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藝術家不應該做“地主”
當代藝術家不應該做“地主”
當代藝術家不應該做“地主”
像宋莊這樣的藝術家集聚地的形成,可以看作是從事當代藝術的畫家們生存方式的反映。
獨立策展人馮博一給我發來了一篇《有一種力量來自民間》的文章。文中,他講述了北京幾大主要藝術區的形成過程。從最初的圓明園藝術村,到北京東村,再到北京798藝術區,還有今天的索家村、費家村一帶。他將這些“民間的、無政府狀態下,自發形成的魅力而混亂的藝術區”定義為“北京民間都市文化的典型代表”,并且馮博一認為,這也將“成為其他城市化建設中的重要參照之一”。而在這些藝術區中,唯有宋莊的形成“已不是租借農民的房屋,而是以較便宜的價錢購買農民的宅基地和舊房重新翻蓋裝修,建筑自己的工作室和住宅”。
2006年的冬天,因為工作關系,我在北京費家村與索家村間做過短暫逗留。當時由中央美術學院的雕塑系教師曹輝驅車,帶我們參觀曹暉在索家村以及四川籍藝術家楊千、趙能智、何森、黃敏等人在費家村的工作室。宋莊問題出現后,我電話詢問了黃敏和楊千兩人的工作室是否也存在買賣關系。黃敏向我介紹說,索家村和費家村的藝術家工作室都是藝術家與村委會以租賃的形式簽訂的合約。這兩個村子里的藝術家工作室,并不是藝術家自行建造的,而是作為村內的藝術項目,由村委會出面統一建造。由于是租賃的關系,再加上這兩個地方規模小,很不顯眼,“肯定比宋莊‘安全’”。黃敏還說,現在作品大火的張小剛就曾經在費家村租用過工作室,不過后來他搬去了望京的酒廠藝術區。而楊千不僅在美國讀過書,并且還有過十幾年的發展,因而他對美國的藝術區存在情況有著切實的體會,“內地和美國完全不一樣,國外的土地完全私有化,藝術家的工作室全部都是租賃性質。”
今年的7月末,四川都江堰市青城山附近辟出110畝土地,給張曉剛、周春芽、何多苓、王廣義、方力鈞、岳敏君、張培力、吳山專8位藝術家,每人一所私人美術館。雖然美術館是提供藝術家使用,但活動策劃人呂澎稱“這些美術館的產權屬于藝術家”。“雖然產權屬于藝術家,但這8所美術館的性質等同于何香凝美術館、關山月美術館,屬于公共建筑的范疇,并且是政府行為”。當問及宋莊房屋產權糾紛時,呂澎的看法是要“照章辦事”,“合同我沒看過,但不能因為是歷史遺留問題或者考慮到藝術家和村民各自的權益就開后門,這個時候完全按照法律規定走是最正確的。”而對于私下簽訂的合同,呂澎說這是“自定游戲規則”,“既然當初不按規章制度辦事,產生了問題就應該承擔責任。”
今年,尤倫斯當代藝術中心入住北京798藝術區,并且與物管部門七星集團簽訂了8年的租賃合同。據藝術中心的鄭雅恩稱,簽訂的合同非常規范,應該不會產生類似宋莊的問題。早在2004年的時候,七星集團曾對租賃798內的廢舊廠房做出規定——藝術家不租、文化人不租、外國人不租,這一規定曾經讓當時的藝術家和畫廊、藝術中心擔憂了好多年。但伴隨798藝術區近幾年的發展,還有像尤倫斯這樣專業收藏和雄厚資金的當代藝術中心的進入,當年的相關規定似乎也變成了一個玩笑。
在四川坦克庫的藝術家也是以租賃的方式使用個人工作室。一直搞前衛影像和行為藝術的坦克庫藝術家田太權,在這個問題上卻不“前衛”。他說,藝術家的工作室與工作室的所屬部門之間的關系本應該就是嚴謹的。
馮博一的文章中還提到,“目前中國當代藝術的發展,有一種主要的力量來自民間。民間對文化藝術的作用,使觀眾對于文化藝術有了更多親近的可能,有了更多欣賞的機會。”在當下,我們也能看到,這種自發性正在改變整個社會對文化藝術的態度。藝術家為了便于藝術創作,選擇自己滿意的生存環境是無可厚非的,但文中我們可以看到,不論是國外還是國內的大多數地區,藝術家還是以合同制的租賃關系在使用工作室,而非一次性的買斷房屋產權。雖然多數藝術區內的藝術家都是背井離鄉尋求發展,但一味牽掛買地似乎是舊社會地主們干的事情,不應該是新時期的前衛藝術家們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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