了終日蹲守在電腦前的忠實受眾。一周前,有香港媒體報道當地掀起瘋狂“搜網”熱潮,一名中年網民在抱病的狀態下不惜花費逾十小時搜尋,終因體力透支過度,大叫一聲后暈倒,驚醒家人報警送院急救。
除了兩個猛然崛起的論壇外,因事件而成為“重災區”的不少網站同樣引人注目。如百度網站的“鐘欣桐”貼吧在2月初就一度遭到網民圍攻,起因由于該貼吧“吧主”為維護鐘欣桐的名譽而貿然發言,并以粗俗語言攻擊在另一網站聚集的中國留學生及海外華人,造成不滿網民進入貼吧進行大規模“爆吧”行動,并威脅要求當時在職“吧主”“下臺”。
整個貼吧瞬間被垃圾帖子淹沒,原“吧主”在2008年1月31日當晚主動辭職。后一任“吧主”絲毫不理會抗議而導致“爆吧”激化,網民進入貼吧發表不滿,并在投訴區要求罷免吧主。此位“吧主”最后因其賬號被盜而結束“吧主”身份。
原來在重慶建立了一個陳冠希論壇的“壇主”最終準備刪除。“本來想要做一個有教養的希迷(陳冠希的歌迷)網絡聚集地,現在看來只有關門了。”讓他哭笑不得的是,他的網站論壇本來是個人網站,但自從“艷照門”事件之后,他每天都要用兩三個小時來為論壇“打掃清潔”,這幾天來他發現即使自己不停地刪除圖片,仍有好事者孜孜不倦地把一些陳冠希與女明星的祼照或者視頻發到論壇上來。就這樣一個從來沒做過宣傳的小網站,訪問量卻激增至去年同期的100倍,“每天達一萬多人”。
網站一月增收數萬廣告費
在北京舉辦的網絡新聞信息評議會公報中,指出在對此事件的報道與傳播中,個別網站的所作所為不僅超越了社會道德的底線,也超越了法律底線。尤其是個別網站利用搜索引擎、論壇、博客、相冊等方式,大量傳播名為“艷照”、實質上大多屬于色情乃至淫穢的相關照片,使互聯網一時間出現了一股群體性傳播淫穢照片的濁流。
為了提高訪問量而不斷“踩雷”,背后的支撐是利益。大量提供視聽節目的網站、博客、播客和點對點網絡成為了事件的傳播主渠道。據統計,目前中國提供視聽節目服務的網站已達6萬多家。這些網站是事件幕后的另一個受益者群體。半個多月以來,只要是與事件中人物有聯系的視頻網站,訪問量全都扶搖直上,隨之而來的知名度和廣告收入大幅增加。一名重慶的視訊網站老板自稱,由于通過“艷照門”事件提高訪問量20%,他當月增收了數萬元廣告費。
記者發現,這一個娛樂事件,赫然已經成為網絡的一個營銷案例。一名網友發文指出,“‘艷照門’事件堪稱經典的網絡互動營銷教材。它所釋放的影響力,不但讓企業注意到引導網絡輿論的重要性,也給網絡營銷策劃人上了一堂生動的案例課。”
有網友更指出,該事件“首先在媒體的選擇上,沒有像上次劉嘉玲艷照事件那樣僅找一家紙媒周刊爆料,那樣的話,極容易被捂在被窩里——被‘全面’封殺;這次選擇了新媒體——網絡,并且采用的是病毒營銷的模式,利用人性的弱點,一傳十,十傳百”。通過免費的互聯網傳播造輿論,樹品牌,把“艷照門”演變成一場全世界范圍內的商業營銷事件。
知情權與個人隱私權博弈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院長王貴國教授認為,這起事件折射出保護互聯網言論自由與個人隱私權的兩難境地。他認為,網絡在一定程度上彰顯了言論自由,但個人隱私權是絕對需要保護的。
“‘艷照門’事件的照片雖然本來是幾個人自己的私隱,可是在它流傳開來之后,卻變成了公眾可以共享的資源了。”資深媒體人梁文道認為,事件可以與偷看別人日記對比。“假如有人偷來別人的提包,發現里頭有本日記,然后拿去給朋友甚至朋友的朋友傳閱。這樣做對不對呢?當然不對!第一個人是偷竊,其他人則侵犯了他人的私隱。”他認為,在現實社會中,人們肯定不會覺得翻閱他人日記是對的,但是在網絡的世界里另有一項不成文的常規和習性,“而且極不同于目前的法律觀點,即任何上得了網的信息都是屬于公眾的。”
