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體”行為藝術與雜耍何異
“梨花體”行為藝術與雜耍何異
“梨花體”行為藝術與雜耍何異
9月11日,昆明一名男子在街頭上演了一場名為“問路”的行為藝術。這名男子只穿一條褲衩,把全身用白漆涂白,身披白色披風,只露出兩只黑黑的眼睛。這名男子手捧49朵玫瑰花,看到電話亭,他停下來深情地親吻電話亭;看到窨井蓋,他也要上前吻上一吻,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玫瑰放在窨井蓋上。(9月12日《春城晚報》)
這不禁讓人想起了去年被網友惡搞的“梨花體”詩歌。據某些“評論家”說,所謂“梨花體”其實是高雅的藝術,學名叫作“廢話派”。“梨花體”詩歌與昆明這場行為藝術堪稱“異曲同工”,如“梨花體”代表作:我堅決不能容忍/那些/在公共場所/的衛生間/大便后/不沖刷/便池/的人(《傻瓜燈———我堅決不能容忍》)。9月6日,在上海藝術博覽會國際當代藝術展上,就上演了一出備受爭議的行為藝術———有人用壓路機碾軋上萬個蘋果;一天后,蘇州河也上演了一場行為藝術———有人在河里放一千個臉盆,然后拿走。縱觀近年來,國內的行為藝術大多荒誕怪異、無聊惡俗。高雅的詩歌藝術可以如同兒童的稚語,先鋒的“行為藝術”當然可以接近瘋人的動作,兩者豈非“絕配”?
盡管當代文藝批評強調藝術作品的“意義模糊”和“釋義無限性”,但是也不能由此就偏向另一個極端,把藝術區別于現實的獨特本質剔除一空。如果是這樣,那么我在垃圾桶里隨便揀出一件垃圾擺上展臺,這豈不也成了“藝術品”,我豈不也成了“藝術家”?是不是我無聊時說的每一句話都是“廢話派”詩歌,我豈不又成了“詩人”?這樣做有意思嗎?很“藝術”嗎?
恰恰相反,行為藝術的“梨花化”展示出的不是“意義的狂歡”,而是“無聊的雜耍”。任何一種藝術,如果喪失了內容的具體性和形式的獨特性,它的價值和所體現的東西必然會大打折扣,甚至它本身就應該被“藝術”這個概念“逐出家門”。
藝術“廢話派”們似乎正在形成一種流俗,這種冒充高雅實則媚俗的風氣使得行為藝術越來越令人費解。這種在國外號稱“先鋒”和“革命”的東西,一到我們這里其真精神便被瓦解,形式上的惡意跟風和表面上的低級復制,斷送了行為藝術這種先鋒的廣場文藝的大好前途。日益“梨花化”的行為藝術在變相地詆毀藝術,它間接地宣告了“藝術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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