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收藏要不薄古人愛新人
藝術品收藏要不薄古人愛新人
藝術品收藏要不薄古人愛新人
國寶級文物贗品險些流入藝術品市場,有幾個主要原因。一是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國人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兼具欣賞和投資二重性的藝術品收藏市場不斷升溫,呈現出空前活躍的氣象。旺盛的市場需求給贗品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間。
其次,長期以來厚古薄今的傳統收藏理念助長了贗品的制作和流通。買家也好,賣家也好,拿到一件東西,首先要看年代是否久遠,夠不夠年份。如果是“大新活”,就不屑一顧。歷史上自晉唐以來出現過好幾次制作贗品的高潮。清道光以后至“同治中興”,專門制作贗品已成了一種牟利行業。據說上世紀末至本世紀初贗品生產又進入一個“鼎盛”時期。
第三,文物管理部門的執法力度在加大。文物拍賣有拍賣法、文物拍賣暫行規定、中國拍賣行業拍賣通則(文化藝術品類)等法律法規、行業規章作為規范。按照規定,文物拍賣前要報批,經文物管理部門審批后才能預展宣傳,而出土文物是禁止流通和拍賣的。推出國寶級文物贗品的拍賣公司不僅沒有報批就宣傳,還說是出土文物,顯然違規違法,對此北京市文物局及時進行了審批查處。據報道,除該案外,北京市文物局近兩年來還對幾十件有瑕疵的拍品的拍賣進行查處,作出撤拍處理。
伴隨著收藏熱的持續升溫,近年來各地發生了不少因藝術品拍賣引發的糾紛,拍品的瑕疵特別是真偽、來源、所有權等成為審理此類案件的關鍵之一,有些案件就因為拍品真偽鑒定意見相左、拍品來源不明等而難以斷案。這于藏家不能不說是一個風險。
那么如何規避藝術品收藏風險呢?首先,藏家不妨更新收藏理念,相信盛世代有才人出,不薄今人愛古人。試想,假如當年康乾雍三代帝王也是“玉必商周、瓷必宋元”,對“大新活”不屑一顧,就不會出現清三代藝術品的鼎盛局面。其實遠到紅山良渚,近至人們津津樂道的康乾盛世的藝術品,無一例外都是那個時代的“大新活”。
今天,在現代科技和新的審美理念的推動下,藝術品的工藝手段、題材選擇、精細程度等都比過去有了長足發展。國家評定的眾多工藝美術大師的社會地位、工作環境、學識水平也遠非古代工匠可比。12月15日,北京瀚海拍賣有限公司首次推出“國之瑰寶——中國當代藝術品”專場,將當代工藝美術大師的精品力作引入大型拍賣會,其中包括被稱為當代“官窯”的為中南海紫光閣定制的陳設瓷,被列入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古琴和緙絲作品等,就足以令藏家在欣賞與投資上產生重大期待,同時規避真偽之辨的風險。
其次,文物部門、拍賣協會等職能部門和行業組織應加強藝術品拍賣的管理和規范。藝術品市場需要拍賣企業依法操作,從市場準入到接受委托,從履行鑒定義務到嚴格遵守拍賣程序,如果拍賣企業違法違規,比如超資質拍賣,虛假宣傳等,就應該及時受到查處,以降低因瑕疵產生糾紛的風險。
第三,藏家要大膽運用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督促拍賣人履行瑕疵告知義務,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拍賣法規定,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這條規定成為拍賣人對藏家提出瑕疵請求權時的有力抗辯甚至被濫用。雖然鑒于藝術品交易的傳統和鑒定的復雜性,法律不應武斷地要求委托人和拍賣人必須保證拍品的真偽,然而,民法通則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都予以明確的誠實信用原則,可以要求委托人和拍賣人有瑕疵告知義務。委托人和拍賣人應當將自己知道的或應該知道的有關拍賣物的瑕疵告知拍賣人和競買人。因此誠實信用原則是對抗拍賣中的欺詐行為和權利濫用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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