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黨章
七大黨章
七大黨章
2007年10月15日黨的“十七大”即將在北京召開,筆者將七大的《中國共產黨黨章》呈現在讀者面前,以慶祝黨的“十七大”召開。這本黨章,既有史料研究價值,又有收藏價值,彌足珍貴。
筆者珍藏的這本《七大黨章》, 是1949年10月山東新華書店出版發行的,32開,單行本,大紅色封面,在封面的左上角印著黃色的黨徽圖案,封面整體設計莊嚴而神圣,簡明美觀、樸素大方。右下方印著“中國共產黨黨章”字樣,在該書最后的定價處印著“基本定價9元” (舊幣)的字樣,在該書的扉頁上印有“一九四五年六月十一日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字樣。全書24頁,系豎排繁體字,裝幀樸素典雅,印刷精美,內容完整無損。由于《七大黨章》是在劉少奇主持下修改制訂的,在“文革”那個特殊歲月里更遭惡運,能保存至今的當屬鳳毛麟角了。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延安舉行。歷時50天,大會正式代表547人,候補代表208人,代表黨員121萬人。毛澤東主持了這次大會,并向大會作了《論聯合政府》的政治報告;劉少奇作了《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大會通過了新黨章,在新的黨章中規定了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與中國革命的實踐相統一的思想——毛澤東思想,作為我們黨的一切工作的指針,大會選舉了新的中央委員會,在會后舉行的七屆一中全會上,選舉了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5人為中央書記處書記,毛澤東為中央委員會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書記處主席。
《七大黨章》是我黨第一部完全獨立制定的黨章,第一次確定了毛澤東思想是黨的指導思想,第一次用“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領導下的民主”,來概括黨的民主集中制;第一次規定了黨員的各項權利和義務。這次大會以團結的大會、勝利的大會載入史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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