事件發展到現在,關于其本身的道德法律探討,以及對教育界蔓延影響都已告一段落,人們開始集中思考如何避免下一次類似事件的發生。一方面是趨利的目的,另一方面卻是目前法律還有相當大的空間,網絡傳播的威力“有出現失控的危險”,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李偉民坦然表示他的擔憂。
“治安管理處罰法并未對公民瀏覽淫穢信息作出處罰的規定。”有法律專家認為,從法學理論上來講,個人瀏覽淫穢信息的社會危害性并不大,僅僅反映其個人的思想比較低俗,屬于道德調整的范疇,而不應該納入到法律調整的范圍。“個人瀏覽甚至下載,只要不是為了營利目的,不是為了傳播擴散,公權力不應該過多地干預私生活。”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余凌云說。
“從全球范圍來看,法律的制定都落后于犯罪技術的發展,在一些國家和地區,現行的網絡犯罪甚至找不到可以依托的法律。”王貴國認為即使是在香港,也很難對這次的事件進行界定。“由于文化傳統的不同,各國對于互聯網的管理并不一樣。”
傳播觀看違法?不違法?
對熱衷“分享”的網友來說,試用現有法律來界定的難度,從素來執法嚴明的香港警察在此次事件中多少有點灰頭土臉的形象中可見一斑。在“艷照門”事件出現后不久,香港媒體上就一連數日都為現有法律條文對網友之間“分享”是否違法爭執不休。
有見及此,到了2月4日,香港警方緊急召開新聞發布會,助理警務處長黃福全以一連串生動的自問自答來試圖對網民說明網友之間傳播的“違法與否”問題。他的原話是,“如果你將這些色情物品傳送給別人,而那人是你的老朋友,大家認識了很久,大家一起看;或者說:‘可不可以復制給我?’這是可以的,不犯法的。”
然而,他隨后的話卻令部分曾下載艷照的網民膽戰心驚,他說:“如你把裸照公布給公眾人士,就是犯法了!”何謂“公眾人士”?黃福全繼而清楚界定“公眾人士”即“你不認識的人”。他說:“大家可以用一般常識想一想,互聯網上的網友……是不是你老友?是不是公眾人士?”然后又自己解答說:“絕大部分網友都是公眾人士,因為你是不認識他們的。”
隨后,香港有法律界人士立即指出,如有朋友把自己傳送的照片以不適當方式發布,自己也可能會受到法律制裁,如情非得已要私下傳閱,應附上警告:“我把你當朋友才給你看,你千萬不要給第二個!”這樣才能保障自己,避免觸犯法律。
據稱,警方此言一出,內地、香港、臺灣等地諸多論壇上的網友紛紛互稱朋友,稱兄道弟。而在香港當地,網絡上對警方的說法立即掀起討論熱潮。
隨著事件的發展和影響的擴大,近日內地一些有關部門開始了果斷的強硬行動。日前北京網絡新聞信息評議會召開會議,就“艷照門”事件進行評議。百度網因傳播相關照片,被點名批評并責成百度網通過媒體就其造成的危害向社會公開道歉。同日,重慶市公安局網監總隊負責人宣布當地警方即將全面開展整治網絡色情等有害信息專項行動,即日起開始徹底清理違規網站,各網站論壇版主、聊天室主持人一律實名制,徹底過濾色情淫穢內容,同時清理性用品廣告。
