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旱煙盒上的缺憾
古旱煙盒上的缺憾
古旱煙盒上的缺憾
時間:2007-09-24 00:00:00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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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旱煙盒上的缺憾
明末黃楊雕熏爐形旱煙盒
明朝嘉靖至清嘉慶、道光年間,中國的竹、木、牙、角雕刻藝術達到了空前繁榮和鼎盛時期。雕刻流派紛呈,名家輩出,高手林立。在傳世的小型竹木牙角器具上不乏落有名家及普通藝匠名款的力作。然而同為這一時期集觀賞、實用兩全的竹木牙角雕刻的精品旱煙盒上卻難覓刻家款名。這一現象頗費今人猜思,究其緣由與明清兩朝皇帝及清后期的太平天國政權對煙草和抽煙的好惡有著密切的關系。
嘉靖年間旱煙初始,煙盒尚處雛形。萬歷昏庸奢侈,無所不為,旱煙逐漸遍及全國,旱煙盒已被視作有觀賞功能的掛飾和身份地位的象征。崇禎繼位后開啟了中國禁煙之先河,他禁煙處罰之嚴酷,明清各帝無出其右。但說來可笑,他禁煙并非完全出自吸煙有害,而是關外清兵鐵騎屢屢南犯,各地農民起義風起云涌。古時,京城亦稱燕,煙、燕諧音,吃煙忌為燕都失陷。故先嚴禁,后又從洪承疇請奏,下令開禁,允百姓買賣、種植煙草和吸食旱煙。
當時還虎踞關外的清政權在禁煙一事上,可謂與明最高統治者不謀而合,北南呼應,清太宗皇帝亦于崇德年間著令戶部嚴申禁律,頒布禁煙告示曰:“戶部示諭官民人等知悉照得丹白桂(煙名)一事,不許栽種,不許吃賣,若復抗違,被人捉獲,定以賊盜論;枷號捌日,游示捌門,除鞭撻穿耳外,仍罰銀玖兩,賞給捉獲之人。倘有先見者徇情不捉,被后人捉獲,定將先見者并犯者一例問罪”。律令之嚴,令人不寒而栗。告示一出,煙案四起,處以鞭撻、貫耳、游街示眾和罰銀者不計其數,并牽連了眾多地方官員。然吸煙之風已燎原九州,最后也不得不開禁。
康、雍、乾三帝雖都喜好鼻煙和鼻煙壺,并大力扶植,但從煙草與糧奪田,無益民生國計的高度考慮,對流傳范圍最廣、吸食人數最多的旱煙仍下旨嚴禁。時人以“瑤池宴罷云屏敞,不許人間煙火來”的詩句描寫康熙禁煙之力度。而乾隆亦力禁吸煙,但于其間又法外施恩,特賜其愛臣禮部尚書、協辦大學士紀曉嵐旱煙管一桿,欽準在翰林院吃煙。至嘉、道雖也惡吃煙,但禁令已漸成強弩之末。
清后期太平天國的《天條書》中明令:“凡吃黃煙(旱、水煙)者,初犯責打一百,枷一個禮拜;再犯責打一千,枷三個禮拜;三犯者斬首不留。”
如此反復無常,從崇禎至晚清這長達200余年中,時嚴時弛,朝令夕改,翻手為云覆手為雨的禁煙與收繳煙具的政策,已令時人每每膽戰心驚,無所適從。還有哪個文人、名家和藝匠敢抗逆圣旨而以名試法,在這不足三寸乾坤的旱煙盒上留下作為罪證的大名,從而引來殺身、投獄、革職查辦之禍?因此清中期之前雕刻精湛的旱煙盒幾乎都無款名。
清后期各帝、后視旱、水煙猶如米糧,一日不可缺,民間吸煙亦無犯律之虞。但是除了部分用金屬批量制作的兩用旱煙盒外,以竹木牙角骨等雕刻的旱煙盒亦多襲前人舊習,不治款名。這無疑給有幸傳承至今的古旱煙盒的斷代和研究旱煙盒的雕刻藝術流派、風格及各地域的民俗風情等帶來一定的難度,同時也為后人留下了些許無奈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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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黃楊雕古樽形旱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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