連日來,數百張“艷照”上網后,包括北京警方在內的全國各地警方,均已開始對網絡上的“艷照”進行全面清查,并關閉刊登這些照片的網頁。昨日,北京市公安局首次明確表態,向朋友贈閱“艷照門”圖片違法。如果是通過網絡打包傳播,且數量在200張以上,贈與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據悉,包括北京警方在內的全國各地警方,均已開始對網絡上的“艷照門”圖片進行全面清查。
把現實法規引入網絡難操作
“界定可能還不難,我認為更難的在于操作。”李偉民認為,由于匿名性及現行法律的模糊性,造成目前對網絡傳播行為的約束和限制存在相當大的難度。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網絡社會和現實社會的“接壤”程度越來越高,其作為虛擬社區的“社會性”也越來越凸顯。如著名主持人董路所言,網絡虛擬的屬性正在日趨淡化,甚至有時比現實社會還現實,于是其社會的屬性自然變得愈發突出。
然而,要把現實社會中的法律法規引入虛擬社會,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中山大學政務學院的公共管理專家郭巍青教授認為,目前要有效監管網絡信息的傳播沒有太高的可操作性。
“現實社會中我們對出版物和印刷物可以有很多法規加以規范,但是對于網絡信息的監管還涉及到網絡技術的問題,需要很多部門的協調和合作。同時考慮到網絡作為虛擬社區的言論自由性質,在立法的難度上是很高的。”他認為。
據了解,目前部分國家如新加坡執法機構對網絡傳播采取“鐵腕”政策。根據新加坡媒體報道,陳冠希緋聞女友之一、女子組合2R成員黃婉君(Rosanne)曾卷入艷照風波,于2008年2月6日向當地警方報案。新加坡警方立即嚴禁照片傳播,即使透過電郵寄發也屬違法,因此艷照在當地銷聲匿跡。
對于這種徹底的“鐵腕”政策,專家卻認為未必可行。“約束本身是雙刃劍”,“我覺得比法律更有效的是網絡的自律”,李偉民認為,應該給予網絡一定的空間讓其趨于理性發展和步向自我成熟。“如果網絡社區里有理性網民能自發組成團體組織,對網絡上的信息進行民意的判斷評價,能發出比較大的聲音對其產生正面的影響和引導,這樣可能比立法監管有更大的作用。”
“傳統主流媒體在重視網絡媒體作為發布信息渠道的同時,也要起到應有的引導作用。這一點目前似乎有所忽略。”他指出。
名人眼中的“艷照門”事件
韓寒:周正龍和陳冠希是反義詞
一個是假的,但希望大家都認為是真的;一個是真的,但希望大家都認為是假的;他們該是多么羨慕對方啊。
劉墉:人們的心里都有一把尺
希望當陳冠希的床照風暴過去,那些“女子”再一次出現的時候,我們這千千萬萬因為好奇而上網看過、笑過、談論過甚至傳送過的人,也能給她們寬容。
當幸災樂禍的卑劣過去,同情悲憫的崇高總會浮現。
李銀河:事件中網民心態有意思
事件當中最有意思的是網民心態,我認為有這樣幾個因素:
第一,娛樂狂歡,單純的高興,就像狂歡節時人們所經歷的感覺。
第二,窺測名人隱私的竊喜,就像所有下流媒體追蹤名人八卦受眾所感受到的滿足。
第三,追尋偶像的陰面品格。事件反映出來的法律社會問題有:《淫穢品法》面臨巨大挑戰,網絡色情內容使該法形同虛設。為了應付互聯網,是繼續努力去完成在技術上根本不可能完成的禁止,還是將全面禁止淫穢品的法律改變為分級管理(主要是按不同年齡組管理)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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